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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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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薪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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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5:56 |只看该作者
1、首先看要加薪的背景。一个有背景的人出了车祸,从心理上说,最多一逃,但药却是要杀人。
2、央视的采访、李没劲教授的理论等等,无一例外的增加了“要加薪不死,法律必死”的声音,吊足了百姓的胃口。
3、药案恰好又赶上了国内死刑的判决风口。

透过药加薪案,总有一个感觉:“XX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如果真的是一盘大棋,那么以此说明了对舆论的控制、对社会情绪的调动、对事件的操纵等等,都游刃有余。
糊涂难不?糊涂不难,不难糊涂,难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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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33 |只看该作者
http://msn.ynet.com/3.1/1105/27/5772045_2.html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药家鑫死刑
 以下为五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全文:


  刀下留人


  ——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


  过去十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未来十年,中国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中华民族复兴指日可待。


  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今天我们为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奔走呼吁,其价值也许十年之后才能够显现。


  文明是什么?文明不仅是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不许虐待动物,不仅是对酒后驾车的严惩,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


  药家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但是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药家鑫不尊重生命,我们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


  毫无疑问,药家鑫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法院毕竟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他父母也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最重要的,药家鑫并不是平时作恶多端的恶人,他具有被改造好的可能。


  都是老百姓,钱来得都不容易,所以赔偿不仅是钱的事情,而且是一种对罪行的救赎愿望的表达。


  杀一个人容易,挽救一个人难。以暴易暴容易,宽恕一个人难。


  杀了药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


  在全民一片喊杀声中,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因此从更高意义上来说,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


  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


  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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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34 |只看该作者
这么罪大恶极的人,难道真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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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35 |只看该作者
什么教授呀,叫兽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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