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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院发帖——致美人鱼及其他书院同仁和高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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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0: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永无止境

长安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创造和谐社区文化氛围,构建社区情感交流空间,提供各类文化交流信息,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升社区文化与精神境界。

虽然“长安书院”这个版块,从来没有提出明确的发帖要求,但是成立两年多来,各位邻居已经逐渐认同书院的氛围与风格。只要是原创的,只要是有趣,有见解,有真情实感的,只要是对大家的文化艺术生活有所提高和帮助的,书院一直都是敞开怀抱,并鼓励就事论事的观点交流与争论。

但是,在书院兼容并蓄的同时,也一直坚守自己的原则与独特风格。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书院版块的人气,给人留下曲高和寡的印象,但是书院并不会因此放松尺度,降低要求。

然而,书院这个尺度和要求,也并非如大家所认为的那样门槛高,有距离。如上文我所提到的,只要是原创的,只要是有真情实感的,书院一律欢迎。但是,在这个基础上,有必要再让大家明确,书院论坛发帖,最基本的要求是主题鲜明,文章完整。如果想开辟自己的专题水塔,水塔内楼主的每一帖子也必须是有完整而明确的中心主题。如果楼主在自己的水塔里发的帖子大多数都是几句话的聊天帖子,该水塔即属于纯粹版聊帖子,版主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如果是熟悉网络论坛规则的邻居,对这个基本要求应该都有所了解,对真正的帖子和版聊帖子也会有所辨别。

如果是除了新城论坛,除了书院论坛,其他任何论坛都没有去过的邻居,也可以参照书院其他帖子,或专题水塔,进一步了解和学习书院的发帖原则与风格,从而提高自己的发帖水平,以适应书院氛围。

另外,再次强调,论坛绝对属于网络的公共场所,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同时,作为公共场所的论坛,对任何不同声音和观点都应是欢迎和包容的,而不应给予排斥和打击。一个论坛的生命力,更多地在于有个性有见地的观点表达,而绝不是一味地以人情关系为准则进行吹捧和恭维。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高邻对长安书院的一贯支持和热爱,同时热切期待各位书院同仁继续创作出更多有趣,原创,感人的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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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1:00 |只看该作者
“生活的故事”和“看看这些书名”这两个帖子,属于上述版聊帖子,不符合书院发帖要求,已经被转移到灌水区,有兴趣的邻居可以继续关注,地址如下:

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hp?tid=57001&extra=page%3D1
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hp?tid=57108&extra=page%3D1

若帖子楼主对版主的处理和操作有异议,可在此帖后跟帖表达观点。若楼主另开新帖表示异议,版主将一律做删除处理,不再通知楼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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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1:33 |只看该作者
可以说这是既小懒互助会版块版规及带海的茶馆版块版规后出台的第三个版块版规,非常感谢论坛这些很负责任的版主。

各个版块版规的出台将更有利于形成和保持每个版块的特点和风格,一定认真领会精神按要求执行。
足球,世界上最美妙的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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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1:45 |只看该作者
保留反对意见,我认为美人鱼的帖子算是随笔和白话小说(也算是书的一个种类吧),比现在书院的一些帖子更像是一本书,如果认为书院的帖子只能是写一些风花雪月不知所云的雅文(最少我看不懂,文学基础薄弱),那可以移,无话可说~~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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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1:51 |只看该作者
俺们穿协的帖子被批评之后,现在已经是改成游记为主的了.可是少被关心啊
msn:rastus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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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2:02 |只看该作者
刚才有浏览了一下书院的帖子,类似版聊的帖子不在少数,只是跟贴的数量少罢了~移帖标准可以有,但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双重标准,这是我的看法,继续保留反对意见

[ 本帖最后由 浮游 于 2007-11-6 23:08 编辑 ]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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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2:11 |只看该作者
很同意小永的观点:再次强调,论坛绝对属于网络的公共场所,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

但是我觉得移至灌水区不妥,原因有二:首先此帖为原创,楼主写的时候是很用心的,也是很希望把她的所见所闻与大家分享,其次这样的帖子放到灌水区有害无益,浏览量会受到影响,也会打击作者的积极性啊!!!
人生就是一张网,你来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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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23: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6 22:11 发表
很同意小永的观点:再次强调,论坛绝对属于网络的公共场所,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

但是我觉得移至灌水区不妥,原因有二:首先此帖为原创,楼主写的时候是很用心的,也是很希望把 ...

非常同意拖拖的看法!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带入这块大家珍惜的空间!
同时也非常赞同永无版主制定版规来管理书院。
按照这个版规,仔细对照了一下被删的帖子,没感觉违反了这个版规啊,再看看书院其他的帖子,感觉有的也好像违反了这个版规,总之感觉是应该出个细则,具体些,透明些,这样大家都可以对照比较下,免得被人误解哦!
举一个例子,版规中有一条:一个论坛的生命力,更多地在于有个性有见地的观点表达,而绝不是一味地以人情关系为准则进行吹捧和恭维。这条如何界定呢,最好能具体些!

[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07-11-7 0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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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0:47 |只看该作者
由于时差的关系,我这个被主送人员刚看到,

版规我在学习中,

希望小永版主对于论坛的管理能够做到: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我最初是看到春梦的纽约报道,是小永版主特邀进来的,
我就觉得那这洛杉矶的报道也差不多的内容吧,只不过就是因为我的电脑技术问题,照片还没缩小尺寸,没有及时贴上,我想大家可能觉得有照片会有趣一些。

当看到有人说我的贴没有“意义”我也自省了,看看好像即使是在书院,也不一定要每一贴都有“意义”
所以我就开始了,
我在贴里也解释了,如果我写得很好再贴可能老也开始不了,
我不如就先开始,看看每日的生活中会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小永不是也说感谢我为繁荣论坛做的努力吗,而且,我也尊重你的管理,
也在继续努力,争取贴出有趣,有人爱看的贴呢,这怎么一觉醒来就成这样了??

不过,这一切看起来都不重要了,
今天,我善待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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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7:06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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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7:0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浮游 于 2007-11-6 22:02 发表
刚才有浏览了一下书院的帖子,类似版聊的帖子不在少数,只是跟贴的数量少罢了~移帖标准可以有,但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双重标准,这是我的看法,继续保留反对意见



标准刚出,审核所有的帖子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欢迎有识之士进行对“类似版聊”的帖子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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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7:31 |只看该作者
看来那个叫越狱的批评很有效果啊,似乎提出不同意见的,都被移贴了~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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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01 |只看该作者
看来书院的门槛又提高了一个档次,在这里真有文盲的感觉啊
从来好事天生俭,自古瓜儿苦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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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07 |只看该作者
灌水区的规则很宽松
像美人鱼等的精品倒是求之不得

欢迎大家在遵守国家法律和基本道德规范及班规的前提下
到灌水区发表高见、版聊

关于争论,只要是就事论事,正面积极的,用语规范,不含沙射影的人身攻击,欢迎畅所欲言
至于什么叫就事论事,正面积极,用语规范,不含沙射影的人身攻击,目前只能是我的价值标准来判别,不客气的讲,应该能得到大部分同学的认可。虽然这不能保证完全公正,但这是现实能采用的最好方式。

我的原则是: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你有言论自由,但你必须为你的言行负责。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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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17 |只看该作者
BOY77说的很对,就事论事而言,搞不明白如何定义版聊?
我看美人鱼的帖子,主题也算是鲜明,原创文字不算少还配有图片,连黑雪版主都说有质量,为何突然之间被定义为版聊呢?
个人意见,对于版规的确应该出,就像国家的法律,不能没有。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版规面前也应该是,如果在出台版规前或中,一定要杀几个帖子以用以说明问题,就种做法不可取(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浮游 于 2007-11-7 08:25 编辑 ]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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