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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后的长安,会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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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21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的成立

央视国际 2003年08月18日 17:00

  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广大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和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的组织。它代表的是广大业主的切身权益,但是据我们了解,大部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都经历了一个“难产”的过程,甚至北京某小区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奔波了七八年之久却仍旧没有结果。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究竟难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为此进行了调查。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牵头筹备阶段,然后是制定业主大会规程、公约,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阶段,最后是到当地房管部门备案阶段。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要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牵头。于是记者跟随北京市一个小区的业主找到了他们的物业公司,经过沟通,10多天过去了,此事还是无音信。


  就此问题记者一共调查了五个小区,物业公司的态度和这位经理的一样都是在尽量推脱,而福州市鼓山苑小区的业主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们因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和物业公司发生了冲突,结果业主被物业公司的保安打伤,物业公司这样做的理由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他们不愿意自己牵头成立一个对自己进行监督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原因之一:物业公司不配合甚至阻碍业主委员会成立。


  那么是不是只要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不会有其它问题了呢?记者在《中国房地产报》的网站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其中提到,山东省济南市截止到今年6月只有15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其中原因并不是物业公司不配合,而是大部分业主本身就缺乏积极性。北京市玺萌鹏苑的田先生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向小区1100多户业主发了调查表,谁知交回来的却只有300多份,田先生认为小区业主的态度无疑也给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增加了难度。“如果你也不做,我也不做的情况下。那么这个事情就永远没有人来做。只有我们大家共同拧成一股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这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才有可能进行下去。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原因之二:业主缺乏积极性。


  说起业主缺乏积极性的事,北京市的大西洋新城小区可是个例外。在1999年他们就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所有的筹备工作,只剩下到当地房管部门备案这最后一步了。但是由于他们小区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极端不满而拒交物业管理费,在这最后一步上他们又遇到了麻烦。因为根据北京市房管局小区办2001年发的891号文件,其中提到“欠费业主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法律用语用语中“不宜”是建议“不准”是强制,这并不是难以理解的道理,但是北京市各区县房管部门却都和朝阳区的这位工作人员一样,以此作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必要条件。


  采访中记者发现,凡是积极参与筹备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都是对现任物业公司的服务或收费极不满意的,他们往往用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按照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这些业主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而没有了这些积极分子的支持业主委员会自然也就成立不起来了。


  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做某件事比如说保安保洁等等,那么物业公司你必须做到这些事情。根据合同,假使你没做到的话,物业公司就先期违约,对于业主来说《合同法》就授予他一个权利叫先履行抗辩权,假使你物业公司没有做到,我们约定的这诸多内容那么我就有权不交物业管理费。秦兵律师解释说,业主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这种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种民事权利。我国《立法法》规定涉及公民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北京市房管局小区办的这个文件显然与《立法法》的规定相违背,据我所知,全国其他地方的房管部门可能不像北京这么明显,没有这么明确的规定。但是也是以其他方式来阻挠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如果正常手续没有问题的话可能3天就备完案了,但实际上现在有的能拖到3年。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原因之三:房管部门制定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甚至与法律抵触。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在全国都较为普遍,其中房管部门的有些规定没有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我们希望各省市的房管部门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这样才能真正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曾经有一份超酷的贴被我看到 可是我没有回帖 当我search不到它时 才后悔莫及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 我一定要说三个字 我回帖 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数量 我希望是 一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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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23 |只看该作者
成立业主委员会真的那么难吗?有没有其它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经验可以借鉴?
朦胧闻嫣笑  回首竹幽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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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6 17:44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丰台特色 建的再好数年后都会破坏的一它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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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6 22:39 |只看该作者
丰台咋那么乱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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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2:34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进入了老大难单位,改革难上难,估计要老胡下命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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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0 13:40 |只看该作者
怀念过去的单位分房制度呀!至少不用在物业方面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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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0 23:52 |只看该作者
这叫什么事嘛
http://blog.sina.com.cn/turnthepage
http://www.iwatch365.net/?fromuid=69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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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 21:49 |只看该作者
尽快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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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 21:50 |只看该作者
尽快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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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开阳里小区业主委员会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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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315ok.com/ 2005年03月14日  

    关于丰台区开阳里居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请求相关支持!
我们是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只当时北京市副市长汪光涛同志2001年12月20日隆重的向入住业主发钥匙,至今已经三年多的时间了!开阳里居住区的建成是市政府为民办了一件实事、好事。是丰台区继方庄小区之后,有一个连接城区的新兴小区,是北京市政府发展南城、建设南城的为民之举,我们业主能够有自己的产权房是改革发展23年来的成果,大家都感到非常荣耀和欣慰。
按照国家建设部和国务院379号令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阳里居住区早应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组委会成员及代表,制定新的业主公约,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明确业主也物业公司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平等正式的合作关系,以利沟通双方的联络渠道,达到规范业主的居住行为和明确物业服务管理标准,有益化解矛盾、和平共处,共建新设区,为实现社区三个文明,使居民生活的安静、舒适、方便。但却事与愿违,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搞得很是复杂!
开阳里居住区的业主们对筹备召开业主大会的积极性很高,也十分热情,而且召集人已经自发形成筹备人选,律师和物业专家本社区均已具备,召开业主大会的运作程序、业主公约的草拟稿、都有所准备,只要丰台区小区办和右外办事处审核指导即可组成正式筹备组,展开业主大会的召开筹备工作。我们曾与右外街道办事处多次联络并请示开展工作,路跑了无数次,却仍无济于事。得到的答复却是冷冰冰的一句话:“没有你们说得那么简单!”,我们去丰台区房管局物业科请求帮助指导,该科的同志说:“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只是业务领导,接受备案,实际行政操作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你们还得找街道办事处联络。” 我们去到办事处后,办事处的领导又向我们讲:“我们的中心工作多,忙不过来,一会儿又说没有具体文件,不知该怎么做”,把文件递给领导同志却说:“学习一下,领会了精神后再说”;过了一段时间再询问,回答说:“当前有重点工作,那个工作是中心,其他工作都要为他让路”等等。听意思好像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管似的???开阳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就这么难吗?就真的排不上号吗?真令人费解!!!
从法律和现实意义上讲,我们花钱买房,缴纳国家相关税费,缴纳物业管理费,我们开阳里小区的业主都是名副其实的消费者!我们应该受到合法的保护!可是目前我们居住的小区却十分混乱,业主对物业公司(北京益丰物业公司)不务正业的行为很不满意!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意见,到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就推到承包公司,并对业主说:“卫生有问题去找保洁公司,绿化有问题去找绿化队、安全有问题去找保安公司,这些都和我们没有关系!不归我们管!”
原开发商(北京城市开发公司)代替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的格式合同,就是旧的合同内规定的服务项目也都没有完全履行,而且逐年减少服务、服务人员也在减少、服务质量年年下降。多处事故隐患在危及着我们的人身安全!
入住时开发商强制业主和益丰物业公司签订格式合同是单方面的约定,条款欠公平,业主不明白业主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物业公司我行我素,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的权属还归业主所有吗?房产权属不就成了一本空文了吗?而物业公司成了产权的所有者,拿着众多业主财产做侵吞业主权益的无本经营:物业公司私自将业主公摊面积内的停车库、地下室等处出租获利。
一天上午有三个外地人模样的年轻人明目张胆地用大铁钳剪断了车锁,腿骑三轮车和自行车就跑,有位老人见此问边上的保安:“为什么你们不抓他们呢?” 保安说:“哪敢管呀?没看人家手里有家伙?”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无人过问,小区保安虽然日夜值班,当时只是负责汽车收费,也不管理,乱停车、划车砸车、甚至车辆被盗事件也屡屡出现。业主实在没有安全感!
地下室外来人人员入住混乱,环境战乱、火灾隐患处处皆是,流氓盗窃、卖淫嫖娼……无所不有!治安混乱严重,现已造成数十户家中失窃被盗,经济损失惨重,车辆丢失经常发生,重大案件三起,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般刑事案件更是时有发生,如诗人进入小区抢汽车、火灾数起、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目前小区楼内所有的消防栓都是空的),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逐渐加深,对立情绪越来越烈,形成了近期在开阳里三区5号楼前不止一次砸坏业主私人汽车的恶性事件,这足以说明:业委会的筹备与成立是整顿社区混乱、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变消极情绪为积极因素的有利条件,是当前形势的急迫要求,是强化社区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筹备召开业委会、成立业委会的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万不能再缓,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过问。


惠盼批复!顺致!敬意!


丰台区右外开阳里居住区业主居民代表呈
2005年3月15日



回复联系人:白文武83541229/819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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