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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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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4小时》到火烧圆明园的真相(转)(精品讨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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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0:50 |只看该作者
蒋介石当初也搞过“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名曰“新生活运动”。可后果呢?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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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0:55 |只看该作者
信访局门口那么多哭天喊地的人都是思维简单?
天行者 发表于 2009-2-2 10:00

我不晓得你接触过信访工作没有
我曾经有机会深入几个月了解全国人大信访局,从接待来访到读信件到处理的全过程。

我个人感觉,很多事情它不是单纯的受了冤枉那样简单。
就象看病,很多小毛病本来可以尽早发现,治疗,结果拖着拖着搞成大病。

正是由于我们的老百姓很多时候对身边的小违法不在意,懒得去争取权益,致使一些既得利益者,一些小集团形成,一些黑势力做大。
政府当然有责任,我个人认为政府最大的责任是没有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当然这是个漫长的过程。

我再举个例子
大家很多人都丢过自行车或手机吧
丢了大家报不报警?很多人不报。这是不对的,丢了一定要报。
有些人认为报了也一般找不回来,这就更错了,无数个案汇聚在一起就会形成网络链条,就会有助于破案,不报案政府还以为天下太平呢。
还有就是有人认为报警接警的人态度蛮横恶劣,好像我们求爷爷,告奶奶。
这就是大错特错,我们很多人总是“纳税人”挂在嘴边上,讨论问题的时候拿出来说事。真到了该有纳税人底气的时候却没了。

我丢过自行车,报警接警的人态度很端正。
我太太丢过手机,接警人态度懒散蛮横,我太太以更强硬的态度要求其报出警号向督查投诉。结果很有效果。
虽然东西最后没找回来,但不能因此就放弃权利,放弃法制。

岳各庄桥底下经常有发小广告的,我是见一次报一次。
事实是报的人多了,政府投入的力量就大了,发的人就少了。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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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04 |只看该作者
蒋介石当初也搞过“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名曰“新生活运动”。可后果呢?
深海芋头 发表于 2009-2-2 10:50

“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这条原则没有错,我们党从来没有反对过这条原则。
问题是他要求老百姓做起的东西不是为自己争取权益,而是听话为买办做贡献。
这是必须反对的,无论什么政府要是这种主张都必须反对。包括现在。
我主张的从自身做起是要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当然可以质疑法律的合理性,但必须认识法律的严肃性)这和逆来顺受听话是两回事,从点点滴滴争取自身的权益。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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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13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总设计师"的这句话"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耗子就是好猫",对中国来说的确是立了大功的,改革开放就是在这么一个非常简单的理论指导下开始和展开的,换句话说,只要经济能发展,人民能富裕,管它什么主义呢。这句话在那个历史条件下应该说肯定没错,是句好话。它帮助我们克服了教条主义,启动了社会发展。

三十年过去了,改革开放取得的令世界惊讶的成果,大家都有目共睹,自不必赘述。但在高唱赞歌,大书特书这些斐然成绩的同时,是否应该静心反思一下?时至今日,每个人其实都能感觉到,光是发展经济,追求富裕,而不顾其它,显然不行了。在许多人,尤其是一些商人和官员心里,这个黑猫白猫理论已经演绎为不择手段的代名词,甚至可以草菅人命,就象现在的毒奶和黑矿所展示的。

所以,三十年前提出的"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耗子就是好猫",在当时帮助我们解放了思想,帮助我们甩开了教条束缚,向前走,向前看。但也为今天的中国埋下了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种子,间接导致了当下社会文化与道德的缺失。因此,个人认为,现在再提这句话,已经不合时宜了。
永无止境 发表于 2009-2-2 10:37

我百分百赞同
别说是现在,就是当初我个人也认为这种猫论是不合适的

老鼠必须抓,不因猫的品种而不抓
但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怎么能这样来类比呢
太简单了

小平同志当年说这话只是个比喻,不是个系统论断
而这被很多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幌子
当年就有,只不过主流是好的,也就没咋样
现在越来越多,我个人不反对这句话,而是坚决反对拿这句话为幌子侵害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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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18 |只看该作者
本人自食其力,没吃一分钱公款,可能也是没机会,要有机会,我估计也不能免俗.
好一个"从自己做起",本来就是违规的事情,怎么就被披上了合理的外衣,对于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就是需要监管,监察蹲饭店,开始阶段我觉得能解决问题,但是随着大家关系越来越熟,估计回头就该坐在一个座上吃饭了,腐败从纪委监察开始.
你的想法中,赋予了老百姓太多的本来应该政府承担的职责,你给督察打电话,然后呢?你投诉他什么?不作为?似乎理由并不那么充分,如果督察没有回复,你会不会按照你的原则一直打下去?我相信你会的!你的别人的行为严格按照程序来监督,你自己的行为呢,wsk管理不善,你可以投诉,你有什么权力骂他?如果wsk用你那一套来对付你,说你有意见可以一级一级的投诉,对于停车费的减免,你必须先支付,在投诉得到回复后,wsk会把减免部分退回给你,请你按程序来,你如果情绪激动(我相信是一定的),发生言语侮辱甚至身体接触,wsk也可以报警,他和你享受同样的公民权利,然后他也记下警号打督察,你为什么居高临下的就把wsk骂了一顿?
回过头来面对别的问题,你却说应该如何按规定程序来,说服力不强!

还有老说周老虎,毒奶粉,你真觉得这是人民自发性的胜利?本人愚见,政府想办的事,他一定会办成,政府不想办的事,就一定办不成,试想,毒奶粉的报道见诸报端是经过宣传部门审阅同意的,如果政府不同意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文章被毙,网上文章屏蔽删除,大家继续喝着奶粉,只能扑风捉影,战战兢兢,适当时候石家庄政府会出来辟谣,让这事安然度过,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先例,而且这样和谐掉的远比暴露的要多.你不觉得奶粉的问题已经适可而止了,真实的问题已经没有追究了,很多问题都没有一个说法,加添加剂的主导是谁?多久了?政府掩盖了多久?辞职的官员再掩埋事实的问题上到底有多少责任,应该依法如何处理?不说了,问题太多了,这些官员回头依旧换个位置继续干,现在先跑路,回头回来大哥再给份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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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y77 于 2009-2-2 11:46 编辑
你的想法中,赋予了老百姓太多的本来应该政府承担的职责,你给督察打电话,然后呢?你投诉他什么?不作为?似乎理由并不那么充分,如果督察没有回复,你会不会按照你的原则一直打下去?我相信你会的!你的别人的行为严格按照程序来监督,你自己的行为呢,wsk管理不善,你可以投诉,你有什么权力骂他?如果wsk用你那一套来对付你,说你有意见可以一级一级的投诉,对于停车费的减免,你必须先支付,在投诉得到回复后,wsk会把减免部分退回给你,请你按程序来,你如果情绪激动(我相信是一定的),发生言语侮辱甚至身体接触,wsk也可以报警,他和你享受同样的公民权利,然后他也记下警号打督察,你为什么居高临下的就把wsk骂了一顿?
回过头来面对别的问题,你却说应该如何按规定程序来,说服力不强!
天行者 发表于 2009-2-2 11:18

我投诉他当然是不作为,理由非常充分,有人违法停车,给老百姓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你们的人不管。我要求你们派高级别的人出现场,同时出拖车先把那辆车拉走。
事实是人家没用我找督查就把事处理了。
我骂WSK可能用法不是很准确,应当是严厉的质疑其做法,至于脏话,好像基本没有,这个物业和WSK的经理都在。
侮辱性语言?应该没有。身体接触?绝对没有。
如果有他们报警我绝对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居高临下?那是你认为,我从心里没有这样认为。我认为公民都是平等的。WSK违反了我和他的契约,我就必须要求他们承担违反契约的责任。整个程序我反思了半天似乎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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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40 |只看该作者
针对中国的党员干部,进行法治观念的普及才是首要问题,一个有法制观念的老百姓面对一个甚至一群没有法制观念的执法者,你不觉得这个过程和结果会是一个笑话吗?
法制观念淡漠是个社会整体的难题.我们不能先奢望些什么,我们只是希望一个法制态度的政府和一群法制观念的执法者,这个要求难道不对吗?
为什么小病入膏肓?没有法制观念的执法者就是凶手,
你应该庆幸,你生活在北京,你要是在外地,估计你就会成为庞大信访大军当中的一员.在地方上,你对警察态度的投诉真没人搭理你,督察?不违法乱纪,性质不恶劣,后果不严重,警察人缘别太差,谁也不会管,还真别拿督察吓唬谁.督察也是警察,顺便说一句,我觉着boy77当督察合适,眼里不揉沙子,按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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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42 |只看该作者
……可能也是没机会,要有机会,我估计……我觉得……,估计……似乎理由并不那么充分……我相信……如果……,你如果情绪激动(我相信是一定的),……试想,……你不觉得奶粉的问题已经适可而止了,天行者 发表于 2009-2-2 11:18

推导的太多了吧,任何一个环节脱离了你的推导都会演绎出另一个结局。真以为是小说可以随便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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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43 |只看该作者
说到这个居高临下,有必要展开几句。

您是否认为政府现在居高临下,认为做生意的甲方居高临下,认为有钱人居高临下
没错,很多人的思维就是这样
我期望彻底铲除掉我所有同胞头脑中这种思想

有人居高临下这是错的,但你自己必须说服你的内心有勇气反对
即使不能立马产生效果也要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反对÷
这是真正考验人们对纳税人的理解的时候

如果你自己都主观认为居高临下打破不了,或者是只能由政府来打破
那就没办法拯救了

很多同学在或多或少的涉及人权
那好,就从破除自己头脑中这种“居高临下”和“居高临下不可打破”及“打破居高临下不是我的责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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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48 |只看该作者
针对中国的党员干部,进行法治观念的普及才是首要问题,一个有法制观念的老百姓面对一个甚至一群没有法制观念的执法者,你不觉得这个过程和结果会是一个笑话吗?
法制观念淡漠是个社会整体的难题.我们不能先奢望些什么,我们只是希望一个法制态度的政府和一群法制观念的执法者,这个要求难道不对吗?
为什么小病入膏肓?没有法制观念的执法者就是凶手,
你应该庆幸,你生活在北京,你要是在外地,估计你就会成为庞大信访大军当中的一员.在地方上,你对警察态度的投诉真没人搭理你,督察?不违法乱纪,性质不恶劣,后果不严重,警察人缘别太差,谁也不会管,还真别拿督察吓唬谁.督察也是警察,顺便说一句,我觉着boy77当督察合适,眼里不揉沙子,按规定办!天行者 发表于 2009-2-2 11:40

现实在老百姓的数量远远大于执法者。自问一下我们真的知道自己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吗?我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的不完整,但比身边的许多人可能都要多。
又“估计”了吧。其实我觉得BOY更适合当一个老百姓,一个好督察的力量是有限的。而且如果是督察,老百姓对他的话有天然的抵触。现在他作为一个老百姓说话更有说服力(就这样还有人把他往特殊人群靠呢),而且他也愿意花时间花精力来说服大家,为大家服务,还有别这更可贵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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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51 |只看该作者
你的原文"我同时把WSK骂了一通要求减免停车费,也做到了"
我的文章的判断仅是对原文的理解.
而后来的侮辱性语言等都是我假设如果wsk对你的要求推出一番按规定程序办的言语之后,并不是真实发生,你也不用肯定或者否定,因为没有发生.
但是至少我觉得,他如果提出规定程序办.一级级投诉,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你会按他的规定来吗?
居高临下,我针对的是你所说的"骂"!严厉的谴责其做法是对事,骂可是对人,这是不一样!
一个人可以走自己的路,不论别人怎么想,但是一个人没有评论自己的权力,这个没有,是客观上没有,每个人的画像,都是别人在心里勾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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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51 |只看该作者
说到“居高临下”,作为本人的工作性质也常常有这种感触。   

不可避免,由来已久的状况、人员素质等等,来办事的人往往先入为主认定了,对方就是居高临下的; 和LS的观点一致,本人觉得首先得自己摆正位置,大家都是平等的,其次就是信任,心平气和的交流,我认为没有什么不能说通的。
珍惜眼前  好好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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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52 |只看该作者
无论我是什么身份
我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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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54 |只看该作者
推导的太多了吧,任何一个环节脱离了你的推导都会演绎出另一个结局。真以为是小说可以随便写啊。
六月天 发表于 2009-2-2 11:42

什么叫断章取义?全文看完.这么多词语说的是同一件事吗?这些词全是假设认定的关联关系吗?回头理清思路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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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11:58 |只看该作者
我没说你说的是什么中心思想,又何来"取义"一说.我只是说通篇都是假设而已.摆事实讲道理啊,不是假设事实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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