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488|回复: 12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车位是否可以不固定?

[复制链接]

18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18 18:2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车位管理公司的阴谋,他们把车位固定给个人,大家就会抢着买,即使没车的也买个先预备着,这样他们就能保证把车位超额的卖出去,同时后期买不到地面车位的就只能买更贵的地库和停车楼的车位,这样他们就更有保证地把那些车位卖出。实际上这样做只对他们有力,便于他们管理,同时也能让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因为这样做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很难团结起来,对于他们管理不善的做法也就很难有有力的维权!
对于无车位的邻居,其困难可想而知。而对于有车位的邻居,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首先,当别人无意中占了你的车位,你是否会很气愤,因为你不能停在其他人的位置,这就增加了邻居之间的矛盾!另外,当某一天你因为某些不满和管理公司发生了矛盾,那么你就很有可能遭到他们的报复,因为你的车位是固定的,而你不要忘了,你还在他们那里留有档案,也就是你完全处于弱者的形象,也就是被人控制的地位。
其实听以前的老邻居说,在没固定车位之前,大家都有地方停车,因为不固定,大家找个地方就可以停,也不存在谁占谁的,最重要的是不是所有邻居都天天需要停车!
大家起来反抗吧!凭什么我们在自己的地方停车还要交钱,还要处在被动的地位?我们不需要靠他们管理,自己完全可以管理好!


很感谢大家的参与!不过,我提出此话题并非让大家在这里争论是否要取消固定车位,因为那样我们正中了管理公司的计!他们就是让我们有固定车位和没有的自己跟自己打,使我们无法联合起来,他们坐收利益!
希望大家联合起来,把他们赶出去,我们自己来管理,我们完全有这个能力,大不了我们自己招聘公司吗!我想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办法,拿出来大家讨论一下。我的办法的前提是无论地面、停车楼和地下都要相应降价(如地面1000元/年、地下和楼里2000元/年,只有小区业主才可以办理),然后取消地面固定车位,全部作为临时车位,而地下和楼里的可以作为固定车位租给大家,这样做的目的是:一、增加了临时车位,就增加了大家停车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二、保证了晚回家的邻居也可以有固定车位,虽然多交了些钱,但环境还好了,应该也不亏,并且交的钱也没多多少。
至于是否可行,大家可以考虑一下,不过希望大家不要再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而互相争论了,因为那样最终损失的还是我们自己的利益,想想当时抗日时期的国共合作吧!


请大家不要再在这里争论了,这样就失去我建立这个论题的意义了!我在这里再重申一下,这里欢迎大家都来献计献策,提出比较有建设性的建议,来帮助我们切实地解决一些问题。至于还想为自己的利益,在这里争论不休的,请自己“建楼”,专门开个辩论赛吧!

我要再次重申,请那些打着“为了大众利益”的旗号,在这里为自己“维权”的人,不要再在这里发表言论。如果你确实认为你的观点是正确的,请自己单独建立论题,至少这个论题已经不再适合你再参与,谢谢!


做一下调查,如果取消地面固定车位,但在地面停仍收1500/年,将地下和停车楼作为固定车位,价格降到2500/年。请问这种方案大家是否可以接受呢?这样地面的利用率大了,而长期回来比较晚的和希望有更好环境停车的(这些邻居应该是少数吧)也完全可以有固定车位(只是需要多花一些钱,但不会太离谱,而且确实环境更好了)。我们的停车费仍给WSK,由他们管理和协调车位,而且只能本小区的才能办理停车证,并增加临时停车的费用(为了避免其他人占用我们的资源),如10元/晚。
其实我们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业主有车可停,尽可能地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取消固定车位不是目的,赶走WSK也不是目的,但我想是否如何来管理应该由我们业主自己决定呢?我们不应该受控于WSK,因为那样的规则肯定是对它们最有利的。
如果大家都认为上面的方案可行的话,我们完全可以与WSK谈判,让他们把地下和停车楼的费用降下来,因为那样这些地方的利用率也大了(现在地下和停车楼空着好多位置呢),这样对WSK也有好处。
另外,我再跟大家公布一个我调查过的数据,我连续三天(包括一个星期六)早晨六点在全小区内(不包括刚收房的星园)做了一个统计,平均下来的数据是每天有52.3个地面空位没有车停,所以这样的空车率对于很多无处停车的邻居来讲还是相当可贵的。此数据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静秋潇雨 于 2007-12-2 21:28 编辑 ]

18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30#
发表于 2008-1-19 00:42 |只看该作者
我的办法原则就是分而制之,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顺着这个思路把细节想得更细一些,我抛个砖。。。
办法一:部分固定车位制。
原则就是一部分车位固定,如地下、停车楼的车位。地上的完全放开。固定车位费用较地面车位费用稍高,但不要像现在与地面车位价格差那么大。这样长期回来晚的邻居就可以选择更好环境的固定车位,虽然多花了些钱,但也同时享受到了更好的环境及无需竞争的优待条件。
方法二:轮换使用制。
这种方法的原则就是,大家轮换使用固定车位,为了避免太麻烦,可以半年一轮换,也可以一年一轮换。对于这种方法,我的想法还不是很完善,但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顺着这个想法想得更细致些,尽量使大家都能得到几乎同样的机会。

不过说句现实点的话,无论什么办法,我们业主自己都要掌握主动权,否则由WSK说了算,我们就算有再好的办法也没法实施。因为他们的目的与我们业主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就是要用最简单的办法挣最多的钱,谁有没有车位,分配的公平与否他们才不关心呢!!!

18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29#
发表于 2008-1-19 00: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8楼 的帖子

作为邻居,看到大家为这些有限的资源争论不休我很难过,同时也非常同情大家。实际上我本人并没有车,我发这个帖子并不是要大家来争论孰是孰非,因为同是邻居,不管现在有没有固定车位的,肯定大部分人(不包括个别人)都有自己的困难,否则大家也没必要在这里讨论了。
我很理解大家,我也希望大家可以互相理解。我之所以提出这个话题,只是希望在我们现有的资源下,如何让大家更合理的使用它,如何让更多数的人可以满意,使我们的社区更和谐。就现在的情况看,我本人觉得现在这种“一劳永逸”的分配方式并不合理,因为这将意味着一大部分人将永远得不到车位的使用权,那么这部分人肯定是不甘心的,毕竟人家也有使用它的权利吗!
但反过来,如果取消固定车位,又肯定有另一批类似上面个别邻居讲到的那种情况,他们又永久失去了使用权。这对他们又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也想了一些办法,希望大家可以探讨一下是否可行。。。。但拒绝无关的人到此捣乱。。。。办法见下楼。。

65

主题

0

好友

741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128#
发表于 2008-1-18 17:01 |只看该作者
从头到尾看了两遍,觉得赞成取消固定车位的业主的观点是“认为固定车位的设立对那些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是不公平的,应该取消固定车位以实现公平的原则”,不知道这么理解是否正确?对此,我想提两个问题,希望谁能给解答以下。
1、在小区当前这种车多而车位少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使您每天只能晚上9、10点钟才能下班,而您又没有固定停车位,这时有人告诉您有人退固定停车位可供您选择,您会怎么做?
2、由于小区的业主所从事的职业不同而且都是从事比较稳定的职业,所以每天下班回家的时间也相对固定,那么取消固定停车位对那些每天下班很晚找不到停车位的业主就公平了吗?难道这种先到先得的不公平就比固定停车位先到先得的不公平强吗?
我承认小区里确实存在有些固定停车位立着地锁没人停车的浪费情况,但这只是个别现象,不能一概而论,应为绝大部分停车位还是停着车的。可能有人会说个别浪费停车位的现象也是浪费现象,也是浪费,对此我绝对赞同,那么,就不是取不取消固定车位的问题了,而是如何利用好这部分被浪费的车位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讨论的是如何利用好这部分被浪费的车位的问题
对此,我有个想法,您如果觉得某个车位被人占着却长时间不停车,您可以连续几天在夜间不同的时段观察该车位几次,如果确实如您所料该车位是被浪费的,那您就可以把车停入该车位,同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这样既解决了您的停车问题,又避免了万一该车位的业主出远门回来无法停车的问题。
个人的一点愚见,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CZWPPP 于 2008-1-18 17:27 编辑 ]

17

主题

0

好友

51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127#
发表于 2008-1-18 10:5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山景 于 2008-1-17 16:20 发表
每当我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都会很生气,有固定车位的偷着乐,没车位的就没辙了,这完全是物业管理不善的结果。全体业主都有享受地面车位的权利,但是由于车位不足,由于物业看热闹,所大家你争我夺。再看看那永远 ...

不论是否收费
请问你如何解决有限资源与无限需求的问题?如何让大家都停好车而不只是将车位塞满?
俺就是要做一个言语粗俗但是讲话都站得住脚的人。把那些害人害己的"疯贱残鱼”思想拽到阳光下晒成“咸鱼干”。

8

主题

0

好友

15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26#
发表于 2008-1-17 16:20 |只看该作者

再次支持搂主

每当我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都会很生气,有固定车位的偷着乐,没车位的就没辙了,这完全是物业管理不善的结果。全体业主都有享受地面车位的权利,但是由于车位不足,由于物业看热闹,所大家你争我夺。再看看那永远修不上的门......所以交物业费简直就是捐款。

634

主题

0

好友

4338

积分

终极会员

长老

Rank: 8Rank: 8

125#
发表于 2008-1-15 20:14 |只看该作者
取消地上固定车位

156

主题

0

好友

8044

积分

终极会员

无人能及

Rank: 8Rank: 8

124#
发表于 2008-1-15 15:27 |只看该作者
买了车位的都偷着乐去了,就留这没车位的在这喊破嗓子,也只是让人看笑话
飚泪的女人伤不起呀

38

主题

0

好友

3554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123#
发表于 2008-1-15 10:05 |只看该作者
到处都是固定车位,春园北面也安装地锁

真TM讨厌,,,哪天拿锤子都给丫敲了
花生:起源于南美洲的巴西和秘鲁一带,明代经由马来群岛传入中国.........

18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22#
发表于 2008-1-13 22:0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1楼 的帖子

能解释一下吗?不太明白!如果您对我的做法有意见或建议,欢迎出来探讨一下,希望可以通过我们的探讨完善我们的方案。不过一切最好把话说清楚,否则也没法探讨啊,不是吗?

17

主题

0

好友

51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121#
发表于 2008-1-11 12:51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所谓的“初衷”不过是个掩护罢了,美国打伊拉克的“初衷”还是为了伊拉克人民的幸福生活呢。
话怎么样都能说出口,一切要看行动。
很难赞扬那些怀着良好初衷却干着南辕北辙事情的人们。
俺就是要做一个言语粗俗但是讲话都站得住脚的人。把那些害人害己的"疯贱残鱼”思想拽到阳光下晒成“咸鱼干”。

8

主题

0

好友

15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20#
发表于 2008-1-9 11:27 |只看该作者

支持搂主

坚决支持取消固定车位,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只要是小区的业主就有权使用小区里面的地面停车,并不是谁先占了就是谁的。要管理公司干嘛的,就是来收钱的吗? 如果每一辆车都有固定的车位,还要你管理什么,发生的事故他们根本管不了。所以这位管理就是调配车辆和车位的关系。我看  静秋潇雨  想了很多办法,就是不错。起码有和谐解决问题的初衷

18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19#
发表于 2008-1-8 22:00 |只看该作者

感谢大家

看了大家近来的一些帖子,我本人感到很高兴,因为现在大部分的邻居都是在尽力想办法,不管办法如何,是否可行,我本人都十分感谢!因为这才是我发帖子的初衷。。。希望大家可以继续下去。
另外,顺便跟新城的邻居们说一句,我们应该群策群力来解决好我们自己的问题,对于那些毫不相关的,不懂什么叫”解决现实问题“的人,我们没必要跟他们辩论,因为那确实没意义,浪费时间!!!

18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118#
发表于 2008-1-8 21:4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8楼 的帖子

你老是政协委员吧???要不就是台湾来的???否则哪来的那么多八竿子打不着的屁道理!!!本来认为你是新城的邻居,想和你心平气和的探讨一下,毕竟大家都是自己人,但现在看来,你根本就不是‘圈里人’,更何况还是一个“禁止访问”的。我只给你一个回复,既然你不是新城人,就没权利在这里探讨,我们大家没有必要在这里跟你扯。。。别把自己整的跟国家领导人似的,真有想法可以去找胡主席,也许他会感兴趣,不过,我相信他肯定也喜欢那些可以提出问题又可以给出解决方案的人,而对于那些只会唧唧喳喳,总为自己无能想出解决办法而摆出一大套借口的人嗤之以鼻!!!!顺便说一下,难道你就不自私吗?如果你不自私又怎么会为了显示自己多么”懂经济、懂政治“而一点都不顾那么多人的实际需求呢?
最后顺便讲一下,如果你真是一个磊落的人,不妨说出你的真实身份,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我相信大家会感兴趣的。。。

77

主题

0

好友

279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117#
发表于 2008-1-2 10:16 |只看该作者
车位向空中发展,向地下发展,搞立体停车。
但是资源是有限的,总有用完的时候啊。
停车难啊,难难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长安新城

GMT+8, 2024-12-24 03:49 , Processed in 0.05446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