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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羽绒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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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投诉物业擅自把人行道改为停车位,有邻居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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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1:51 |只看该作者
昨天已将画线工作拍照,不灰复人行道决不能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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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1: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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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2:06 |只看该作者
投诉。。。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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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2:16 |只看该作者
18# 西夏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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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2: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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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2: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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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5:57 |只看该作者
支持lz。行动了一下:百度搜索-首都之窗-市长信箱(右上边小字)-我要写信
    一、应该加快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
    我们长安新城小区的业主去年12月开始了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592户业主签名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后来政府文件规定今年由居委会牵头这一工作,业主的成立工作就停止了。年初北京晨报以“全市5月推建业主大会”为题,披露了政府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的计划,人们翘首以待,但是半年过去了还没有任何动静,也没人出来给大家一个说法,有关部门的工作是不是差点意思呢?
    二、应该制止物业的违法行为
    业主大会缺失,物业无人制衡,侵权肆无忌惮。物业把小区内道路当成停车位出租,又把绿地和人行道也改成停车位出租,电梯间广告和地下室也出租了,而这些都属业主所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政府要对其处罚。如果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尚不到时机,那么就应该对物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哪方面都不作为怎么建设和谐社会?
    给市长信箱写信谁都不差钱,市长愿意知道大家的想法,这是肯定的。有人不愿意大家和市长沟通,别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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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6:56 |只看该作者
支持了一下,给丰台区建委发了邮件,全文如下:
to:ftjianweixf@126.com
投诉大成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把长安新城小区人行道改为停车位的行为
丰台区建委物业科:
  我是大成南里(长安新城)二区的业主。2002年12月31日与大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大成南里(长安新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合同以来,大成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没有完全到达合同中的规定,我一直严格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然而,最近,大成物业管理公司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版)》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于不顾,擅自把长安新城小区人行道改为停车位。严重违反了业主与大成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
  在此,强烈要求丰台区建委对大成物业管理管理公司的违法行为加以制止,责成他们恢复小区人行道。
此致
                                             大成南里(长安新城)业主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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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0: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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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23:19 |只看该作者
提示一下,给市长信箱写信或向建委投诉的时候,尽量使用实名,并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方便有关办理部门及时联系你。不要使用“长安新城一名业主”等落款。政府相关部门一般比较重视署名举报,都会给予答复,对于匿名举报,一般不会理睬。

有关市长信箱的说明:
市长信箱,一般市长很难去看,市长这么忙,不可能有时间去阅读成千上万的信件。所以市长信箱更像一个信访信箱,市长信箱工作人员会根据信件内容,将有关的信件转给相关政府委办局办理。大家最好也能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争取办理人员能够电话联系你,这样可以方便交流信息。还有信件内容不要太复杂,反映的问题不要太多,防止信件被转送给错误的部门办理。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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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4:32 |只看该作者
市长热线是12345吗?邻居们都来打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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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21:31 |只看该作者
支持,青塔五街的自行车道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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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09: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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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11: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阔地空 于 2009-6-14 11:10 编辑

关于物业划停车位的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物业为什么要划停车位,我想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物业受经济利益驱使,增加停车位就能创收更多;二是新城车多停车位少,停车位有强大市场需求;三是有车而没有停车位的业主会向物业反映,强烈要求增加停车位。新城的自然环境越来越差,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强烈要求他们履行他们的义务。我们要尽快成立业委会,维护我们合法权益。还有就是要反思我们业主自身的原因,新城就是我们自己的家,和谐美丽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持。一方面新城居民的经济收入越来越多,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买车的人就越来越多,大家都能感觉到车是越来越多了;另一方面新城车多停车位少的状况会日趋紧张,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划停车位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增加停车位也是不是办法的办法,但要对停车位规范管理,停车位不能全部占用人行道,而且停车位要和人行道隔离分开,一方面保障行人和小孩的安全,另一方面尽可能多的增加停车位,缓解新城停车位紧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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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09:21 |只看该作者
有些问题是可以容忍的,目前的停车位的画法我不能容忍了。因为有些道路宽度本来就很窄了,还要把人行道全部改为停车位,在路上走就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了。
另外,楼上说的要反思业主自身的原因,看了全部内容也不知道该反思什么。
以前有位业主说过:如果确实没有车位,有人把车停在人行道上面也比把人行道改成车位强,心疼爱车人是不会往上面停的,即便是在没有地方停在往人行道上开需要非常谨慎,这样人走起来也相对安全的;如果把人行道改成了车位,那人就不敢在上面走了;还有就是可以把人行道让出一部分,比如一半的宽度用于停车,但是必须用隔离带把停车位与人行道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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