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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看我向市建委对大成物业的投诉与回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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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2: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长安新城小区地处西四环外大成路,是京西最大的经济适用房住宅,约5000户业主,物业服务一直是开发商大成地产指定的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大成物业公司,该公司是被建设部批准的一级物业资质企业,他们自称是全民国企,有政府撑腰,无视法律法规,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矛盾激化不断升级,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以下简要列出其中几项,希望政府能亲临现场,体察民情,为老百姓做主。
1.物业为赚钱擅自将用于停放自行车的地下室出租,造成小区治安混乱,闲杂人等随意进出,盗窃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而且租住人员经常半夜扰民,业主自行车至今没地存放,而且经常丢失。
2.小区停车位本来就紧张不够,有限的车位几乎都有地锁,流动车位少而又少,物业为赚钱擅自将小区内立体车库出租给大型超市,并将一部分原来业主的地面车位划给了超市用,据说该超市的年租金收益300多万元,超市开业后经常半夜卸货扰民。
3.物业为赚钱擅自将小区内多处人行道路和绿地改建为停车位,给很多路段行走和骑车带来不便,并且存在很多交通安全隐患。
4.物业的保安人员形同虚设,不尽职责,小区业主家中被盗,自行车、三轮车丢失,汽车被盗被划被刮被砸等现象屡屡发生,物业保安视而不见或一问三不知,很多业主怀疑保安可能与不法分子里外勾结作案。
5.物业只顾赚钱,不择手段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却不进服务义务,业主家阳台沉降、房屋漏雨、下水道堵塞、管道异响等质量问题入住五年了至今未维修解决。
6.业主自发筹备成立业主大会,但由于物业公司各方面设置障碍干涉此事,筹备一年了至今未果。
7.以业主欠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行为行动,并动用多个保安看管业主。
8.物业擅自将公共用地及设施出租经营,如原物业用房、地下室、停车位、楼道、电梯间、楼顶广告等,独占收益,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9.物业竟然将小区塔楼出口处的一块露天位置出租给收废品的,严重影响了小区形象和环境卫生,据收废品的说年租金4万元,简直是暴力。
10.根据物业条例,物业公司应每半年定期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的财务收支情况,但从小区入住至今,物业从未公布过。业主怀疑物业公司改建超市、停车场、物业用房等建筑物的资金擅自挪用了业主的维修基金,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核查。
我们认为如果大成物业的所作所为还配做“一级物业资质”的话,可见中国物业服务水平有多差!物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有多腐败!那不仅是业主们的悲哀!也是中国物业行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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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2:07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回复:
关于丰建访字2788号反映长安新城
物业服务问题的回复

        您好!
        长安新城小区由北京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反映的问题我委已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自行车存放问题:
        长安新城各楼门前设置了自行车临时存放点,业主可在此存放自行车,由小区保安负责进行巡逻维护。车辆丢失后业主可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会协助业主报警并配合警方提供相关信息。
二、停车管理以及保安服务问题:
        长安新城小区按照2.5户1个停车位的比例设置。小区现有1800个车位,但是实有车辆2600余辆,停车位非常紧张。无车位只能停放在消防通道。这样做容易产生安全隐患。《消防法》规定,居住小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物业公司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减少人行通道的情况下将原停车位进行了适当调整。并设立了行人通道。这样做既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又不影响业主正常出行。同时消防通道也能够保持畅通了。至于超市使用的车位是超市自行建设管理的。物业公司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物业公司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业主如丢失非机动车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物业公司会积极配合警方提供线索。小区由北京沃世卡停车管理公司提供停车服务。机动车在小区被划的问题业主可与停车公司协商解决。
三、业委会成立的相关问题:
        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京政办发[2008]54号)(以下简称《导则》),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导则》第五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因此,业主如果有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意愿,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筹备组,进入筹备组建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后,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公共部位出租以及楼顶广告的问题:
    原物业临时用房(配套幼儿园)产权属于丰台区教委。在园区滚动开发时临时借用作为物业用房。现已归还教委。
        楼顶没有安装经营性广告,只安装了小区名称。其他例如地下室、电梯轿厢广告等收入业主可以在成立业主大会后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五、收废品影响小区环境的问题:
        收废品人员在小区外已存在多年,物业公司未向收废品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已要求他们注意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杂物和垃圾。
六、账目公开以及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
        03年业主入住以来,物业公司每年都在小区西区中路公告宣传栏公布账目。业主可自行查看。业主缴纳的公共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居住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的中修及大修工程。维修资金存在市建委指定的光大银行账户。物业公司无法也无权擅自挪用。如需使用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符合程序后才能使用。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可到丰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查询。地址:丰台区六里桥北里公交大厦14层办事大厅。
        长安新城小区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委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一级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接到业主报修及时处理。属于开发遗留问题积极与开发商沟通,争取能够早日解决。加强夜间巡视,发现出租人员及超市半夜扰民现象加以制止。在停车方面严格管理,保证小区内停车有序。如今后再出现上述类似问题您可随时与我办联系。对大成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我委将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丰台建设委员会
                                    200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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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2:25 |只看该作者
本人感觉此回复敷衍了事,没解决任何问题,可以说是行政不作为,而且有替大成物业开脱的嫌疑,请大家谈谈感觉。而且丰台建委小区办某工作人员跟我通了电话,让我以后有问题找他们,不用找市里,可我感觉他一直为大成物业辩护,好像他们是一家人,根本没为业主考虑,也没解决问题,有被物业收买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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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3: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的问题与实际不符,如固定车位1800个,不对!消防通道也安装了很多地锁。物业公布的收支情况业主没看见,应该贴在各楼门前醒目地方。希望有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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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3:33 |只看该作者
现在KFS和ZF本身就穿一条裤子,想让他们互相监督简直就是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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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7 14:41 |只看该作者
对zf的这种回答无语,严重不作为,而且明显站在wy一方讲话。
看来,只能向市里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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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00:09 |只看该作者
既然“03年业主入住以来,物业公司每年都在小区西区中路公告宣传栏公布账目。”,就请物业公司尽快将历年的公布内容上传网站,或公布存放地点以供业主们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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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01:52 |只看该作者
对这样的回复  最好的回击方式就是 再回复
可参考下<新闻调查>的采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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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12:05 |只看该作者
证据, 一定要附上证据 。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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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8 20:10 |只看该作者
3# 好运


看来我们只有自己为自己做主,早日成立业委会。官官相互,天下乌鸦一般黑呀!!


团结起来一起把物业公司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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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09:50 |只看该作者
看来只能向市里反映了,把这封回信发到市长信箱里,让他的上级看看他们是怎么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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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17:27 |只看该作者
反映给哪都一样,市长信箱会转给建委,建委会给个上面这样的答复,手续上齐全了,但没有部门关心问题是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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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19:14 |只看该作者
12# 台海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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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23:54 |只看该作者
如果建委能够解决问题,就不用成立业主委员会了。

正因为小区应该实行居民自治,建委不可能全方位细致监管,所以国家才推行业委会制度。

当务之急还是尽快成立业委会,通过业委会监督物业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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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2:26 |只看该作者
好运应该进入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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