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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独立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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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物业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我的一张大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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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2:07 |只看该作者
停车位,门禁,电梯,还有什么楼门玻璃、小区绿化(这恐怕也不归物业管)。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物业不管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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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4:22 |只看该作者
与不交物业管理费为目的的业主也许会有,但就我们来说, 交了物业管理费后换取生活环境的舒适与整治还是很迫切的需要,买得起、就住得起,这点物业管理费谁家交起来都没有困难。所以我们与物业的抵触和矛盾不是在不交物业费上,而是物业实在没有管理能力,把个好好的小区弄得乌烟瘴气!
所谓的成熟,就是把痛苦的种子种成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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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2:26 |只看该作者
我们被迫交了第一年的物业费,可是什么服务都没有享受到。

我对物业费的看法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我享受了服务,就必须支付费用(比如垃圾清运费)。但是我没有享受到的服务,或对此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就需要协商解决!如果全额支付物业费,就是认可了物业提供的服务。
迄今为止,好像没有哪个案例是法庭判物业返还多少物业费的,如果交全了,你还真没有资格却告物业返还(那是业委会的事情)

其中的道理,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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