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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夏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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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ove him,bring him to Chang'an stock salon,for it's heaven.(股市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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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06 |只看该作者

证监会规范限售股大宗转让

新华网快讯:中国证监会20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于大宗转让的存量股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去做转让。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全文)

  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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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08 |只看该作者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出售超过一定数量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对记者发表了谈话。
  这位发言人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这一市场的特点决定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新兴市场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市场的发展同市场自身的改革要同时推进,以改革促进发展,不断加强市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法律、法规和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强化市场监管,促进调整市场结构,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文化;逐步改善市场运作的外部环境,不断完善市场内部运行机制。近几年,我们看到世界上一些有百年发展历史的成熟资本市场,面对市场的新变化也在不断探索,寻求变革。在我国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资本市场本质、功能、作用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资本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探索前进。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经过了股权分置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和综合治理之后,市场出现了转折性变化。市场运行基础进一步改善,市场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上市公司质量逐步提高,中介机构行为不断规范,投资者结构和行为模式发生积极变化,市场监管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性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新的市场运行环境下,一些老的问题逐步化解,一些新的问题又会逐步显现。近期,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国际市场主要股指走势出现较大波动,能源、资源、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在全球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国际资本流动日趋频繁,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新兴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这些因素也对境内投资者在市场判断、投资取向等方面产生了影响,我国股市内外部运行因素更趋复杂。这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在解决股市中存在的问题时要依法合规,要把法规的持续性、稳定性同市场发展要求相结合;要注重维护“三公”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注重远近结合,有利于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这位发言人表示,随着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逐步解禁,将成为可以自由转让的流通股,如果这部分股份集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转让,由于成交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不仅效率较低,还对股票交易价格形成持续压力,扭曲价格形成机制。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定义为存量股份,并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和做法,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

  从长期看,《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由于存在一定的价格协商机制,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是更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的交易方式。另外,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系统和监管手段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满足这些股份转让的需要。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做出扩大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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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17 |只看该作者
都盯着印花税,没想到出这个利好,看来ZJH是既想救市,又想让大家觉得他是不受舆论胁迫的。。。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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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31 |只看该作者
1、节目被挤出黄金时间段
2、节目时间长度缩短
3、主持人更换,李楠淡出

人怕出名,猪怕壮!

李楠被排挤出内蒙卫视是必然的!
不露声色,已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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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43 |只看该作者

证监会注定难逃两面挨耳光的境地!

出台限制大小非转让的政策难改里外不讨好的命运!

这里不展开论述,主要谈两点:
1、大小非解禁是股改的时候就规定好的原则,岂容随意更改?更改本身就存在法律瑕疵,证监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被大小非诉诸法律不是没有可能!

2、仅仅一个政策是不可能扭转大盘时局的,存在机构借利好出货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后续利好出台,大盘难免冲高回落,到那时不仅难逃大小非的责难,而且小伞也不会领情的!

证监会很有可能面临两面挨耳光,里外不讨好的尴尬境地!

俗话说,开弓没有回头箭,结果如何,拭目以待!
不露声色,已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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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55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样啊,没有李楠节目看着很死板,确实不好玩
人生就是一张网,你来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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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1:3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西夏名猪 于 2008-4-20 23:17 发表
都盯着印花税,没想到出这个利好,看来ZJH是既想救市,又想让大家觉得他是不受舆论胁迫的。。。

干嘛老盯着印花税?治病也要讲求个对症下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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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7:52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利好还要看看以后的走势,现在什么好消息都成了出货的机会,市道乱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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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8:37 |只看该作者

同意冷风的看法,这个“意见”未必是利好

原帖由 冷风 于 2008-4-21 07:52 发表
是不是利好还要看看以后的走势,现在什么好消息都成了出货的机会,市道乱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此意见的出台,既表明了证监会对当前形势的担忧,也再次证明了其弱势地位。
在股民眼中证监会似乎权力很大,但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不是组成部门(简单的说就是不属于内阁),其权力受到诸多限制,与财政部这样的强势部门更不可相提并论,很多人翘首企盼的“降低印花税”,证监会只有建议权却并没有决策的权力(姑且不论降低印花税是否算救市措施)。

另外,这个“意见”的可操作性也很一般。如果达到1%需要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那么我如果转让0.99%,是不是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轻易出手了? 加入我有2%的大非,那么我分三个月出售,每次0.67%,岂不是就避开了规定?这样的股票则恐怕会阴跌........

借用一句话:中国的企业向来有“闯关”的传统,见了绿灯快快走,见了红灯绕着走!

这一《指导意见》的效果,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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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9:0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凤尾竹 于 2008-4-20 22:37 发表
时间改了,推迟到22:55分,形式也不太一样了,我看了两期都不是李楠主持的,不好玩。


http://news.hunantv.com/lanmu/twfcd/index.html
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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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9:15 |只看该作者
请问高手们,T+0操作是什么意思?
[fly]习惯寂寞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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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9:2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山 于 2008-4-21 09:15 发表
请问高手们,T+0操作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还需高手出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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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9:2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地一沙鸥 于 2008-4-21 08:37 发表

此意见的出台,既表明了证监会对当前形势的担忧,也再次证明了其弱势地位。
在股民眼中证监会似乎权力很大,但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不是组成部门(简单的说就是不属于内阁),其权力受到诸多限制,与财政 ...


证监会真有心救市,后市应有一系列利好措施出台,宏观经济预期也是左右大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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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9:27 |只看该作者
我的股池里面开盘7%以上的占了60%的股票,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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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1 09:28 |只看该作者
上证 3,305.15  +210.48 (+6.80%) 26.50亿  深成 12,134.65  +842.61 (+7.46%) 10.5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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