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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这些权益和利益我们10.1之后就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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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2: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在论坛里热闹的讨论了很久了,但是是不是该付诸行动了?
我们期盼10.1物权法以后我们就有了收回自己应得的权利,减少目前被“占用及剥削”的损失?
吵闹不休,矛盾尖锐的是权与钱,利与弊的纷争,我们是不是该吸取上次维权静坐时的经验和教训?
我仔细分析了一些矛盾的冲突点以及我们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谁不希望住在一个和谐的社区呢,大家共同讨论哈。
1、物业需要按月(或按季度)明晰各项收入、支出于醒目位置(比如门口的公告牌),一方面显示他们的服务态度,再一个透明以理服人;
2、物业需要明示业主公摊位置,而这些位置被物业或出租或出售或盈利的资金需要明示,你可以不返给业主,但是资金用于小区的服务我们没有任何意见;(这些位置包括各小区人防、门口的超市、饭馆、各电梯间的广告牌等);
3、开除目前的沃世卡停车公司,公共位置售卖的停车位费用请退还给各个业主(别以为拆了地锁又在地面油漆车号就能躲过检查,抖了这种机灵只能增加矛盾);
4、业主成立的业委会定期与物业代表开会传递小区业主的需求;
5、我们是不是该列个执行计划表,否则我们只会永远停留在线上热烈讨论,线下窝囊受气的阶段;也许10.1 会是我们兴高采烈欢欣鼓舞的日子,也许它只意味着平常的休息日;

请各位业主提出宝贵意见,我会负责整理,并转给业委会,谢谢!!
别以为我善良,就觉得我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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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3: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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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18 |只看该作者
1、地面停车位收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能收取合理的管理费。
2、最西边那条大路,两侧全是停车位,自行车和行人出行很不方便,并且没有绿化,需要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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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5: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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