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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从法规上认可了“借读”,同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非京籍学生须建立学籍。
借读概念获法规认可
新办法吸收了2006年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对旧法立法时没有涉及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借读”问题等进行补充。新办法扩大了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在京“借读”的学生范围。
通俗地说,不管学生是否有北京户籍,只要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北京工作或居住,当地人民政府就有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从这点上说,新办法重新定义了“借读”的概念,从法规上认可了非京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京“借读”,且教育部门有义务为这部分非京籍借读生建立学籍。
未审批校没有纳入学籍管理
市教委基教处处长李奕表示,虽说新学籍管理办法刚刚开始实施,但事实上,对于旧学籍管理办法与当前不相适应的地方,北京市已在最近几年逐步进行了调整。
海淀、通州等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表示,早在几年前,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已审批的自办打工子弟学校的非京籍学生,就已经与北京学生一样,建立了正式学籍,纳入到北京市中小学电子化学籍管理系统(CMIS)统一管理。
而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外地借读生,也全部与北京学生一样,建立了正式的学籍。目前,只有未经审批的打工子弟学校学生,没有纳入到CMIS中。
借读生初中将全入公办校
据了解,北京市最近几年大力加强了公办学校在接收随迁子女上的主导作用。随迁子女在京数量虽然从2000年的8万余人增加到目前的43万余人,但通过各方面努力,这部分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始终保证在60%以上,目前已达68%。
北京市教委表示,北京市未来三年将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就读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将初中阶段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最终实现用公办学校完全解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辅之以少量民办学校接收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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