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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从交通法角度考虑,应该贴条。换个角度考虑,机动车增长这么快,停车位肯定是严重不足的,在不严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警察同志能不能掌握一下尺度!!小区也没车位,难道要我们下班后把车抬回家啊! upc25 发表于 2009-6-16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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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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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骑自行车,对吗?是有影响,但小区内不也同样吗?好像还更严重一些吧。 大成路未设计成机非分离,也是个缺憾。 hierro 发表于 2009-6-1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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