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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溜 发表于 2014-12-31 09:13 楼主,这个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紧抓住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不放手会活得很累.退让与妥协也是生活的一部份,这个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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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箫 发表于 2014-12-31 14:06 楼主没救了,没有人能入他的眼,没有话能入他的耳,而他事事句句都证明只有他是对的。大家的谏言,对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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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 发表于 2015-1-7 13:02 这个事如果反过来,楼主可能认为首先别人占他车位是罪不可饶恕的,不用谈别的。 总结 典型的个人主义 一个 ...
胆小鬼 发表于 2015-1-7 13:11 溜达了一圈发现就楼主那回帖 它叙述的也并非是事实 让我理解 估计站人车位人家联系不上 大晚上的人家气愤不 ...
tdnexhx 发表于 2015-1-8 12:54 大过年的光腚放屁你即使不嫌臭也得顾及下别人啊
琴。箫 发表于 2015-1-8 13:44 态度这么恶劣!
三宗 发表于 2015-1-7 16:32 有的车主留给交管的电话是无效的, 楼主去业委会是不是能发挥一些作用,至少能让物业头大一点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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