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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编辑的意见书,请大家出谋划策!
意见书
尊敬的丰台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丰台区大成路28号院(长安新城林栖园小区)的业主。林栖园小区是大成开发集团开发的封闭管理商品房住宅小区,小区共有两栋楼204户,2006年竣工投入使用。目前,小区物业由"北京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物业)负责小区物业管理。
入住以来,小区总体和谐稳定。近期,大成物业在未征求业主的情况下开始对2号楼地下一层人防工程和地下室进行改造,改造成近百间格间,据悉将作为对外出租的出租房使用。出租房建成后,届时会有大量社会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直接侵犯业主的公有空间和合法权益,并对小区的环境、居住质量造成重大影响,同时给小区的消防、治安、居住安全等带来极大的潜在危害。对此事,全体业主表示强烈反对,多次与物业交涉呼吁停工但物业仍坚持施工。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多业主分别向丰台区人防局、卢沟桥街道以及有关居委会反应情况,有关部门在现场发现施工现场存有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停工,但物业至今未给业主有明确的交待。广大业主对大成物业无视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十分愤慨,已经行动起来开展维权行动。
在此,我们林栖园小区的全体业主集体向政府请愿,请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指定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和帮助协调处理此事,坚决制止所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感谢政府的支持与帮助!
林栖园全体业主
二○○九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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