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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物业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我的一张大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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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3:2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首先声明:我是业主。

但是我个人旗帜鲜明地反对业主蓄意煽动与物业间的敌对情绪。

作为业主,与物业间有矛盾,是必然的,也是要斗争的。但是怎样斗争,是靠喊口号就可以的吗?

物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假,在各个园,各个楼都有这样那样可圈可点的毛病:地下室出租(尚未弄清属地管理,到底是人防还是物业),停车位,门禁,电梯,还有什么楼门玻璃、小区绿化(这恐怕也不归物业管)、路灯等等一切我们业主看着不顺眼的,全都归到了物业的头上,而且最终,要有一个表达:物业费。很多业主在物业费的缴纳上,产生了疑问,认为没有享受到物业应该提供的服务,所以不应缴纳物业费。

但是不缴纳物业费就能解决问题吗,我认为只能陷入恶性循环,导致业主与物业间的关系恶化,没有交流沟通。

我认为:

1.首先应分清责任,开发商、物业、还有什么其他管绿化的,人防的等等,各负其责,业主也不要把气都撒到物业头上;

  同时,也应分清,哪些矛盾实际首先是存在在业主间的:喜欢安静和喜欢热闹的环境要求就不一样,喜欢宠物和不喜欢宠物,开车和不开车的,需要车库的和需要绿化带的,要求手机信号好和担心基站辐射大的,喜欢路灯照亮和喜欢宁静夜色的,等等,不一而足。物业应该为那些人群服务呢?

2.在物业费的缴纳上,是见仁见智的。我个人是愿意缴纳的,当然也希望能够得到满意的服务。那些不愿意缴纳的业主,如果认为不应该缴纳,那么应该是有理有利有节的个人行为。这样鼓吹煽动其他业主一同拒缴,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强奸别人的意志,我认为是不道德的。

3.应该建立与物业间的和谐有好关系,相互理解。在目前,业委会未成立的情况下,确实还不具备对话资格(但是业委会的成立实非易事),但是起码应该从言语和姿态上不要破坏物业间的关系,如果物业破罐破摔,倒霉的是谁?蒙受损失还是每个业主自己。

4.注意收集证据,无论是要求物业改进服务还是上法庭呈堂证供,都应有证据。想起来了在论坛上随口骂两局,发两个破口大骂的表情,是不务实的。作为督促要求物业改进服务的有心业主,应用心研读物业合同,针对不满之处以及对应政策法规要求之处,收集整理,以合理化建议的形式表达。


总结八字方针:客观,冷静,理解,务实



准备接受跟贴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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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2:26 |只看该作者
我们被迫交了第一年的物业费,可是什么服务都没有享受到。

我对物业费的看法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我享受了服务,就必须支付费用(比如垃圾清运费)。但是我没有享受到的服务,或对此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就需要协商解决!如果全额支付物业费,就是认可了物业提供的服务。
迄今为止,好像没有哪个案例是法庭判物业返还多少物业费的,如果交全了,你还真没有资格却告物业返还(那是业委会的事情)

其中的道理,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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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4:22 |只看该作者
与不交物业管理费为目的的业主也许会有,但就我们来说, 交了物业管理费后换取生活环境的舒适与整治还是很迫切的需要,买得起、就住得起,这点物业管理费谁家交起来都没有困难。所以我们与物业的抵触和矛盾不是在不交物业费上,而是物业实在没有管理能力,把个好好的小区弄得乌烟瘴气!
所谓的成熟,就是把痛苦的种子种成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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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2:07 |只看该作者
停车位,门禁,电梯,还有什么楼门玻璃、小区绿化(这恐怕也不归物业管)。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物业不管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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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13:11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楼主。爱护我们自己的小区,先从自己做起。为什么业委会到现在都没有人敢发起,我想很大的原因是我们对自己都没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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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23:57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子!就要多支持!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建设我们的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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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10: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分析理智、深刻、透彻、简明、有远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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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4: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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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08:5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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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22:37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帖子顶他干吗,还是让它沉了吧,如果一切以不交物业费为出发点,那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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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10:33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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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8 15:22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大家如果都不交物业费,业主面临的家园可能是这样的:垃圾没人收,绿化没人管,杂草丛生,公共区域无人打扫......到那时苦的将是我们自己。我们该交的钱交了,有问题可以理直气壮的和相关部门理论。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就会给物业提供辩解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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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0:02 |只看该作者
好帖,就要顶起
我(QQ:4746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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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09:51 |只看该作者
不交物业费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感觉楼主和转贴的内容说的很到位
支持理智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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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5 21:19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的看法

过份抵制物业费只能是恶性循环

虽然偶没入住还没啥发言权

就当是灌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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