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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长安新城的物业(和物业斗争被认为是交不起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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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14: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steven-zeng 于 2013-1-17 22:20 编辑

上午给物业打电话的时候,我说了春晖园门禁一直不能用,谁都可以进来不安全,物业的回答是不安全为什么还要住长安新城,为什么不把房卖了搬安全的地方去住。

我当时很气愤地回答他们:我就是不卖房也不搬家,我要一直和你们斗争,直到你们滚出长安新城为止!

2010年我起诉物业和WSK的车位官司,我已经胜诉了,已经获得了一点初步的斗争成果。

我拒绝交物业费的理由很简单,就下面的3条最基本的合法要求(都是有法律规定业主可以享有的合法权益),如果他们能做到我会马上去交,否则就甭想,所以每次催我交物业费的时候都会问他们做到了哪一条,如果没做就别骚扰我。其他邻居碰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时候也可以要求他们做到下面任何一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现在的大成物业只要求业主尽交钱的义务,却不让业主享受应有的合法权利,岂有此理!
第一、让门禁系统发挥安全作用并尽量把楼道的小广告铲除。
第二、把所有停车收入扣除15%的停车管理成本后(15%的成本参照已有的判决案例来提的),按照我的房屋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例把剩下的85%利润返还给我(按照我自己的房子面积,小区有2200多个车位粗略计算后,每年应该有1000-1500元的收入)。
第三、把电梯广告收入和楼体广告收入、无线基站等收入按照我的房屋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例返还给我(按照我自己的房子面积,每年应该有1000元左右的收入)。



1月9日我和物业算直接干上了,回家后发现物业又在我车位上扔垃圾了,我直接把垃圾用车拉去扔回物业办公室了。对待物业这种无赖,只能以其之道,还其之身。

1月10日晚上回家后发现我车位上的垃圾比昨天又多了一些,没办法只好卖苦力了,运了好几趟才把5、6袋的建材垃圾还回给物业办公室了,累的手都很酸,只还回去1/5,最后还烦劳警察叔叔出来调解,刚把警察叔叔送走。

1月10日晚上我把建材垃圾还回物业办公室,并让物业报警,物业报完警后,警察了解完情况和答应进行调解。1月11日早上起来发现我车前又有新的建材垃圾,我打110报警了,告物业犯毁坏私人财产罪(车位所有权属于我和全体业主共有,地锁所有权属于我个人,物业最多只有车位受托管理权,破坏共有车位和个人财产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了),派出所警察来了了解情况后,说会让物业停止破坏行为,并进行调解,也告知我留好证据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诉物业赔偿损失。(战斗仍将继续......)

物业没有车位的任何所有权,拿着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车位来宰杀业主,业主还得心甘情愿被宰,宰完了,还要你感激他给你保留了车位,如果业主心齐一点点,不交停车费,继续使用车位,物业会一点办法都没有,到时反而会求着业主。现在物业的做法和强盗进你家(房子所有权属于你)要你交房租一样,如果你不交房租就不让你继续住的性质完全一样,现在物业的做法是违法的,把违法的行为当成要挟业主的手段,物业没有任何车位所有权,这点连我报警的时候警察都承认。如果车位有产权,并且车位的产权属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物业把车位捆绑物业费只能说手段下三滥,不算违法。

1月17日晚上去车上放点东西,刚好碰到东边隔壁车位的邻居回来停车,因为昨天物业扔的垃圾我还没时间去处理,只是简单把垃圾往车位中间线挪了一下,把车停进去了,但是挪垃圾的时候不小心越过了中间线几厘米,占了邻居几厘米的车位,邻居找保安把垃圾往我车位上挪了,还说他们家能按时交物业费,我连物业费都交不起,影响了他们家,唉,实在无语!原来还有邻居认为我和物业斗争是因为交不起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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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8:06 |只看该作者
顶,支持楼主
我闺女的名言:男人应该听女人的话,好男人都听女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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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7:28 |只看该作者
宝宝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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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6:51 |只看该作者
让我非常烦感的是物业去年1月几号,家里要用个工具,说同物业借一下吧,物业一副借工具可以,但先交物业费,我说这才刚过完元旦呀,哪年也都按时交呢,不能刚过几天,借个工具,就必须先交物业费吧,人家就是不行,说工具有,你先交物业费,而且不挂电话没完没了,要不是家里有工人等着,着急用工具,真不想搭理他,最后还是把物业费交了。工具也借我们用了。你说说,有这样的嘛,你帮我们个忙,我们也会想你个好呀,有必须这么现实嘛。这种行为我真的是太烦感了,想想按年交,不拖不欠,可是几年不交的,还商量你打个折,这不是欺软怕硬嘛。什么玩意啊。
睿睿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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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7:57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认识楼主多年,楼主是有正义感、勤奋、正直、讲理的人,绝对不是交不起物业费的,那些随便论断楼主交不起的,还请收回言论。相反,对于能与物业抗争的敢于发声的,真的难得,非常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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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13 |只看该作者
顶贴,什么样的邻居都会有,也都会遇到!支持有正义感的律师坚持到底!
免费结缘邮寄净土、禅宗、佛经及其他佛书(纸版与电子版均有)
QQ:1258611912
http://www.enlighte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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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1:38 |只看该作者
物业真是不要脸!对于那些交物业费的真是无语了!估计是钱多烧的!要不就是物业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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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08:40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要被这种言论干扰啊,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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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0 21: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胆小鬼 于 2013-1-20 21:39 编辑

我认识几个邻居被强行收取物业费因捆绑车位,不过打些折扣。人家也不想交,但不会和那帮无赖理论。大家都知道的,物业那帮人可是软欺硬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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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0 13:02 |只看该作者
敬佩楼主!!!支持楼主!!!
我外甥的德国产品淘宝店:爱德康德国优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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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22:52 |只看该作者
我确实见到这对夫妻了,女的路上还骂骂咧咧,男的缄口不语。

凡是对这种物业抗争的,表示本人由衷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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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2: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reeze 于 2013-1-18 22:10 编辑

楼主体谅一下吧,世上就有人仅具备生存级的思维和认知能力,稍微高级一点的思维和活动他是理解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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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6:54 |只看该作者
物业肯定是赚钱的,以前哪有物业办公室,现在满屋子的办公人员,看来我们小区给国家也解决了不少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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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5:15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测算过,如果80%业主不交物业费,是不是物业靠地下室出租、电梯广告、卫星信号、车位收入等,仍旧能够在长安新城生存?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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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36 |只看该作者
现在大成物业是自己把自己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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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行者 于 2013-1-18 11:06 编辑

70多岁的老邻居徐老先生,一直热心成立业主大会,每次会他都参加,还去物业要求给业主集体办理一卡通,给社区办打电话等等,无私无畏的精神令人钦佩。他提醒说,我们成立业主大会的目的不是为了把现在的物业炒掉。这应该也是很多业主的想法。
     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因为不具备自己管理的条件,一般来说还是要和物业公司签服务合同。和哪家签,却要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不是业委会几个人能定的。
     现在大成物业的做法很糟糕,自毁形象,激化矛盾,怎么能和业主长期合作呢?如此发展似乎有以后被炒掉的危险,物业公司的领导应该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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