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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玉玉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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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离婚难度防止冲动离婚--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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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4:39 |只看该作者
13# 小南瓜
这个提案可以考虑

小熊妈妈 发表于 2010-3-11 14:18

同学离婚的时候,宝宝8岁,离婚判决生效,已经该11岁了

在法庭,对法官说:我看到妈妈和一个叔叔,经常在家过夜。。。;妈妈对我不好,不管我。我讨厌妈妈!!(他爸威胁的)
我同学,作为妈妈,当庭泪如雨下!!!
回来和我哭诉:我知道孩子是被逼的。。。我不怨孩子!

房产和钱财,同学什么也没要,都被那个恶夫霸占去了!!孩子的监护权,也判给了那个牲口爸爸!!!

等十一岁,女儿大了,特内向;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但经常会问妈妈:妈妈,你不会不要我吧?~

我同学,四处租房子,前夫一块钱都不给,还动不动拿孩子要挟。。。

这件事情,让我特痛恨!对这个社会,怎么说,很多事情,那么无奈和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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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7:03 |只看该作者
16# 玉玉妮妮


这么坏的人肯定遭报应。绝对心理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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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11:12 |只看该作者
一堆小丑,感觉成了娱乐大众的盛宴
-------------------
If you love something very very much... Let it go free!!! If it does not come back... It means it does not belong to you... If it does, Please love it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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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3:04 |只看该作者
同学离婚的时候,宝宝8岁,离婚判决生效,已经该11岁了

在法庭,对法官说:我看到妈妈和一个叔叔,经常在家过夜。。。;妈妈对我不好,不管我。我讨厌妈妈!!(他爸威胁的)
我同学,作为妈妈,当庭泪如雨下!! ...
玉玉妮妮 发表于 2010-3-11 14:39

变态会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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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3:35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就没有人提议关于孩子被拐骗的问题?光在站内就看了几篇关于抢,偷,骗孩子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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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3:47 |只看该作者
下次人大代表基层选举的时候,大家至少要知道候选人都是谁,不投票、要求其自我说明、投弃权票、实名匿名举报质疑公正性等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boy77 发表于 2010-3-11 00:38


看上去很美啊!真的很期待啊!什么时候开始选啊?什么时候让我们知道谁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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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3:49 |只看该作者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离婚难度防止冲动离婚
http://news.sohu.com/20100310/n270702476.shtml

我连看都没细看。原来人大代表就提这种建议啊???那有没有什么提议防自杀,比如罚款什么什么的。挽救生命啊,更有意义啊 ...
玉玉妮妮 发表于 2010-3-10 14:50

被代表的人在代表眼里首先都是无知无理性的,否则显示不出来代表们的智慧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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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4:04 |只看该作者
选举?我从来不去投票,那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我(QQ:4746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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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6:49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没有人提议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如何制定一部操作性强的业委会法律?
净整些没用的,还提先感谢谁,真的是会议餐吃多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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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9:43 |只看该作者
提了又有什么用呢?仅仅是提案而已,离变成法律法规还差得远呢。意见比较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的问题,财政部明确表示,今年不会改;房价上涨过快问题,会议刚刚结束,北京就产生了N个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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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02:27 |只看该作者
看上去很美啊!真的很期待啊!什么时候开始选啊?什么时候让我们知道谁是谁啊?
水晶骨头 发表于 2010-3-17 13:47

根据法律,各级人大代表的一任都是5年,但何时换届,不同地域有所不同

北京市各区应该在明后年换届基层人大代表了
什么时候知道是谁?
如果你平时啥都不管也不想的话,会在投票前由你所在的选委会通知到你,提出两到三名候选人,大概介绍下情况,而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大型单位足够组织一个选举名额的话,你不做工作是不了解候选人的。
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候选人也一般不做竞选活动。
但如果你希望参与政治,是有合法途径的,就是和你所在区域的基层人大主任叨叨。这是个漫长复杂的过程。如果你真的能招呼本区域一大群人,有相当知名度,且有钱有时间有热情。被列为候选人不是很困难。

例如,当年我读书的时候,我们学校的规模足以产生一个人大代表,咋产生呢?
如果有教职工愿意,且人品没问题,主动提没人争,就差不多了。如果没人愿意掺合这事,一般人大主任会安排校领导或有些声望的老师作为候选人。
至于投票的学生,一般没人理会这事。如果是校领导作为候选人还能知道是谁,如果是老师,且没教过自己,那就爱谁谁。

民主建设是个漫长过程,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
提意见,表达有效的意见是件十分艰苦的事,不是网上一骂就有人听的进去这么简单。
当然网上骂是一种途径,但我的同胞们应该慢慢学会自觉、深入、目的明确、手段多样的参与国家政治。

有选举制度的国家的不少。搞得好的不多。
为啥呢
因为不是所有这些国家的老百姓都能充分理解并主动参与其中,讲究规则的、积极的参与国家政治。

你什么时候看到美国人选举失败,招呼男女老幼上街泼颜料搭帐篷堆街垒动砍刀。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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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07:46 |只看该作者
想起昨天上午看到的一档关于离婚的专题,最后主持人也提到了这个提议问了现场的专家。
专家的回答是,中国的离婚成本相对较低;象国外有的国家要求有几年的分居期,让双方都冷静下,而不是类似闪婚,上午结下午就离。
但对于楼主提及的情况,没提。

所以说,法律待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啊!
珍惜眼前  好好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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