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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深海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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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厂商合法趋利,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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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21:25 |只看该作者
就说那个大货车的安全护栏
要不是国家法规不严谨,管理不完善
也不至于,所以说政府的不作为和漏洞才给了这么些人钻空子的机会
传说中的小新 发表于 2010-3-18 21:05

这话说到根子上了
我始终认为,中国现在最大的、动摇根基的问题之一就是
中基层的行政不作为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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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21:32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看不出来么?
你说丰田在美国现在这灰头土脸的样,完全是由于个单纯的质量问题么?
如果您真这样认为,恐怕就要从幼儿园开始补课了
boy77 发表于 2010-3-18 21:22

是啊,美国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让无数国家的无数企业——不管是丰田这样被人家抓住小辫子的,还是诚实经营踏踏实实做好自己产品的,受累不浅。你知道的这点常识,就不必在这里卖弄了。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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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21:36 |只看该作者
是啊,美国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让无数国家的无数企业——不管是丰田这样被人家抓住小辫子的,还是诚实经营踏踏实实做好自己产品的,受累不浅。你知道的这点常识,就不必在这里卖弄了。 ...
深海芋头 发表于 2010-3-18 21:32

问题是您先问的这个常识呀?
从反击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角度来看,我要大声叫好
tiger 发表于 2010-3-18 16:46

这二者的关系何在?
深海芋头 发表于 2010-3-18 20:40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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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21:40 |只看该作者
不管常识不常识
不管卖弄不卖弄

我再卖弄一下我的原则:
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啊,孔孟家乡的同学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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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21:43 |只看该作者
美国人牛就牛在
人家认定的事,就要叨叨
用各种方法叨叨,没完没了的叨叨,想尽办法在各种场合叨叨
不管全世界咋说,人家就照自己的逻辑叨叨

一直叨叨到实现目标为止
其实这个原则孔子已经教育过我们了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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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7:54 |只看该作者
哎,还是要佩服BOY同学,我说不出这样有理有力的话,虽然我觉得“平板电视厂商合法趋利,何错之有?”这有问题,他的趋利虽然看着合法,但是众多中国消费者付出了额外的代价,而如果一旦相关法律或者规范调整呢
求早上的顺风车,往北四环方向的,往天通苑方向,在5号线的任一站点下车就行
七成饱、三分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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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9:26 |只看该作者
“趋利”?
我想起当年新闻报道过的事情,有些地方养殖小龙虾的时候居然向养殖的池塘里面排放厕所污物,其实我也没有在之前找到国家法律法规中禁止用屎尿做饲料进行养殖的条例。
这当然是趋利了,其实我也喜欢钱,也趋利,但是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是每个人对“道”的理解不同罢了。
这里并不是说相关部门就没有责任,但是如果找空子还是可以找到一些的,但违背道德而暂时未被法律所命令禁止的事情,做了还能睡着觉的人,确实挺高的。
有的人不理解,非典那年手上有药材,市场需求量超大,那提高价格不是符合市场规律吗?为什么还要挨抓、挨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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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9:40 |只看该作者
法律这东东
绝大多数都是事后制定和完善的

因为有了纠纷又没有规则,才会出现法律
绝对不是倒过来
我得再次卖弄一下这个人类发展的基本常识

法律跟不上现实和有盲点是正常的
没有是不正常的
地球上哪种社会哪个国家都是这样
火星上啥样咱不清楚

那碰上法律没有规定细节或滞后的事情怎么办?
人总是要讲天理啊

你呼吁和监督尽快立法规范是好事
你鼓吹钻法律的空子,晃惦老百姓多挣钱这种思想的行为是啥呢

就是伤天害理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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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9:49 |只看该作者
曾经一段时期
我国社会确实是有种思潮
就是“打擦边球”“钻制度的空子”“利用规则的漏洞”挣钱,拼命挣钱,不管不顾挣钱

这又是动摇根基的大问题之一
挣钱趋利的根本靠的是勤奋、创新
而不是什么灰色和空子

幸而我的民族有几千年的历史
我的同胞绝大多数是善良的
这种没天理的思潮很快就不见了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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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9:51 |只看该作者
我的民族是怎么样合理趋利的?
我再卖弄一下:
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监也。如此则子孙必昌,身安而家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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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0:07 |只看该作者
你鼓吹钻法律的空子,晃惦老百姓多挣钱这种思想的行为是啥呢
boy77 发表于 2010-3-19 09:40

你把眼睁大点,我的帖子有哪句话有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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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0:14 |只看该作者
“趋利”?
我想起当年新闻报道过的事情,有些地方养殖小龙虾的时候居然向养殖的池塘里面排放厕所污物,其实我也没有在之前找到国家法律法规中禁止用屎尿做饲料进行养殖的条例。
这当然是趋利了,其实我也喜欢钱,也 ...
懒得起 发表于 2010-3-19 09:26

你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中禁止用屎尿做饲料进行养殖的条例”,我觉得,是因为国家有关部门对养殖环境的卫生标准和农牧水产品的质量已经有了相应规定。
再说一下非典时期药品的例子。你看清楚,我在原文里说的,在趋利前面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合法”。而在流行性疾病威胁社会公众的情况下,哄抬药品价格,我相信在任何国家都不会是合法的。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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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0:25 |只看该作者
你把眼睁大点,我的帖子有哪句话有这意思?
深海芋头 发表于 2010-3-19 10:07

看看您的标题:
平板电视厂商合法趋利,何错之有?

这里您隐含了两个要点,咱们搞搞清楚:
第一:平板电视厂商这个概念。
在这个案例中,准确的说应该是合资或国外品牌平板电视厂商。这点非常重要,否则就不会有后面那些什么贸易保护什么态度问题了。
这件事的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外国人和中国人对待中国老百姓的态度是不同的。
第二:合法趋利。
这个合法二字是你个人定义的,后面你也花了大段说明这一问题。
问题在于,是否合法不是你我定义了说明了就合法了。合不合法是个严肃的法律过程,是司法机构作出的结论。
在此前,只是个讨论,而且既然争议很大,这说明其不能定义合法也不能说非法,而是法律的不完善,是个空子。

最后这句何错之有加问号
就是这个空子下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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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0:40 |只看该作者
搞搞清楚
第一,法律是权威的,良好社会秩序当然要靠法律。
第二,法律和道德必然要统一。明显不适应现阶段主流社会道德的法律必然是需要调整的法律。
第三,良好的社会秩序既要靠法律,道德也不能缺失,二者不可偏废,因为法律永远不可能管了、预见了所有的细节。
第四,遵纪守法和钻法律的空子是两回事。遵纪守法当然要保护,可钻法律空子挣昧心钱就要反对。
第五,是否遵纪守法不是哪个人定义的,是司法机构定义的。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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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0:40 |只看该作者
对于楼上内容之一,我还是那句话,法律不完善才是你所说的“态度是不同的”这一现象的根源。我相信,如果,如果法律法规里已经明确平板电视的属性,这时出现中国老百姓的合资品牌、外商独资品牌的平板电视屏幕出现质量问题而厂商不予按照有关法律进行维修、更换、退货等等处理,我们的老百姓绝对一告一个准。究竟是什么让这些消费者投诉无门?是厂商胆敢违反消费者法、三包规定,还是公务人员不作为,导致立法滞后,继而导致在现行法律中,厂商的行为本身就不违法?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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