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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告诉您周日开的什么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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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4: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行者 于 2009-8-18 10:02 编辑

物业的话题老是那么沉闷,请允许本人用“报告文学”的形式向各位高邻、各位领导汇报:
    上周三居委会打来电话,让我通知一些网上邻居周日去开会,关于业委会的事。我建议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通知,居委会说那样去的人太多了,不好统一意见。我说站短最多只能通知40人,因为每天限发10个,居委会说按你的思路办吧。今年夏天空气污染明显好转,本人也觉得思路开阔,所以竟然通知了60多人。
    没接到站短的邻居不要抱怨,你们可以推荐开阔思路的偏方,自从本人觉悟提高到专业5段以后就只能听建设性意见了。
    到会的邻居有十二、三位,网上邻居六、七位吧。我看人不多,决定参加,坐在门口戴上口罩。(感冒不外传。是单位一个人传给我的,过两天还得给他传回去)
    居委会的开场白说怎么成立业委会这件事要听听大家意见,同时发给每人二张表,也征求意见。一张表是调查你对成立业委会的态度,一张是要你推荐5-7位筹备组人选。
    一位老邻居先发言,主要的部分没听出有什么具体建议,最后他表态说年纪已大就不进入了,(没听清是进入业委会还是筹委会)但是要积极配合筹备组工作。
    我一如既往抢着发言,头一天写稿了,念:
                          我们这一户业主的意见(感冒症状明显,不宜参会)
      1、建议板楼每个楼门,塔楼每几层产生一位业主代表。
    2、建议业委会由5人组成。塔楼2人,一区板楼1人,二区2人。
    3、建议每届业委会成员各楼轮换。
    4、建议5人业委会成立后,聘请执行主任1人,主任助理1人,不限是否小区业主,但小区业主优先,专职。
    5、执行主任落实业主大会决议,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处理日常工作,行使业委会最高权力。每年全体业主投信任票,信任票不过半数2人下台,业委会另行招聘。
    6、业委会监督执行主任工作,审查批准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业主意见。连续二年业主不信任业委会工作,则本届业委会也要下台。
    7、业委会5人适当补贴。执行主任和助理市场化薪酬。
    解释:因为地下室出租、停车方式等很多问题可以由区域的业主自己决定甚至自己管理,所以业委会的组成应当注意区域平衡。
    如果上述意见不能一步实现,建议先快速地成立一个5人业委会申请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业委会聘请专职执行主任、助理,由他们负责组织选举业主代表。之后召开业主大会,并根据决议开展工作。这个快速成立的业委会可以先工作一届,也可以在召开业主大会时由各区域的业主重新推选。

      我肯定是说话越来越大声,急赤白脸。其实本人最想扮演一个儒雅的角色,先听别人面红耳赤暴风骤雨地激辩,然后悠然的插几句鸟语,四座抚掌,PK者也为自己的浅薄暗自愧疚…。不过本人沉不住气,一听那些四六不着的漫谈就烦,不由得快速发表尖锐意见,老当掉进坑里的急先锋,都没机会鸟语点评。
    对面坐居委会一位主任,他认真听发言,不时点头。他真聪明,看出来本人和居委会是一拨的。众所周知,新城这么大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难在产生业主代表,本人的方案是先成立业委会,再聘专职人员组织业主选代表,这么难和费钱的事就由业主自己解决了,居委会就解脱了。(这个方案对居委会有利应该显而易见吧?)各位高邻注意,请不要把选代表这事看简单了,业主代表涉及到管钱,例如电梯间的收益只属于单元门的业主,不管是分现金还是存入公共维修基金,大家会委托代表来做。钱的事容易起纠纷,一旦上法院则业主代表的合法身份就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希望不要把它看成选楼门长,没那么随便。
      之后一位中年邻居发言,不知是不是网上邻居。我没听出是支持还是反对本人意见,也没听出具体建议,最后他说业委会该由7人组成。
     再之后一位老邻居发言,说表上规定筹委会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应改为上不封顶。说业委会该由7人组成,要老、中、青加妇女。最后表态年纪已大就不进入了,(没听清是进入业委会还是筹委会)但是要积极配合筹备组工作。
     本人想,业主的共有利益就是地下室、停车位一类,和年龄、性别无关,如果搞“三结合”就得专门安排,专门安排民主就难免成了形式。
     还有为什么俩个老邻居都表态不参加业委会呢?是有人邀请他们或者是他们感到形势在要求他们进入业委会吗?但是如果有人请他们参加他们却表态不参加这不是不给人面子吗?不明白怎么回事。
     汇报到此我也表个态,本人不参加业委会的任何专职或兼职工作。不是避嫌,规则公平不需要避嫌。不是高风亮节,争取为大家服务才是高风亮节。是自利的原因,因为没修炼成金刚心吗就不坦白了。在此希望邻居们竞聘专职主任和助理。我认为业委会没有专职人员不行,起码初期不行。权力和义务必须相等,业委会都是兼职的你就不能严格要求他,不严格要求必然懒政,业委会成天懒政,业主们的地下室、停车位能收回来吗?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要解决,建议要落实,质疑要回答,兼职委员忙得过来吗?所以应该有专职人员。把被侵占的权益收回来,解决专职人员的市场化薪酬不成问题。
     业委会专职人员也是一个仁爱的工作。因为新城还有弱势的邻居,他们需要工作机会,新城好大社区,物业方面可以开发很多工作岗位帮助他们。我们的良心告诉我们应该友善邻里,所以,我们应该要求专职人员主动去做这样的工作。
     至于配合筹备组,那很清楚,如果你做法民主公正,发动邻居充分,这样参与的业主就多。因为参与是自愿的,所以法律不要求成立业主大会的投票率,好像选居委会一样,少数人投票就行。其实筹备工作只求自己做得对,不必在乎别人配合否。
      接着老魏邻居发言,他说这个表如果是区里发的就很好,是居委会发的就不好,然后就着表说意见,我这才注意看表。之后本人发言说老魏邻居的意见很应该重视,调查表要大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是不是交了物业费,填写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条文不妥,涉及个人隐私且和成立业委会无关,该去掉。
      身旁林栖园的网上邻居认为只保留2条就行,一条是你是不是同意成立业委会,一条是开业主大会的时候你参加不参加。本人想:有点不给人面子呀,一共就13条。
      居委会说调查表很重要,20%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大会才行,否则就成立不了。并且有必要知道具体多少人同意,能说出百分之几十几点几。本人想:以前我发帖说新城100%的业主愿意成立业主大会这下要被戳穿了,调查结果很可能或者一定不是100%。奇怪的是我仍然认为应该是100%。人们会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吗?好比你调查中国人是不是爱自己的孩子,即使结果是99%我也怀疑,因为这样的结果违背人性。
      斜对面的年轻网上邻居可能担心调查结果不到20%,发言说以前有600户业主签名同意了,能不能在这个基础上补签?印象里他又说了一次,居委会都笑着摇头。我观察网上邻居似乎沮丧,也许他在领会那个著名的英文单词,闹。
      我发言说以前的业主签名是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指导下进行的,再考虑到对签名业主的礼貌,是不是如果他这次没签,就悄悄地算他签了行否,居委会也笑着摇头。闹。
      现在想想,签名同意的假如有20.01%会怎么样呢?有一年交物业费,收费的军嫂身份,说长安新城业主素质不咋地,比不上她住的小区。居委会和他的上级不是新城业主,大概也会评论一下新城业主这20.01%吧。但是如果是党中央,如果是全国人民看到这么一个调查结果会怎么样呢,你以为他们也笑?
      签名同意的不够20%呢,成立业委会歇菜?没那么容易吧?这件事八成得召来研究社会学的教授们,向上研究20%是谁定的,根据何在?少数人牵头需要全体业主10%同意好理解,因为可能出现甲乙丙丁几个牵头小组,政府要看哪个小组有业主基础。现在居委会牵头反而变成20%,政府连居委会都不相信了?向下研究新城业主人性突变的原因,用不用安排住院。水平方向看看调查是不是科学,数据是正态分布还是里格楞曲线…。这都正常,我们应该配合学者的工作。问题是教授里混着叫兽,折腾专家。他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出错,没按时吃药?吃错了药?上错了床?…。然后折腾人肉搜索?网络暴力?…?
       这不算糟糕。糟糕的是来了这样的学者:叫兽里混着教授。哇,这下折腾要折腾“不折腾”啦!
(未完,下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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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4: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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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5:06 |只看该作者
我参加了会议,听了行者的意见,基本上赞同。
但是会议进行的效率实在太低,居委会没有拿出一套方案,而是简单地听取意见,说了半天还是虚对虚,这样的会议开的没有实际意义。

当务之急还是尽快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组建业委会。不要在5个人还是7个人上纠缠,林栖园的业主为什么不愿意与新城一起成立业委会,还不是因为咱们的效率太低,还不如林栖园琳200多户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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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5:18 |只看该作者
我参加了会议,听了行者的意见,基本上赞同。
但是会议进行的效率实在太低,居委会没有拿出一套方案,而是简单地听取意见,说了半天还是虚对虚,这样的会议开的没有实际意义。

当务之急还是尽快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
正以基金 发表于 2009-8-1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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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5:24 |只看该作者
看楼主的贴子就像看一个小品,想笑,又不知该笑谁
支持楼主,说得真好,我对这方面真是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
在此我也表个态,本人不参加业委会的任何专职或兼职工作
我(QQ:4746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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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5:29 |只看该作者
行者是真心为大家伙想办法的啊。
虽然“报告文学”的某一些细节我还看的不是太懂。但基本思路我赞同,从此看,牵头的居委会在办事效率,办事思想上,就颇为让人玩味,为什么就这么不利索呢?!

以前的那600多户签名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我记得我和lg是在居委会的办公室签的,居委会为什么就不算数了呢?!
别再和我谈理想,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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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7:14 |只看该作者
我认真读了行者的文章,为了新城邻居的合法权益而付出的努力我心存感激。在此希望居委会尽早拿出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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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20:44 |只看该作者
原来戴口罩的李师傅就是您啊!我认为李师傅的建议值得研究,魏师傅的发言很中肯,表明了将来业委会的工作态度是为业主服务。本来会议临近结束还想听听居委会总结性的发言,却没有能够听到,大家也都站起来离开了,没有居委会的最终态度和决定,似乎留下一点遗憾之感。从中也能够理会一点居委会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既要稳扎稳打,又要不慌不忙,预计本届任期内完不成下届居委会接着再来。免得工作做完以后总结也没的写。可惜的是业主的利益没有保障,物业横行乡里。有道是:新城无白日,神州有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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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08:37 |只看该作者
早上还想,业委会到底怎么样了,看到有消息就好。
同意这个,如果上述意见不能一步实现,建议先快速地成立一个5人业委会申请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业委会聘请专职执行主任、助理,由他们负责组织选举业主代表。之后召开业主大会,并根据决议开展工作。这个快速成立的业委会可以先工作一届,也可以在召开业主大会时由各区域的业主重新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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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08:48 |只看该作者
100%同意不可能,因为很多业主不住这,房子被出租。
但20%应该很容易,只要是居委会支持,可以召集各个门栋栋长开会,然后把调查卷发下去。就怕像上次那样,居委会推脱说不管。对于没有楼长的楼,可以像上次那样,由热心邻居发放。
还有不要总是原地踏步,总是在弄这20%,看不到进展,打击大家积极性。
关于问卷调查内容,不得而知,希望保留物业费一项,这样能对新城物业费交款情况有个了解。并且也能让业委会对目前小区情况有个了解。看看成立业委会以后,物业费交款情况有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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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08:51 |只看该作者
另外,这个标题不够醒目,最好能换个标题,让大家知道,业委会又被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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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09:17 |只看该作者
支持,关注继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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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09:22 |只看该作者
难道因为这个20%的问题,要拖到2010年吗?
谁喜欢拖?不是业主,是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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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09: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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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水逝楚云飞,落花依水味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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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0:04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叫故事,发生在自己的...叫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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