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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沁心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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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出让金,签过约的邻居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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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8 12:50 |只看该作者
交易程序略有不同,买卖双方都应注意

  很多经济适用房的住户,在住满五年之后,家庭经济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观,这使他们有了改善自身住房条件的需求,因此准备将手中的房屋转让。而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因此当其进入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时,与其他商品房比较起来,在细节上还有一定的差异。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按照规定,一手经济适用房在住满五年之前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这个“5年”是以购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然而对于很多住户来讲,从入住到取得房产证,中间相隔的时间较长,因此,在准备将自己现有的经济适用房转让时,一定要核对好完税凭证或房产证的发证时间。

  第二,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时,可以根据目前市场的价格为自己的二手房定价,但在交易完成时,原房主需要补交最终总成交金额10%的综合地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例如,一房主以4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转让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则原房主需补交综合地价款4 万元。

  第三,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消费者不需满足一手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若干标准,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没有其他费用。

  最后,如果要出售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买方也必须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同时,这类的经济适用房也可由政府相关部门以同样的价格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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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8 13:22 |只看该作者
30楼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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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8 13:26 |只看该作者
全乱套了
别拿83年的XO糊弄俺,给俺开一瓶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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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8 13:30 |只看该作者
正确答案只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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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6: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星2签约在即,心中实在高兴。但不知道要付多少钱。超过70平米的还要付土地出让金,想打听一下,土地出让金每平多少钱啊?合同中有写吗?急!!!!!
对了,一高兴忘了说了,刚才我打电话给销售部,销售部孙小姐证实星2已经拆了,而且告诉我,可能这个月底,下个月初就会签约,要我准备银子!!!!!!
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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