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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成立业主大会:本周六、周日业主授权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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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09:4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行者 于 2012-4-9 09:43 编辑

各位邻居:
      请律师帮助成立业主大会是本市提倡的,具体到长安新城,几乎是我们业主必然的选择。按丰台房管局的说法,丰台各小区必须先办理“业主一卡通”才能成立业主大会,如果让成千成万的业主一个一个自己去办,那就和变相的不让成立业主大会没区别了,所以,社区办去年3月组织新城业主、物业、居委会开会是这么做的:指定物业公司给业主集体办理;指定居委会曹主任担任筹备组长并催促物业办理;要求业主催促物业办理;社区办协调。会后,我们确实有业主去催了,物业借口少数业主代表不了全体而拒绝。
      不能不请律师了,只有用最郑重的方式,只有很多业主共同地发出声音,事情才有希望解决。
      自从上次发出请律师的帖子后,邻居们推荐了两家律所,政府指定负责新城法律服务的律所因为担任过大成集团的顾问,为了回避,主动退出了,没有本小区律师邻居自荐。负责这件事的邻居们正从这两家律所里选一家,目前意见基本一致,很快就最后定了。
      现在,我们先把征集业主签名这件事做好。签名意味着业主授权给律师,律师代理大家依法和物业交涉,和政府各部门协商,解决办理一卡通和成立业主大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排除障碍,直到业主大会成立。毫无疑问,我们希望有最多的业主签名。大家都知道这个口号:重视解决群众呼声最高、意见最强烈的问题,既然如此,希望业主大会早点成立的邻居们,行动起来马上签名吧。
      业主授权签名的时间是:
      本周六(14日):  上午9点---12点;   下午2点---5点;
      本周日(15日):  上午9点---12点;   下午2点---5点;
      地点:一区一楼南面楼下小花园。
      说明:为尊重个人隐私,只填写物业位置和业主姓名2项,如下:
                物业位置                  业主姓名
              ×区×楼×门×号              某 某 某
      大家也可以自制表格,自己或者征集旁边邻居签名后送过来。

      各位,中国有句老话:三个和尚没水吃。有老外也研究这种集体行动的规律,得出了相似的结论。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一大群人,似乎很容易行动一致,集体“维权”,其实这是人们的想象,做到很难。集体行动不论是否参加,人人均等受益,人们从“理性”出发,最先选择的是搭便车。集体行动越大,受益的人越多,就有越多的人搭便车,对参与者来说,受益和参与成本越发变得不成比例,很快,参与者少的成了“凤毛麟角”。显然,集体行动越小越容易成正果,集体行动越大越难实现。老外的研究指出,不分民族,不分文化状态,“舍己利他”的人,“有条件利他”的人,“理性利己”的人,在人群里的比例基本一致。当一个社会显著风气变好的时候,比起它最初那个样子,只在于“舍己利他”的人是原来数量的3倍,“理性利己”的人什么时候都有,占20%~30%的比例也不变。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旧邦新变,需要有够多的人,愿意为这个打义工。我们签名的业主,往小里说,是肯为小区打义工的人,往大里说,是肯为社会进步打义工的人。上次600多位业主签名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原始表格交居委会转街道了,这次,我们要保留签名的原始材料,以后交给业委会,并且希望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给签名的邻居们应该有的敬意和鼓励。
      现在,套改一部老电影的主题歌结尾吧,朴素的歌词,说一个永远的道理。
                          樱桃好吃树难栽,
                          不下苦功花不开;
                          幸福不会从天降,
                          业主大会等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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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09:56 |只看该作者
把这个帖子转到邻居互助会可能看到的业主会更多。支持更多的人签名联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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