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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的设想二:业委会怎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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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0 15:1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业委会宜雇请专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工作量大。这些工作至少包括厘清产权,通过可能是很棘手的工作接管和利用这些产权为业主服务;妥善解决几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进行行政登记,管理公共维修基金;接待并与众多业主充分沟通等等。第二个理由是对工作质量要求高。我们业主当然要求业委会办事办得漂亮,但是,从来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假如业委会人员都是利用工余时间和假日来办事,办得不好又怎麽样呢?当然也没有多大责任。但是受禄办事的专职人员就不一样了,业主有权要求他们尽职尽责,不出差错。
        具体设想是:业委会雇请二名专职人员,要求办事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作风民主。一人的职务是业委会主任,一人的职务是业委会执行委员(或者叫秘书)。现在需要的是能人、精英,所以任何一位业主都可报名,不论他是否被选为委员,为了不拘一格选能人,业委会主任一职哪怕不是小区业主,也可报名并且当选。业主委员会通过面谈等方式决定由何人担任专职人员,薪酬也由业委会决定。(显然初期无薪酬可付,可先欠着,待出租业主的共有房产部分有了收益后再付清)
        综上可知,业主和委员们是老板,专职人员是打工者,哪怕是业委会主任。我们在这儿建立的是真正的公仆关系。正因为是公仆关系,为了加强监督(哪怕是对富有牺牲精神,道德高尚的公仆),业委会至少要成立两个组,一个是财务监督组,在经济方面随时彻查,是检查专职人员“廉政”的。一个是政策研究组,检查专职人员完成工作情况的,为他们的工作目标起参谋、策划、指导作用,不允许工作懈怠,是检查他们“勤政”的。
        业委会的委员们组成若干个组,从各个方面监管专职人员的工作,使手里有权的公仆们能充分办事,又不会信马由缰瞎来。这就是设想二:业委会怎麽开展工作?
        业委会是业主行使权力的执行机构,业主们怎麽监督业委会的工作呢?设想三是:业主们怎麽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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