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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prf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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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修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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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2:22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温柔黑客于2005-05-10 12:20发表的:

我认为你说的很对 [s:18]

哥们,你怎么4月30号才注册?是来凑什么热闹的 ?[s:24]
排骨我所欲也,鱼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排骨鱼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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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2:26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2:22发表的:


哥们,你怎么4月30号才注册?是来凑什么热闹的 ?[s:24]
我一向支持有理的一方 [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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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2:34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温柔黑客于2005-05-10 12:26发表的:

我一向支持有理的一方 [s:14]



是“无故侵害业主权益就有理”的一方吗?

还是“用现有、但不起用的车库准备养猪”的一方?!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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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3:37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排骨鱼于2005-05-10 12:22发表的:


哥们,你怎么4月30号才注册?是来凑什么热闹的 ?[s:24]

我感觉论坛中不但缺乏民主,还有点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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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3:56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3:37发表的:


我感觉论坛中不但缺乏民主,还有点欺生。
文字文字


“欺生”?别逗了!

那得看你是KFS的奸细,还是真正的新来业主!

真正的新来业主,我们绝对欢迎!!!

至于混进来、冒充业主实为KFS奸细的嘛,

自然和过街老鼠享受的待遇一样!

[s:25]  [s:25]  [s:25]  [s:60]  [s:60]  [s:60]  [s:26]  [s:26]  [s: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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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05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10 13:37发表的:


我感觉论坛中不但缺乏民主,还有点欺生。

坛子里新人多了,干嘛大家会对你们几位这么感兴趣?如果你们客观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谁也没有批判你的权利,
而且即使像你们现在这样豪无根据地说着一些自己都编不圆的话,还首先攻击别的业主,也没有人来封你的用户名,没人剥夺你说话的权利,你凭什么说这里没有民主,欺生?
有道理就拿出来辩论,没道理就请阁下保持安静,明白么?
排骨我所欲也,鱼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排骨鱼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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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08 |只看该作者
对于几个跳梁小丑,咱们不要理TMD!
省点力气对付KFS!
捍卫自己最核心利益的人,对那些鸟语不屑一顾!
他们为什么4月30号才注册,不是很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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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22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得对,就此封笔,有工夫干点什么都比跟这帮人嚼舌头有用
排骨我所欲也,鱼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排骨鱼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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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24 |只看该作者
1、修停车场的利与弊

开发商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没错的
修建停车场(包括绿地恢复),开发商要投入500万以上,这笔钱是我们业主的购房款,是开发商的利润的一部分,可见修建停车场对开发商是不利的,这种说法太偏颇,难道一点回报就没有?不卖不租,免费给业主使用?如果不是因为来自上面或下面的压力开发商是不会主动修建停车场的。对业主来说,(如果不是因为安全隐患)开发商用已到手的利润解决业主的停车难问题应是好事,小区内的私车增加超出原设计停车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占路停车给无车的业主也带来很大不便,
因此,修停车场对所有业主都是有好处的。有好处也是有代价有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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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31 |只看该作者
可我们绝对不希望以“月一、秋四业主住房安全受到威胁”的代价作为前提!!!

再说,谁敢保证,KFS修好这个车库后,

不会像现有车库一样,不予启用,“准备养猪”?

那么,车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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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36 |只看该作者
跟他们废什么话呀,叫版主出来.踢!
飚泪的女人伤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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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40 |只看该作者
2、     关于安全隐患问题

这麽大的工程必须通过规划局的批准,规划局在审批设计方案时首先要有消防科的审批。此项工程如果有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从客观上是不应该存在安全隐患的。我们也给规划局报过方案,有多少人有时间认真仔细审查?按理说是不应该的,可现实中偏偏出事还少吗?我不是在攻击政府。

另外,如果施工造成楼体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将面临修复、赔偿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开发商不会为一个不情愿干的赔钱工程承担如此大的风险。

开发商当然不愿意出这样的事,这是两败俱伤!可是谁的后果更惨呢?出了事,开发商很可能是踢皮球,人人有责,人人无责,赔点钱;而业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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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47 |只看该作者
3、斗争的结果是什麽



按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开发商不与业主谈判或不接受任何条件,下一步是撤走施工队,围挡不拆,绿地不恢复,静观事态发展。这正是开发商希望的结果。因为开发商不想掏钱为业主修停车场,但又不得不修,现在他可以把不修停车场的责任推到业主身上,并且可以借此永远不解决长安新城的停车场问题,既省钱又省事。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只能要求开发商与业主协商解决,这一协商可能是一年半载,也可能是三年五年,反正钱已到手,验收与否无所谓,并且在验收时也是要求政府通融的一个理由。这个结果是不是我们希望的呢?对部分业主来讲安全隐患没有了,可绿地变成了垃圾场,停车难的问题也将永远得不到解决。



事物总是存在正反两方面,比如日园封阳台斗争的胜利,业主获得了封阳台的自由,但由于有的封了,有的没封,有的是大窗户,有的是小窗户,有的加护栏,有的没加护栏。使我们的长安新城变成了一个大杂院,任何高档社区都是不准业主改变楼体外观的,业主在获得封阳台自由的同时也使我们的长安新城沦落为贫民窟,这就是事物的双刃剑。

我一直没把新城当什么高档社区--可能很多野猪感觉不舒服,如果长安新城沦落为贫民窟,那也不完全是封阳台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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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4:55 |只看该作者
渔公分析的比较客观与透彻,理性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斗争也要讲究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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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0 15:06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zprfsz于2005-05-08 17:27发表的也谈修建停车场:
也谈修建停车场
1、修停车场的利与弊
.......
看了这么久,我相信楼主就是业主。
这正是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外界有开发商施威,内部的业主其实也有不同意见。
我个人是欢迎有不同意见存在的,这有利于我们思考问题更加全面。
开发商在我们的绿地建地下车库,行不行呢?我个人认为不是不可能。前提是一定要征得业主同意。
业主会不会同意?我个人认为完全有可能,前提是一定要确保安全。能不能保证安全呢?我个人认为同样可能,现在的施工手段很先进,科技很进步,开发商如果有诚意,完全充分论证,追加投资。
长安街下面都可以跑地铁嘛。

对kfs目前的行为,我个人认为非常不妥当。四分骗、三分瞒,一分拖延、一分利诱、一分无赖。无利于问题的解决,只会引起问题的激化。
对于我们业主内部,大家还是对不同观点表现出一些宽容吧。最近坛子来了不少新人,总是一件好事!
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潇潇暮雨子归啼。 谁到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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