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懂法律的邻居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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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
时间:
2010-5-12 16:05
标题:
懂法律的邻居请进~~
有一事咨询。
有个同学正在帮忙处理一个棘手的官司,简单说吧。他家亲戚的小孩在学校上学期间,因玩耍掉进池塘里淹死,当然学校负主要责任。开始学校只答应赔偿3W元,而且态度恶劣,小孩家人请律师讨说法,但法院被学校搞定了,千方推诿,律师也受到各方威胁,不敢接受这个案子。最近两天稍有转机,校方愿意赔偿13W,不过我了解好象只有法律规定总额的1/3,家长不同意。
我想问的是:在地方法院不作为的情况下,只有接受调解这条路吗?如果不接受还能通过其他形式上诉吗?到省、北京上访,管用吗?
作者:
redapple
时间:
2010-5-12 19:53
如果当地法院不做为,或者对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时就会有高一级的法院来审理。调解的前提应该是双方都同意调解的,如果一方不同意,法院就应该直接判决的。
作者:
明月Mm
时间:
2010-5-12 19:56
这事要发生在北京可能会好办点,不行就找媒体帮忙。在外地就不清楚了。帮顶一下
作者:
kebeir
时间:
2010-5-12 21:07
上访就算了吧。基本是你来上访,人家就会通知当地政府来领人的。
作者:
泰康高明
时间:
2010-5-14 10:33
这个帖子不能沉!顶起来,中国太黑暗了,告诉你噢,打官司千万别去地方法院,最低也要去省中级人民法院打,上访就别了,你会被人带走的= =。还是通知媒体好一些。
作者:
steven-zeng
时间:
2010-5-14 11:16
本帖最后由 steven-zeng 于 2010-5-14 11:19 编辑
从法律规定来说,起诉后如果法院不立案,应该给出不立案的裁定,原告可以对不立案的裁定找上一级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的调解没有强制性,原被告都可以不同意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上访好比买彩票,中将的概率非常小。
如果地方法院不作为可以找本级和上级法院的纪检、当地的检察院,政法委试试,但希望不要太大,在那都是官官相护。
作者:
tingtingtang
时间:
2010-5-14 13:32
如果裁判不公正,还有机会
如果接受调解,就基本没希望了,至少很难
但是,诉讼也是路漫漫~~
作者:
执手偕老
时间:
2010-5-14 16:22
看你介绍的情况应该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了, 你所说的调解应该是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直接判决的,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上诉。至于上访,在判决生效前上访是没有意义和依据的。
作者:
tiger
时间:
2010-5-17 22:15
谢谢大家的关心和建议。死者家属精神上可能有点扛不住,加之学校某处长的道歉很有诚意,昨天接受了调解,校方答应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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