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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看到过物业的“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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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1: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记者 董长青 实习生 翁之颢)4月1日是物业企业晒账单的大限。北京市住建委昨天表示,今年本市共有3578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住类物业项目公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但尚有279个住宅物业项目没有晒账单。
  2011年12月20日,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规定,自2012年起,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报告采用网上填写,现场公示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在4月1日前登录《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2012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住宅物业项目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针对目前尚有279个住宅物业项目未晒账单的情况,市住建委表示,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于本月1日起,对辖区内未完成收支情况公示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市住建委将对物业项目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达到公示要求的,将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系统;拒不纠正的,主管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有的小区物业虽然对外公示了账单,但业主对内容有异议怎么办?

  市住建委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质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而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当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有关规定晒账单,广大业主可以向市住建委投诉,投诉邮箱是bjwyjb@163.com。这些不合规的情况包括:公示报告首页没有条形码;公示内容不完整,收支报告、合同履行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没有全部公示;未按要求公示15天;没有在住宅物业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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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1:30 |只看该作者
好像新城没有看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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