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出台 开发商支付前期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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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基色
时间:
2010-5-27 18:09
标题: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出台 开发商支付前期物业费
经过数年酝酿、几经易稿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定于今年10月1日施行。 《办法》首先明晰了前期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明确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作者:
老醋花生米
时间:
2010-5-27 18:37
刚想贴,已经有人抢了先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今天出台 10月1日施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不用缴物业费,更详细的在这儿呢!链接如下: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5/27/c_12149802.htm
作者:
dzk
时间:
2010-5-27 21:26
这下物业慌了,大家都不用交物业费了。
业委会成立指日可待了!!!!!!!!!
作者:
河水连连
时间:
2010-5-28 08:28
那是指10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小区,没咱们的事.
作者:
好运
时间:
2010-5-28 15:31
太好了!成立业委会有盼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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