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含梦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适用房改为商品房(只提供给新城的朋友)

[复制链接]

90

主题

0

好友

1664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16#
发表于 2010-3-16 09:11 |只看该作者
买房的时候,超出享受面积的部分不是已经交了综合地价款了吗?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17#
发表于 2010-3-16 09: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含梦 于 2010-3-16 09:44 编辑
转成商品房又有什么好处呢?
挂历 发表于 2010-3-16 07:26


可以在购买能够优惠的房子!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18#
发表于 2010-3-16 09:49 |只看该作者
16# 翦翦风

恩,去的时候要拿上缴纳部分的发票!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19

主题

0

好友

29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9#
发表于 2010-3-16 10:00 |只看该作者
恩,解释的很详细,谢谢楼主,终于搞清楚了综合地价款的事情。不过好像契税发票的时间也不是买房时的时间,而是跟房产证时间差不太多哦:)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0#
发表于 2010-3-16 10:26 |只看该作者
19# frisky


契税票的时间比房本下来时间要早几个月时间。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17

主题

0

好友

2403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21#
发表于 2010-3-16 11:05 |只看该作者
请问:在按照评估价10%缴纳综合地价款时,已经缴纳的那部分综合地价款,是按照已经缴纳的面积扣除呢,还是按照已经缴纳的金额扣除呢?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2#
发表于 2010-3-16 11: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含梦 于 2010-3-16 12:19 编辑

21# 烟霞


评估值的10%  和 成交价的10%(综合地价款) 不一样!
满五年后、
成交价的是买方要交纳的!
评估值的是自己改名交纳的!
之后就成商品房了。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3#
发表于 2010-3-16 14:06 |只看该作者
一会建委溜达一圈去~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46

主题

0

好友

891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4#
发表于 2010-3-17 12:00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说再交10%的综合地价款=总房价的10%-已经交过的超出面积的
还是只要交纳当初享受优惠的70平米面积的10%?
这两个数有差别的。

46

主题

0

好友

891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5#
发表于 2010-3-17 12:01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不过户,只交综合地价款可以吗?

52

主题

0

好友

69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6#
发表于 2010-3-17 12:58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说再交10%的综合地价款=总房价的10%-已经交过的超出面积的
还是只要交纳当初享受优惠的70平米面积的10%?
这两个数有差别的。
豹子 发表于 2010-3-17 12:00

同问,如房子面积100平,当时审批了70平,办房产证时超出的30平缴了10%的综合地价款,这30平以后卖或者转商是不是就不用再缴纳了综合地价款。
同一个新城! 同一个梦想!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7#
发表于 2010-3-17 15: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含梦 于 2010-3-17 15:09 编辑

评估值乘面积的10%          —           (买房时候的价钱—28万)的10%      =          就是现在要交纳的 综合地价款!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21

主题

0

好友

990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28#
发表于 2010-3-17 15: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含梦 于 2010-3-20 16:25 编辑

比方说:100平的房子,当时批了70平  当时买的是50万 。

(评估值X100平)10% — (50万-之前审批交纳过的部分的钱 应该在25万左右)10% = XXXXX
这世道做人不要太好,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你有阴谋。

43

主题

0

好友

35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29#
发表于 2010-3-17 18:50 |只看该作者
总之一句话,被国家坑了,房价涨了你原来已经交了的那部分综合地价款也要补差价!

17

主题

0

好友

2403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30#
发表于 2010-3-17 19:49 |只看该作者
总之一句话,被国家坑了,房价涨了你原来已经交了的那部分综合地价款也要补差价!
似曾相识 发表于 2010-3-17 18:50



我也是这样的感觉,不合理,应该是已经缴纳综合地价款的面积在后来扣除。比如100平米的房子,当时批的70平米,那么30平米在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缴纳的综合地价款(当时的房价是4千,那当时就缴纳了1.2万),卖房子时,就应该只缴纳你享受的70平米的综合地价款就可以了,假定卖房子的价格是1.5万,那么只需缴纳10.5万元。这样才是合理的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长安新城

GMT+8, 2024-12-26 22:20 , Processed in 0.04973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