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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台海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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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住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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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2:12 |只看该作者
从居民角度讲:改用大家都不会同意,原因就是怕扰民。
从居委会角度讲:也是一样,扰民,多事。
从注册人讲:改用很愿意,不然就不会申请改用了。

但是其实大多数想创业或者自己开公司的人,会遇到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都好办,就是注册地址不好办。因为有可能你租了个办公室,但是这个办公室已经被用过注册了,那就不能再注册了。所以都想找一个注册地点,但是不想在这办公。

所以还是有三全其美的办法的:那就是注册人签个只用于注册,不用于办公,并且保证不扰民的协议,这样大家都各得其所。

不然如果真的一竿子打死,就是不让注册的话,在这个经济形式下,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很多邻居的生计。我觉得是互相体谅的问题,当然,最关键的是注册人不要把邻居对你的体谅不当回事。
一介书生 独醉江湖  执著于热衷的事业并尽力突破 用心爱自己所爱的人并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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