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汇报:8月,成立业主大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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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行者
时间:
2010-8-9 15:13
标题:
汇报:8月,成立业主大会进展
各位邻居:
7月28日,周三,我给居委会曹主任打了电话,问是否8月份开会。她说找几个居民周日开会商量一下吧,由居委会找人,不公开召集。我说也请上次开会的几个邻居参加吧,因为大家秉持善意目的,态度也都是建设性的。她同意了,说她通知我以后,我再通知各位,时间是周日上午或下午。现在两个周六过去了,我一直没接到通知,看来是没开会。
成立业主大会这么难,有点想不到。可是再想想,觉得这事应该不容易。
我们这些人,牵头的,被牵头的,从小就被教育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听党的话、大公无私、准备着消灭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可是自由、民主、公民权利这些字眼被禁忌,宣布的“真相”“真理”不让质疑,对这样偏颇的教育,利益集团基本满意,有不满意的地方最近也指出来了:为什么出不了大师?
现在,我们也看出这种教育不对头,人们缺少自由、民主、公民权利的思想基础,碰到成立业主大会这种民主的事,大家没有共识。看得出来,这事要了牵头居委会的盒钱(方言,是说身后装盒的钱都没了,把什么都输光了的意思),被牵头的业主更惨,带尖儿的、带刃儿的,带钩儿的、带链儿的,讲理的、玩儿赖的,什么招也不会,无能无助。
不过,历史又掀开一页了。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网上还有发布会的情况。好消息是只字不提居委会,实践检验真理,是骡子是马遛完了,让居委会牵头是失败的政策规定。以前北京市20%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发布会上住建委承认,还是20%。
不能判断好坏的消息是5%的业主书面申请后,街道指定一个筹备组长(发布会上说由街道干部或者公益律师担任)。这样事情就难说了。虽说新城居委会没牵头成立业委会,但是也没把一个糟糕的业委会强加给大家。现在指派一个组长,谁知道他是什么人呀,事事全体业主投票办事就慢,几个人说了算办事就快,你知道他是一个讲民主的人呢还是一个自己说了算的人呢?如果说大事投票,什么是大事谁说了算?什么是大事为什么不规定?政府的“橡皮筋”文件真不少,权力者裁量起来够自由。
坏消息是仍然不允许业主从头到尾地、独立自主地成立业主大会。按说,政府是否批准一个业主大会成立,应该只看法律规定的业主授权条件达到没有,不应该看是谁组织的。现在业主只能5%申请,然后街道介入,街道介入成了政府批准的真正要件。总有人说老百姓素质低,可不说自己是怎么压制和歧视老百姓的。
发布会上,住建委说不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是5%申请做不到呢,还是申请以后缺少合格的组长呢?如果多数小区连5%的申请都做不到,那这个文件对成立业主大会有什么帮助?如果申请以后多数小区都成立了,指派组长还有什么用?
好了,虽然“折腾”了一回,虽然一切又从头开始,虽然换成街道大哥来领导,毕竟我们业主投票权还在,这是最核心的权利,希望各位邻居珍视。大家都有经验了,知道成立业主大会从筹备开始,业主之间就会出现分歧。而解决分歧不能靠任何人来摆平,应该是大家投票。这就是程序民主,程序正义。大家坚持程序民主,程序正义,就容易成立一个好的业主大会,它被业主关在笼子里,只为业主服务。
“十一”之后怎么办,过些时候大家再讨论一次吧。
作者:
为了理想
时间:
2010-8-9 15:45
谢谢行者,
顶
作者:
玉儿
时间:
2010-8-10 11:54
行者辛苦!
作者:
赤焰
时间:
2010-8-10 21:35
辛苦!
作者:
晒太阳的熊
时间:
2010-8-12 14:51
辛苦!顶!
作者:
木子灵
时间:
2010-8-15 23:15
赶紧成立吧,先解决地下室出租问题
作者:
老醋花生米
时间:
2010-8-28 21:53
辛苦。
作者:
似曾相识
时间:
2010-9-11 18:16
是不是不成立业委会就可以不用交物业费,且是合法的?!
作者:
寒伊
时间:
2010-9-12 21:13
严重支持!行者真是个热心且有正义感的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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