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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y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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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愿意牵头组织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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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4 21:3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现在暂时先几个人牵头, 然后在每个园找2名左右的代表

由每个园的代表在自己园的每个楼找1名楼代表

每个楼代表可以找单元代表, 单元代表可以找层代表

这样先慢慢发展起来, 以后就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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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20: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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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16:17 |只看该作者
中华龙哪里去了,是个热心人,能力好像也挺强的
新城开发银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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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9:26 |只看该作者
要是小区里有个向舒可心那样的人就好了。我的同事住在太阳园,他们冬天是集体供暖的,刚开始的 物业收物业费,自己成立业委会后采暖费都不用交了。关键是有一群愿意为大家服务的人,否则我们将永远都受制于人。
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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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9:27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知道舒可心,可以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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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9:29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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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9:37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下文了吗,筹备委员会呢
我,爱吃水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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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13:34 |只看该作者

强烈建议!!!!为了大家的自身利益请看。。。。

建议组成网上业主委员会和实际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
强烈建议修改合同,现在的物业合同根本不具有可行性,真的很难看出是这么大的物业公司作出的,实在没有专业水准。
本人对合同有以下一些看法大家可以推敲推敲:
1、将物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明细化。
2、将物业收费项目明细化。
3、将物业费得使用明细化,使用限制明细化。
4、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明细化。
5、对于物业违约的罚则明细化。
6、建议物业费改为每季末付,并应明确物业违约后不及时改正业主有权拒付物业费,不承担违约责任。
7、每季末物业应公示物业费使用情况,并根据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公示针对意见的反应情况说明书。
8、建议建立物业违约基金。

说明:对于合同的制定,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在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下自愿订立。
针对大家比较集中的意见,基本上是以上这些,大家还有什么意见也可以添加,大家是有物业权的,希望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生存环境努力维权,不要为了省事让业主内部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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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3:32 |只看该作者
我想业委会应该是这样的,十个人左右的组织,一个组长,二个副组长,七个委员.有一个聚会的厂所,对于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现存的意见及时汇总,并组织各种方式进行活动\谈判或其他.有个专门的信箱,并有一个能够发布告示的地方.网上也要有,但上网的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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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3:33 |只看该作者
现在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太少了,所以不太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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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3:35 |只看该作者
支持童年,我活动算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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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17:48 |只看该作者
好像大家都不热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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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4:52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肯定要组织的,社区越来越大,就需要筹备建设业委会,我们的权益是需要维护与申诉的,国家给我权利而不去争取,实在是可惜啊,需要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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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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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5 11: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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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8 17:06 |只看该作者
听说有所谓的业主代表。。。偶尔代表业主们开会和表决
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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