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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jue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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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辐射---冷夏园1区15号楼顶发现新建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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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22:41 |只看该作者
30# wycomcn

我在网上找到了这个,业主们看看对咱们铲除发射塔有没有帮助!
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相关政策 2000-1-1
关于印发《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京环保辐字[1999]9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防止移动通信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试行),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1.为防止移动通信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保护本市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无线寻呼通信、集群通信和蜂窝通信移动通信台(站)的单位,向建设移动通信台(站)单位出租房屋的产权单位或业主均应遵守本规定。
3.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移动通信台(站)必须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7.建设移动通信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在向计划、电信管理部门报送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每期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时抄报市环境保护局,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8.新建移动通信台(站)前,建设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移动通信台(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建设。
9.移动通信台(站)在现有频率或功率基础上改变频率或功率的,建设单位应填写《北京市移动通信台(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其他频率或功率改、扩建移动通信台(站)。
10.新、改、扩建移动通信台(站)正式投入使用前,须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市环境保护监测机构监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1.在住宅楼上建设移动通信台(站),建设前建筑物产权单位或业主应征求所住居民的意见,发生纠纷时须配合建设单位向居民做宣传解释工作。
12.无线寻呼通信、集群通信天线最低允许高度不得低于40米。
13.蜂窝移动通信基站室外天线最低允许高度由审批的环境影响审批表决定,但一般不得低于25米。发射天线主方向50米范围内、非主射方向30米范围内一般不得有高于天线的敏感建筑物。

程序明显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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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23:09 |只看该作者
那大家约个时间,一起去找物业怎么样?
花開則榮,花落則敗.不以壹時榮耀而忘形,不以壹時屈辱而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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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1:00 |只看该作者
大哥,这种信号接收装置辐射都是在国标之内的,就像你使用手机‘电脑’电磁炉‘电视等等一样,是生活必须的,我们这给移动打好多电话都不给装呢,信号差的要钻出阳台打电话,昨天发的短信今天才收到,别人和你打电话都以为你在地铁里,这种日子你试试,到时候你又要骂移动我擦你董事长老妈了。真正流传的说这种信号接收装置辐射大是因为现在好多小公司代理这种信号覆盖什么的,用的都是南方小厂子做得垃圾货,长的很像机顶盒,那种东西才是有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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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4:02 |只看该作者
就像你使用手机‘电脑’电磁炉‘电视等等一样,是生活必须的,我们这给移动打好多电话都不给装呢, ...
呼呼 发表于 2010-5-10 11:00


你们那儿 ??? 你在哪儿啊?是在新城物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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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13:03 |只看该作者
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求物业必须把基站拆掉,另一方面自己动手把基站砸掉!施加双倍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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