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0
1988
终极会员
举报
下面是引用djs111于2004-12-06 14:33发表的请懂法律的同志看看: 我觉得应该取消物业管理。 物业的职能:保安,卫生,维修全都可以请相关的专业公司或人员去干,象修暖气修有线找物业还不是给支出去,保安公司相对独立同物业关系不大,卫生绿化更可以单独雇人,干吗要单花钱养物业人员?如果大家请一个信得过的人来管理这些协调的事(有偿),足以。 不知法律上是否行的通?
71
846
超级会员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Archiver|长安新城
GMT+8, 2024-12-22 20:55 , Processed in 0.04743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