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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永老师及各位前辈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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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4:1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小永老师:
您还记得有次跟我聊起同性恋的历史和名人吗?我想不起那些人的名字和作品了,麻烦您告诉我好吗!我很急,见帖速回!谢谢!

各位前辈:
对于同性恋的看法请如实告诉我,无论什么样的观点,都请告诉我,我需要这些资料做为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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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4:2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1# 的帖子

我没有深入的思考过究竟什么是伦理道德的定义,但在我的头脑里,这些是用来规范和评判“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的守则”的。在没有影响到第三方的时候,两个人的交往没必要套上太多枷锁
以是否利于繁衍来评判人类的生活是非常不恰当的,人类有太多太多的行为(包括人们现在习惯了的吃喝穿用的各个方面)都不利于繁衍的,不必要单单盯着同性恋。
食  色  性也,自然允许物种在进化的时候产生变异,用来探索和适应自然,寻找新的路,这种变异很有可能不恰当,但应该允许他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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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得残荷听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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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19:18 |只看该作者
今天晚上准备把电脑扛回家看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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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17:01 |只看该作者
刚看完一部与同性恋有关的电影<我盛大的同志婚礼>

一个影评http://msn.mtime.com/my/virgin/blog/660876/
足球,世界上最美妙的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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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14:43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说的都非常有价值!再次感谢。

至于《品花宝鉴》,我听说过,里面有些故事真是非常的变态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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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20:48 |只看该作者
倒不是非要抬杠啊,纯讨论,交换看法。

楼上说的恰恰是道德领域的问题,而非伦理。

伦理、道德、法律这三方面关系比较复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却不是一回事,有包容,有交叉,还有对立。

像表兄妹相爱结婚,违反伦理,可是在某阶段某地域,却能为人们所接受,不一定违反道德。

道德、法律是随着人类而改变的,是主观的;而伦理,我认为,相对要客观一些,自然属性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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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5:0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独立寒江 于 2007-12-12 13:07 发表


在我们尚不能证明“同性行为”无害(长期、短期、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时候,我认为,允许“同性行为”的存在就是违反伦理。

可不管你允许不允许他都会存在的,同性恋的人是天生就有这个倾向,社会不允许这种行为存在,结果是本来喜欢同性的人迫于社会压力只能与异性结婚,实际上却和配偶毫无感情,同时又偷偷摸摸的去找同性伙伴,这样不仅他本人痛苦,对其配偶也是不公平的,对男同性恋而言还更容易把疾病(比如艾滋病)传给无辜的妻子,我觉得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这些人自行结合去呢,反而不会危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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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3:0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是alice 于 2007-12-9 19:23 发表
拜托,关伦理道德什么事


怎么不关伦理道德的事情呢

伦理是一种自然法则,是有关人类关系(尤其以姻亲关系为重心)的自然法则。这个概念也是与道德及法律的绝对分界线。道德是人类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柔性规定,这种柔性规定是以伦理为大致范本,但又不同于伦理这种自然法则,甚至经常与伦理相悖。法律则是人类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刚性规定,这种刚性规定是以法理为基础原则的,法理与伦理的关系则比道德与伦理的关系更远,也因此人们对于法理的争议更大——长期自然法则与短期自然法则的冲突在法理上冲突最甚。
(摘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66635.html?wtp=tt

说白了,是建立在自然法则基础上的,且是建立对象是“人”的基础之上的。

为什么像人吃人是不行的,近亲通婚是不行的等一样,因为这个违反了自然法则,“自然”会惩罚这种行为。自然赋予动物的繁衍是建立在雌雄异体交配之后,这也同样是自然法则。

然而自然法则又是没有条文的,是经验学科,只有实践以后才知道有什么后果,我们发现有不良后果的我们禁止了,我们没发现的呢?

自然法则不是法律,法律可以规定,那么没有规定的就就不算犯法;

可是自然法则呢,可以随意突破吗?在医学、生命学等所有自然学科仍然没有研究透彻人类、自然是什么规律的时候(甚至存不存在“规律”尚不知),如何就可以突破原本的自然行为?

在我们尚不能证明“同性行为”无害(长期、短期、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时候,我认为,允许“同性行为”的存在就是违反伦理。


最多,社会把“同性行为”纳入符合道德,但在证明无害之前,不能纳入符合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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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继续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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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1:55 |只看该作者
清朝小说《品花宝鉴》,是中国比较早的写同性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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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1:1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不吃鱼的猫 于 2007-12-9 22:11 发表

据说性取向有基因问题的存在,,所以,,不是他们能做主的

医学上有研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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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0 13:50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迟早会解决,但现在不是时候。
    因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在下滑。最严重的并不是“同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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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2:1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独立寒江 于 2007-12-9 13:51 发表
挺同性的还蛮多的嘛,我怎么就始终只能站在倒的立场上呢,怎么始终认为是违反伦理道德的呢。

据说性取向有基因问题的存在,,所以,,不是他们能做主的
我们是猫,快乐的猫
独来独往,没有虚伪,不会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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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19:23 |只看该作者
拜托,关伦理道德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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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13:51 |只看该作者
挺同性的还蛮多的嘛,我怎么就始终只能站在倒的立场上呢,怎么始终认为是违反伦理道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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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08:27 |只看该作者
《心是孤独得猎手》文笔的确不错,感觉译者的文字水平了得!谢谢推荐!

至于书中“同性爱”(我更愿意把他们的关系称为“同性爱”)的描写,隐秘而温情,有着它特有的力量!
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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