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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成立业主大会:开始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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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9: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行者 于 2011-11-14 09:59 编辑

各位邻居:
      我们业主采取成立业主大会的行动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因为没有执照。执照发给不是业主,而是学者们所说“政权末梢组织”的居委会人员了。和小学生一模一样的,小时候由辅导员把着手成立少先队,长大了当业主了由居委会把着手成立业主大会,地球人不免疑惑:共和国有这么二吗,只毕业永远长不大的小学生?这个发执照的政策搞了三年,反而被有执照的街道和居委会抵制了三年,至今,业主们一无所获。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现在实践三年了,这件事是“折腾”呢,“不折腾”呢?还是“折腾”折腾“不折腾”,“不折腾”不折腾“折腾折腾不折腾”呢?…….。
      今年,决定政策的又宣布两件事,一是今后要把成立业主大会作为街道和居委会的政绩考核指标,好理解,这是搞强制了,好说好道三年了还不走,拿鞭子抽吧。二是指派律师事务所为各小区做法律服务,动员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这件事上咨询律师。据此,天还热的时候,我们走访了负责长安新城小区的律所。
      这家律所在丰台,接待我们的律师很愿意帮助新城成立业主大会,费用相对最低。律师指出,新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看上去不得进展,卡在两处,一是街道指派的筹备组长不作为,二是物业不为大家办“业主一卡通”,作为律师,要明确主要的工作方向。他认为,筹备组长不作为是主要问题,如果筹备组长严格要求,以其政府背景,物业不敢对抗。如果他接手这件事,主要的工作方向就是解决筹备组长不作为问题。他会代表业主发出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职责,如果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力,再要求政府部门重新指派筹备组长……。
      各位邻居,律师说的有道理否?
      术有专攻,律师在这方面毕竟有见识,有胆识,有经验,也有时间。我们觉得,请律师来谋划、来指导、来出头、来运作这件事最好。当然了,要花一点钱。
      如果新城业主里有个“三青子”就好了,天天揪着筹备组长或者物业死缠烂打,咱们大家围观,给他加油,那就用不着花钱请律师了。可惜,“三青子”太少了,全国最多107个。听说仅北京市就有4000多个小区,长安新城怎么摊得上呢?说全国107个“三青子”是有根据的,历史经验证明,“三青子”的数量一旦凑够108个,红红火火闹九州,城头变幻大王旗,全国政权就是他们的了。
      请律师帮助成立业主大会,我们业主的诉求更合法更一致;参加的人更多;政府、物业更重视;大家的行动更有效果。
      请律师的钱从哪儿来?这些钱由以前的维权基金管理人倾囊拿出,不用大家再捐款了。各位,让我们沉默片刻,感谢以前为维权而捐款的邻居们!感谢维权基金管理人各位邻居!
      请了律师以后怎么办?首先大家要授权给他,让律师有权代理自己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向物业主张权利等等,这要走一个签名的程序,希望在理解这件事的基础上,届时能有最多的业主签名。然后,以前基金管理人的5位邻居,现在基金的3位邻居,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书的2位代表邻居,首先倡议这件事的steven-zeng等几位邻居,一共十几位吧,他们来听取律师的工作意见,确认律师的计划和帮助实现它,也许律师的计划需要集体行动,届时大家一定要积极参加。
      怎么请律师?我们把业主方面的条件公布在下面,请大家推荐律师,站短给我,最后由刚才说的那十几位邻居和律师接洽并确定。特别欢迎新城当律师的邻居做这件事,待遇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是邻居就少付钱。
      什么时候请?现在就开始吧,条件如下:
      1、全部金额是1.8万元。不支付任何别的钱了,比如律师的车马费、误餐费等等,因为只有这些钱。也不能提供别的物质条件,例如请吃饭,车接车送等等。
      2、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30%,办好业主一卡通后再支付50%,成立后支付20%。
      3、律师和有关方面交涉时,业主会尽量陪同,但有时会没人陪同,我们需要能独立做事,不用业主陪同的律师。
      4、律师和有关方面交涉后,通常要等待答复,这段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换句话说,每二、三个月左右,律师和业主就行动一次,推动成立业主大会。每年律师为这件事采取的行动不少于五次。
      以上是我们业主尽力开出的条件,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是退让的余地确实很小了,各位邻居可以推荐愿意的律师。
      准备用2~3周找律师,然后和律师接触,签合同,再准备好业主授权签名工作,全算上起码要三、四个月时间。因为我们业主完全是松散的,没有组织的,互不联系的,大家平时相忘于江湖,谁有事就在论坛上呼吁,如果有人支持,这件事就往下办,所以效率低点。
      我们业主的目的一定能实现,这不会是因为上边出了什么人物,也不会是因为下边出了什么人物,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处在信息时代。全世界大多数地方,谎言和暴力围剿知识和思想的自由传播已经成为翻过去的一页,虽然少数地方,前者依然垂死地封杀后者,战斗还在继续,但是,谁都明白,人心向背已定,世界大势已定,战局已定。信息时代,知识和思想爆炸似的产生和碰撞,推动更多知识和思想的产生,社会前进的更快,人们的权利意识也空前觉醒。各种职业、各种身份的人们权利各不相同,顺畅地表达,合理地博弈,这样的社会机制再也不能空缺。是人,就不会满足只有吃面包的权利,该有的权利一样也不能少。业主的权利终归要属于业主,公民的权利终归要属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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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5:22 |只看该作者
请问律师找好了吗?建议最好委托一家可靠的律师事务所,更有保证,针对咱们社区的复杂情况,恐怕一个律师势单力薄,找一团队群策群力,如果合作好的话,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能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可以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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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6:33 |只看该作者
都折腾多长时间了,我们的居委会也是的,稳步推进,一下子推进好几年过去了,他们也换了几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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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4:10 |只看该作者
支持,离得远出不力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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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4:12 |只看该作者
当初要是多点热心人,就有可能搞定,包括居委会选举,大家都是有漠不关心,都是老头老太太去,算什么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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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6 11:27 |只看该作者
我住新城第八个年头了,实在不明白小区为什么成立业委会这么难。关键还是一个利益问题,从物业公司角度看,没有业委会肯定赚得多,居委会、筹委会大概被物业拉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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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16:22 |只看该作者
是啊!什么时候才能城成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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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1:01 |只看该作者
挺这个帖子
尽快成立业委会
一介书生 独醉江湖  执著于热衷的事业并尽力突破 用心爱自己所爱的人并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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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8:03 |只看该作者
进行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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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8:07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帖子都不顶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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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00:19 |只看该作者
进行到哪一步了
青藏高原 发表于 2012-3-6 18:03


在确定律师这一步
珍惜眼前  好好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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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09:32 |只看该作者
很好!支持!很多事没有组织确实难办啊。

为什么花了钱,交了税,过得还跟孙子似的?为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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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22:36 |只看该作者
这么久了,还没有进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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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2:52 |只看该作者
把这个也顶出来,让大家都明白授权的具体意义在哪。
我们总怀着希望,面对未知的绝望,直到我们能够微笑着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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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22:29 |只看该作者
顶,出不了力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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