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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容忍荒谬是自由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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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23: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张鸣专栏:学会容忍荒谬是自由的第一课
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2518   版次:AA02   版名:时事评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05
作者:张鸣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新浪微博里有个叫染香的博主,自报家门是个在英国留学的漂亮女孩子。但也有人认为,这人就是一个糙老爷们,人在中国。
    ■知道分子之张鸣专栏(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新浪微博里有个叫染香的博主,自报家门是个在英国留学的漂亮女孩子。但也有人认为,这人就是一个糙老爷们,人在中国。染香粉丝众多,也好发议论,但是她的特点是总跟别人作对,大伙说东,她肯定说西。还时常发一些很不人道的怪论,比如拆迁自焚,她说是自焚者图财云云。于是,这两天的微博上就有人呼吁微博小秘书封她的博客,稍微客气点的则声言以后谁再转染香的博文,哪怕是为了驳斥,也会撤销对此人的关注,甚至拉黑这个人。

    凡是在网上有过文字经历的人,对于在论坛里被版主“踢出”,博文被删帖,甚至博客被封,无不深恶痛绝,只消一提起来,就恨恨连声。但是,每当我们看到网上特别荒谬,或者我们感觉荒谬的言论时,往往自己愤慨还不够,每每希望有力者把这种言论封掉,甚至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此言论的发布者遭到报应,如果有可能,自己或别人出面,扁他一顿也未可知。其实,这就是一种专制的劣根性。客观地说,微博上众多“转世”博主的遭遇,跟一些人要求封杀染香,性质其实是一样的。不要以为人家封杀我的时候,就是非正义的,我要求封杀别人,就是正义的。因为我的言论是正当的,而别人的言论是反人道的。事实上,这种以道德借口封人口的做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因为这样做,剥夺了他人应有的自由。不能说强徒打你的时候喊痛,转过身就希望这个强徒打你不喜欢的人。现在动辄删帖,封博客的做法,究其历史,其实动机也许跟现在微博上的某些人的道德义愤一样,将之变成一种机制,一种制度,就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信奉自由的人都会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拼命捍卫你说话的自由。但是落到实处,尤其是摊上特别荒谬的言论的时候,往往就把这个信条忘了,尤其是说荒谬话的人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之时,就更是压不住火。火一上来,恨不得一拳把对方打死,至少也得让他闭嘴。之所以如此愤怒,在很大程度上因为觉得自己真理在握,对方则荒谬绝伦,甚至蛮不讲理。换言之,是道德上的义愤,才让自己产生封杀对方的冲动,潜意识里,总觉得这种冲动,有道德上的合理性。(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然而,恰是这种挟道德合理性实行强制的心理,才是历史上专制乃至极权的土壤。只要对方的言论是不正确,不道德的,就可以实行强制。殊不知,道德上的正确与否具有相对性,有时今天看起来荒谬的言论,换一个时空,没准就成了有道理的。更何况,道德的借口,哪怕是基于社会主流的道德借口,一旦成为强制的理由,就可以扩张成剥夺人自由的习惯乃至制度,正确与否的判断,化为某些人的特权,封口的惩罚,便成为日常化的行为。到那时候,每个人就都不自在了。

    平心而论,当我们面对特别荒谬的言论,跟他讲道理又讲不通的时候,都会感到愤怒。但是,学会容忍荒谬,是自由的第一课,如果这门课程不及格,我们就没有资格谈自由。正如胡适先生所言,容忍比自由更可贵。因为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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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01: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y77 于 2010-10-6 01:28 编辑

荒谬、违法、违背道德、和主流言论相悖是些不同的事,不可混淆
而且标准也不统一

有些违法的言行是不可以用荒谬来涵盖的

况且,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法制体系,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荒谬、法律和道德
可能很多还是完全抵触的

而且,容忍不单单是个容忍的问题

例如我个人,可以容忍对我进行某些人身攻击,可以容忍很多骂zf的言论
这些言论,只要不违法,就不能处理
但我绝不能容忍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地域歧视等,无论是否违法
如果有人在论坛上发表这样的言论,难道要宽容的沉默么?

例如某些国家和地方,可以容忍传播不同的宗教
但不能容忍某些反人类的东西
不能容忍针对某些特定信仰的亵渎
但某些国家和地区就不同

况且,宽容不代表无条件的沉默和接受
激烈的辩论和反对意见,只要是理性和讨论性质的,就不能说是不宽容
经常有人把反对意见和不宽容划等号,这是个常见的错误引导和偷换概念的手段
和反对相对应的是赞同,而不是宽容
和反对相一致的也不是愤怒
和宽容相对应的是挑剔、吹毛求疵,这和反对显然不是一回事,和愤怒也不是一回事

总之,这个世界需要宽容,也需要对某些荒谬的宽容
但不能以此为由凌驾于一切之上,啥都可以往“荒谬”的筐里装,啥反对意见都可以用不宽容来反对
不是啥荒谬都可以容忍
也不是容忍了荒谬就会自由,也不是不容忍所有的荒谬就会不自由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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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01:31 |只看该作者
学会容忍是一课
学会反对是一课
学会甄别不同的荒谬是一课
学会对不同的荒谬采取不同的态度又是一课

学不会容忍不自由,学不会反对更不可能自由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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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2:48 |只看该作者
路过
这个话题有点意思啊
山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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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0:44 |只看该作者
张鸣此言不尽然。任何社会都不是什么都可以说的。张鸣说的“荒谬”应该明确为对社会和他人无害的荒唐观点,涉及侮辱、歧视、个人隐私、公共安全重大国家利益等方面的不当言论,就不是“荒谬”二字可涵盖了。
有人喜欢西方,那么就说美国,任何政客、公众人物和企业一般都不敢公开使用带有肤色歧视的字眼,否则一定“删贴”。美国也没有人敢公开指责大众的智商,不像我们炒作小月月的那个什么少侠,标榜把亿万网民当猴耍。
另外,中国文化和政治制度是有不少毛病,但张鸣这种观点明显带有文化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的意思。什么都拿中国人劣根性来说事,也太浅薄了点,还停留清末民初的思想阶段。
排骨我所欲也,鱼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排骨鱼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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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6:24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挺认同作者的观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荒谬的标准。容忍,不代表不表达反对的观点,但不能借助强势地位限制别人说话的权利。冠之以荒谬,封住别人的嘴巴,是更可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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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9:30 |只看该作者
中国字意思很多,一个词到底指向什么,不说清楚混淆视听的贴子太多了
求早上的顺风车,往北四环方向的,往天通苑方向,在5号线的任一站点下车就行
七成饱、三分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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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22:13 |只看该作者
此贴有意思 mark等养肥

中国文字就是不精确 同意

借鉴窦文涛的话:只要不影响别人正常生活 洗耳恭听 鼓励创作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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