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没有更名的看过来(参见主论坛)

[复制链接]

6

主题

0

好友

31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6-17 11: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 市建委继公布了本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之后,昨天又发布了“期房限转”的通知:禁止商品住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自5月12日起,各区县建委不再受理没有竣工交付、预购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手续。同时,为了防止开发商和购房人变相“转让”期房,市建委还明确:从昨天起,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上公示开发企业同一预售项目的退房、退订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长安新城

GMT+8, 2025-1-10 22:48 , Processed in 0.04144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