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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呼吁广大业主关注楼道内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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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1: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天又有联通的人来楼道里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的设备,于是跟物业交涉,物业竟然忽悠我说是什么要安装高清机顶盒。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什么时候联通收购歌华了啊!!再有高清机顶盒什么时候变无线接入了啊??一个这样的“微基站”功率是瓦级的,而手机功率通常是毫瓦级,就是说它相当于几十或者上百个待机中的手机辐射量,而且这个东西不像手机,待机的时候辐射小,它是全天候不间断工作的。大家想想那后果是什么!!!希望更多的业主关注此问题,多向居委会反映,物业是没戏了。只好找上级了,不行就再向更高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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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2:52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希望移动在楼里给装个放大器,家里信号太不好了
我(QQ:4746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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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3:52 |只看该作者
你要是想装的话,就只在你自己家里装好了,不要装到楼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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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5:52 |只看该作者
你要是想装的话,就只在你自己家里装好了,不要装到楼道里..
我的名字 发表于 2011-3-2 13:52

有这业务吗,你要是了解请详细介绍一下
我(QQ:4746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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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6:48 |只看该作者
听说手机上就可以安装一个手机信号放大器,具体我也不知道..你有兴趣很大的话可以goolg或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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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18:45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不懂,但用手机时信号好比信号差对大脑的辐射小吧。至于放大器对人体的危害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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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15:20 |只看该作者
二区的楼也开始安装了,我每层都看了一下,他们先隔一层安装一个,现在把没装的楼层都装上了,每层的公摊面积很小,这个玩艺距离人的安全距离是多少有没有人知道啊?我看了别的小区为这个维权的消息,原来是通信公司会给物业钱的......但是物业并没有争得业主同意。为了家人和未出世孩子的安全,我想我要拆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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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15:27 |只看该作者
转发:

   我是深圳万科第五园业主
  《33户业主对于第五园物业违规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的声明》
  由于第五园物业管理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和移动、联通公司签署合同安装移动信号放大器。部分知情业主(共33户)于2009年3月11日晚9点至11点进行了维权会议。33户业主认为第五园物业管理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严重影响了业主的身体健康,使业主生活在强辐射情况下。
  在会议上业主提出要查阅物业管理和两公司签署合同及其施工图,物业管理经理青XX(以下称青经理)在业主强烈要求下拿出了与联通公司签署的《场地使用费合同》(以下称合同一)、与移动公司签署的《合作建立移动电话分布系统协议书》(以下称合同二),但是没有拿出任何的具体施工图纸。(需要看合同的业主请加入QQ群:52969911共享里面有)
  合同一表明:“合作区域:在H2栋A单元顶楼电梯机房、H2栋A单元负二楼弱电井、三期共四个地下室、一期T28地下室、H1负三楼弱电井、天面、三期A区B 区负一层、架空层和电梯井道位置安置信号放大器并在指定区域提供溢出15平米左右的房间作为机房。”、“场地使用期限为5年,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 2013年11月30日止。”。
  合同二表明:“甲方(第五园物业)有偿提供场地(注:第五园一期地下室房间一间,面积约为25平方米,以及各管井等)供乙方(移动公司)放置移动电话市内分布系统及其设备”。合同二表明只有一期的相关内容,但业主却在三期发现了有移动的信号设备,青经理一直没有拿出和三期相关的合同,并百般狡辩和移动公司只有这一个合同。
  
  会上33户业主一致要求第五园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执行以下事项:
  1. 立即停止移动、联通信号放大器的工作。
  2. 公示信号放大器的相关施工图纸。
  3.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严重侵权,要求物业公司如果在2009年3月23日前没有征得物权法规定的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必须要拆除相关设备,由此引发的损失费用等由物业公司自负。
  4. 如果业主同意安装,需要向业主公开相关合同内容,获得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并在每月管理费用收支明细表中予以明确。
  5. 以后类似重大事项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6. 业主保留追究本次第五园物业管理公司违法的权利。
  
  
  2008年3月12日
  
  
  信号放大器的危害:
  这是北京青年报的正式报道的一部分内容: 
  记者采访了这家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的通信公司。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安装这种增强信号的设备,只要提出申请,公司就会给予安装。申请安装的多是信号弱的大楼或地下车库等。至于安装后会不会对人体有害,这位管理人员说,这个还难说。
  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环保局核安全司辐射处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说,为扩大无线网络的覆盖面积,增强手机接收信号,无线网络公司会在大楼安装微蜂窝和基站两种装置,基站一般设在楼顶,微蜂窝装置设在楼中。
  张先生说,微蜂窝装置,也就是看似像“蘑菇”的装置,是不能随意安装的,这种装置如果安装的位置不合适,就会对人体有害,比如安装的位置距人太近,时间久了就会对人的眼睛、心脏有害。
  
  
  
  
  转其他小区论坛的贴子,看看其他小区怎么对待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的事情
  今天又发现--物业偷偷在楼内安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当时抓住施工的人盘问的时候,因为做贼心虚,工人按照事先有人教的说: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只知道打孔,谁派来的不知道,所有楼层都要装!我们将生活在超大型微波炉内生活70年!经过110的帮助,对方人员承认和物业李经理签署了协议,是在秘密安装手机发射器,因为辐射较大,对人体有严重的危害,所以秘密施工。每个发射机相当2个微波炉24小时开着门运转的辐射(放大器的发射功率大概是手机的40-60倍),我们的楼宇成了看不见天线的手机信号发射站,物业这种只顾疯狂敛钱,不顾业主死活的行为,我们决不能容忍。在我们没有业委会之前,我们都是一个个的个体,物业的借口就是你不能代表所有业主,你不装可以不在你们楼装,但是你无权干涉在其他楼装。当时物业要求施工单位不在我们单元装设词发射机。但是我们还有那么多单元,其他的业主怎么办?我们12号楼的3单元装完之后,电视信号干扰严重,这种情况如何解决,物业的态度就是我无权干涉其他单元的施工,人家有意见会自己反映。我们需要再一次团结起来,和物业讨一个说法!如此之大的一个发射机站,每年可观的辐射补贴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而我们的业主怎么办?即使把这笔费用给我们全体业主,我们的生命、健康也买不回来了!我们要健康,不要辐射,现在需要我们全体业主站起来,抵制安装手机信号发射机!这次活动一单元为单位,以楼层为基础,要求已安装的发射机拆除并恢复原状,未安装的立即停止施工,如果您的楼层不参加本次活动,物业将按照原计划施工,这不仅直接辐射您和您的家人,也会危害到你的左邻右舍,希望大家尽量抽出时间参加活动。 我们的楼道是我们的公摊面积,每家每户都在购买住房的同时,购买了楼道面积,物业无权在我们私有财产上随意安装各种危害我们的设备!活动具体安排在和业委会筹备组及热心业主商议后,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大家具体行动方案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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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七款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物权法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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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18:21 |只看该作者
信号不好,被投诉——增加基站和放大器——增加辐射,又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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