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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哪几条规则让业委会不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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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14: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如果您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由来,请先看:业主大会成立以后……电梯间收益怎么办?
     随便成立一个业委会大概百分之百是坏业委会,坏业委会使业主不和睦小区不安宁。所以政府那么谨慎地对待申请注册的业委会。我们小区以前也有业主们去小区办注册业委会,当然遭遇拦回。
     政府的小心很必要,我们的小心更重要。我们可以定几条规则,使进入业委会的人只能做好事不能做坏事,一旦做坏事或者不干事很快就下台。其实也简单:
     1、社区互联网论坛有地方、业委会有电话、有接待日接受任何一位业主公开或者不公开的质询。有问必答,公开质询公开回答,不答的要说明原因。
     2、社区互联网论坛、社区公示栏有地方让业主评论业委会工作,言论自由。
     3、每年一次全体业主投信任票,如果信任票不过半数则执行业委会最高权力的正手副手下台。第二年还不过半数该届业委会全体下台。
     上述规则的实质是业主的监督权、话语权、当家作主权都落到实处了。业委会为业主服务,为自己过错买单的原则不是口号空话了。
     如果什么东西不起作用,只是摆设,人们就说它防君子不防小人。有些制度就是这样,徒有其表,不防小人。我们要定扎实有效的规则,防止业委会变坏,不让小人钻空子。
     欢迎公议。下一个问题是: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业委会怎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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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5:37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的工作,需要大多数业主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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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21:55 |只看该作者
财务公开 , 人员轮换  这两点对涉及到利益的任何团体都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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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6:14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很担心成立的业委会变成某单位的家委会。这不是空穴来风。从我们门洞换锁就看得出来,某单位出于本单位员工安全的考虑,通过物业把门洞的锁换了,每户只发一张卡,再需要就得出钱。从法理上,是把他们自己的家门向公共区域延伸了。这样明显的侵权行为居然得到物业的支持,这样的利益集团将来会不会在小区事务中成为一股势力?善良的人们,要小心呀。
    说到这里,我们有理由怀疑大成物业的职业操守了。不错,物业是企业,应当为出钱的人服务。但物业也有管理职能,特别是在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之前。现在倒好,出租小区物业(公建、地下室)也就算了,公然成了某单位的专用工具。管理者如果不抑强扶弱,社会还有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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