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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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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院发帖——致美人鱼及其他书院同仁和高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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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51 |只看该作者
感谢美人JJ对版主工作的支持。

您的帖子,只要符合书院的最基本要求和风格,书院是绝对欢迎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曾经对你的发帖方式有过建议。建立自己的专题水塔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建水塔的楼主,发每一个主帖,都必须是主题明确,行文完整的。这就是基本要求。

如果您能按照书院基本要求,修改您的帖子,版主可以申请其他版块版主将其移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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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56 |只看该作者
关于版聊的定义,我再次明确一下:

所谓版聊,指发帖楼主自己的主帖是以聊天形式开头的,绝不是指后面跟帖人的回帖方式。

对照这个定义,如发现本版块还有其他类似版聊的帖子,版主都将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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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8:58 |只看该作者
感谢灌水区版主BOY的支持。

论坛所有版块都是平等的,区别只在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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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03 |只看该作者
此次帖子处理,绝非针对个人,完全从帖子风格本身出发。

至于帖子和水塔中出现的脏话,和人身侮辱攻击的事件,本人只是一个版块的版主,并非整个论坛的管理员,所以无法在技术层面查清核实,相关人员只能等待总管理员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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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06 |只看该作者
欢迎帖子楼主和其他高邻继续讨论,书院欢迎所有开诚布公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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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13 |只看该作者
如果对书院帖子风格和版聊的界定还不明确的,请参看书院其他帖子。

同类专题水塔,符合本版要求的,比如:
扣肉的看片水塔
逸云的诗词原创水塔

关于海外生活经历的同类主题水塔,比如:
NEIGHBOR的北欧帖子
春梦的纽约客帖子
排骨的德国行述

如果美人姐姐能修改自己的发帖方式,书院永远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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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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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1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oy77 于 2007-11-7 08:07 发表
灌水区的规则很宽松
像美人鱼等的精品倒是求之不得

欢迎大家在遵守国家法律和基本道德规范及班规的前提下
到灌水区发表高见、版聊

关于争论,只要是就事论事,正面积极的,用语规范,不含沙射影的人身攻击, ...


呵呵,有拉票的嫌疑
枯槐聚蚁无多地,秋水鸣蛙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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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08:56 发表
关于版聊的定义,我再次明确一下:

所谓版聊,指发帖楼主自己的主帖是以聊天形式开头的,绝不是指后面跟帖人的回帖方式。

对照这个定义,如发现本版块还有其他类似版聊的帖子,版主都将进行相应处理。

嗯,我感觉小永的态度符合版主条件,(顺便提一句我佩服的版主是老虎、BOY、小懒)但是如果光是按照帖子的开头而不去看真正的内容这个标准来判定是不是版聊,未免过于形而上学,就像看书,不能光看前言(纯属讨论)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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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2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09:13 发表
如果对书院帖子风格和版聊的界定还不明确的,请参看书院其他帖子。

同类专题水塔,符合本版要求的,比如:
扣肉的看片水塔
逸云的诗词原创水塔

关于海外生活经历的同类主题水塔,比如:
NEIGHBOR的北欧帖子 ...

我看那些也不是都在第一帖里把内容写完,也是后面自己的跟帖里陆续写阿.当然也许是我水平低没看出来
不过关于法帖方式的意见不同的话,是不是可以先沟通?楼主不同意改再移?不是移了之后再让改了移回来?
我不懂那么多道理,只是觉得既然美人鱼愿意发在书院里,肯定是喜欢这里,尊敬这里的版主,这样太受打击吧
从来好事天生俭,自古瓜儿苦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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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4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09:13 发表
如果对书院帖子风格和版聊的界定还不明确的,请参看书院其他帖子。

同类专题水塔,符合本版要求的,比如:
扣肉的看片水塔
逸云的诗词原创水塔

关于海外生活经历的同类主题水塔,比如:
NEIGHBOR的北欧帖子 ...

按照小永版主的说明,对照以上水塔包括其他水塔,感觉也有第一层是以聊天开头的啊,文字不比移走的帖子要多啊,我想就没必要顶上来了吧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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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51 |只看该作者
本人发这个帖子,只想明确书院的发帖风格与方式。

绝对没有任何制定版规的意图!

书院任何版规的制定,必须在广泛征求各位邻居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必须在征得本版块其他版主和总管理员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欢迎各位邻居可以以本次版主帖子处理为契机,热烈讨论,辨明原则,为书院的繁荣和人气提升提供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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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09:58 |只看该作者
我就当反方吧,我总觉得既然是讨论版规,那就应该在讨论定稿以后再移贴,还没有征求意见呢,就过早的把认为不合适的贴子处理是,不合适,也很不妥的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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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0:11 |只看该作者
版规的制定,需要征求各方意见,甚至为此举行网络听证会都不为过。

但是,版主对不符合版块风格的帖子进行相关处理,则不必先征求各方同意。

本人发这个帖子,完全出于对美人姐姐的尊重,纯粹是一个说明帖。若是按照常规,版主处理帖子,只发系统短消息通知帖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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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0:21 |只看该作者
这样啊,那又何必出台版规呢,直接把不合适的删掉就行了嘛
蒜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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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0:22 |只看该作者
尽管我还没有接到被无端漫骂的道歉和处理。但本贴既然作为版规的讨论贴,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那个帖子我认为适合发在茶馆。但现在由于出现了漫骂应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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