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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各位车主关注“高保低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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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22: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对于近期个别媒体有关“高保低赔”的争论,专家们认为,所谓的“高保”,其实是“足额投保”。虽然对于车主来说,按照实际价值投保比较容易理解,但目前较多选用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的主要原因是,如果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无论车辆的使用年限,在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都会使用全新的配件进行修复。对于大多数车主而言,都希望车辆维修的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新的配件。因此,选用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的方式,可以确保足额赔付。
    那么,如果车方选择了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是否能够得到足额的赔偿呢?据了解,车损险案件有三种类型:一是部分损失的情况,这种案件2010年在车损险整体赔案中占比高达99.914%,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获得了新配件的赔偿,赔偿是足额的、充分的;二是全部损失的情况,这种案件在车损险整体赔案中占比较小,2010年约为0.086%;三是在发生部分损失车辆中,有些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出险的次数可能不止一次,再加上在保险期间内保额是自动恢复的,累计赔偿金额也可能远远超过保险金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综合来看,超过99.9%以上的车损险赔案是“足保足赔”的,个别赔案既有类似“足保多赔”,又有所谓“少赔”的现象,从保险经营大数法则出发,为了降低产品复杂度、方便客户理解并兼顾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公平和效率,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时采用了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种责任合并制定保额的方式。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让车主明明白白消费。
   您家的爱车是否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理赔时是按什么赔付的,敬请大家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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