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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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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是明年该为百姓办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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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25 |只看该作者
行者要是能研究并组织实施新城业主自治模式就好了
冷玉沉音 发表于 2009-9-11 12:48

        小区要是业主自治了,先清洁采暖证明随便开,和什么都不挂钩,每人预开十年、二十年的慢慢使吧。
      关于自治,个人想法是要有邻居在业委会任专职,他们听取大家意见,组织业主逐步自己管理电梯间收益,管理地下室和停车位等,慢慢地扩大自治范围。可以一个园和一个园不一样,例如有的园业主愿意自己管理地下室、停车位,只要能给他们带来好处并且不影响其他园的业主,那业委会就应该帮助他们自治。业主的自治愿望、要求、建议大多是零星、个别、分散提出来的,没人组织就是空想,很容易被忽视,所以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保证业委会忠实听取每一位业主的意见,坚决实现正确意见,那业主自治就离我们不远,大概不需要谁来特别设计、考虑,不知说的对吗。
      以前看一个专家文章,说保安、绿化、电梯维护、水电维修、车辆管理等先要充分市场化,这样业主们可以通过市场自由选择、组合,如此物业费就降下来了,也有利于业主自治。专家写文章是给政府提建议,看起来市场正这么发展,按说物业应该有危机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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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10:29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业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存在哪个银行了?谁知道,是不是都存的活期?应该对此进行
研究
山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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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08:12 |只看该作者
这样说来,业委会今年不能成立,后年也不能成立,只能在明年“被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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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8 21: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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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0 10: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空空 于 2009-9-20 10:39 编辑

我对管理松散的民间自发组织一直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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