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打算应对一场关于物业费的公益诉讼,请大家行动支持 [打印本页]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14 14:54
标题: 打算应对一场关于物业费的公益诉讼,请大家行动支持
一直以来我都提到入住当年物业费结算问题(服务不合格就应该折扣),物业代表也次次答应会结算好再找我要后面的物业费
这周末我带好钱到物业处准备去补交物业费的(这是第一次管我要物业费,够给他们面子了),可一提到入住当年物业费折扣问题,物业一付不可商量的口吻没,一面既承认自己服务有失误,一面又叫嚣不可能有任何折扣,理由就是入住当年物业费已全交, 不可能交完费再返给你, 好比吃进去的油焖大虾,不可能再吐出来. 长安新城4765户从没有人开此先河.
而我认为. 入住当年物业管理尤其混乱不堪,所有的怨气都是从第一年开始的,物业服务打折其费用也应该打折.更何况当年除冷夏园外,其余都是有折扣的,何以单单把我们冷夏园排除在外,还是说给冷夏园提供了小灶服务. 我一再劝戒物业要正视服务观念,别总想着当年掐着不给房门钥匙强收物业费就是天理,也别指望把握着停车位就掐着业主的命脉了(我可没车位要求),得做到平等对话才能合理的解决问题。
今天上班物业无休止的打来电话罗嗦,开口就说正在开会准备起诉一两个业主,企图威胁话语中还多次提到死不死的(好象意思是说只要我弄不死他 他就要催费)。

我心意已定,无论如何都要为入住当年的物业费正明其物业不享有全额收费的理由。一旦物业起诉,我将正面回击答辩,誓将此案的结果惠及全新城业主,并希望业主能在我准备材料时给予必要的文字证明。

答辩状开头,我将向法官提出如下请求,大成物业不能正面其服务过失,不思改进,反挖空心思仗着一定的资金优势为区区300多元不惜动用社会宝贵的司法资源。是对整个社会的极不负责。无论本案最终胜负结局如何,我将强烈请求法庭对这样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行为给予必要的谴责和处罚。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14 14:58
我将把焦点转到第一年物业费上,一旦法庭确认其服务存在过失, 要给予补偿, 我希望所有的新城业主特别是已经为当年服务买完全单的业主能逐一向其追讨这部分的返还
作者: 我就是我    时间: 2009-12-14 15:28
"而我认为. 入住当年物业管理尤其混乱不堪,所有的怨气都是从第一年开始的,物业服务打折其费用也应该打折.更何况当年除冷夏园外,其余都是有折扣的,何以单单把我们冷夏园排除在外"

真不知道还有这事呢!强烈支持楼主!物业太嚣张了!
作者: 老毛病    时间: 2009-12-14 21:49
支持,现在把人行道改停车场已是现成的理由
作者: 喜欢琥珀    时间: 2009-12-14 22:49
当年掐着不给房门钥匙强收物业费-----LZ是指这个物业费打了折扣么?好象第一年都全额交的,后续的物业费倒是有打折不平等的情况.我听说的有8折,也有7折.
作者: 冬天的雪    时间: 2009-12-15 08:05
支持楼主
作者: 翦翦风    时间: 2009-12-15 09:43
第一年的物业费是全交了的,不交不给钥匙啊!后来的我听说有的业主是5折交的呢,7折,8折的都有
作者: 沧海桑田    时间: 2009-12-15 11:21
自己服务没问题干嘛打折呀?还是心理有鬼,希望LZ这次能坚持到底,讨个说法,我们都会支持你的。
作者: 豹子    时间: 2009-12-15 12:38
支持你!
作者: bessie    时间: 2009-12-15 13:36
支持
作者: 名叫狼的羊    时间: 2009-12-15 14:05
支持
作者: 滴水观音    时间: 2009-12-15 14:33
支持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9-12-15 16:21
支持楼主!我也想找个律师先咨询一下关于起诉物业的事情呢!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15 17:56
当年我尚未毕业时曾独身参与一起行政诉讼,面对面的交锋过所谓专业律师,说实的没什么可怕,庭审程序也决非物业威胁业主的那样,一般的程序是3回合 1答辩 2质证 3辩论.清晰的记得当年的庭审有数十家媒体观战,大庭广众下对方律师在辩论中只有2句话 1 我们不回答 2我们无话可说

给所有业主一点信心 我是学数学的,笨嘴笨舌的, 我能独身一人在行政诉讼这一最难打的官司中胜出, 相信大家更能
作者: sailor_ljn    时间: 2009-12-15 18:33
太支持
作者: 冬天的雪    时间: 2009-12-16 09:22
当年我尚未毕业时曾独身参与一起行政诉讼,面对面的交锋过所谓专业律师,说实的没什么可怕,庭审程序也决非物业威胁业主的那样,一般的程序是3回合 1答辩 2质证 3辩论.清晰的记得当年的庭审有数十家媒体观战,大庭广众下对 ...
tdnexhx 发表于 2009-12-15 17:56

你太厉害了,佩服佩服!
作者: 荷青青    时间: 2009-12-16 10:18
顶LZ!赞!
一定要收集有力证据,这个最有说服力!
作者: 明月Mm    时间: 2009-12-16 13:16
强烈支持!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16 13:26
本帖最后由 tdnexhx 于 2009-12-16 13:50 编辑

这样的官司不打我都知道会是什么结果,物业费是肯定要交的,全额是不可能的,折扣的多少就看证据的数量和力度. 就算物业把所有业主投诉的证据都毁灭了,我家还保留着部分,就凭这部分物业就甭想全额征收. 就算我只争取到1%的折扣, 全城4765户业主齐齐要求返还首年折扣, 也得让物业心疼的掉一块肉.

在京十余年, 遇到过2起用官司吓唬人的, 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喜欢提前告诉你法官是如何不公正审判的, 就如我们楼代表表达的那样,一坐下就问你交没交费,没交就交了再说然后退庭结案.  02年我租房曾遭遇过信息中介靠虚假信息诈骗我500, 他们自以为在合同中做了手脚, 嚣张的对上门要求退还信息费的我叫嚣着不服就去法院告去, 老北京的胖胖男说话就喜欢绘声绘色,"这样的官司我从东城打到西城从南打到北, 法院审案,一间小屋一法官一书记,原告被告, 按合同该咋办就咋办, 半小时不到走人". 可结果甭管其情愿与否, 一分不少的退给了我. 也许我是开了他们吃进去还吐出来的先河吧

楼代表喜欢说一句话,长安新成4765户从没有过的事,你非要做第一个怎么可能呢? 我也告诉他,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成路了, 非要让我走第一步 我就走第一步.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9-12-16 14:57
楼主邻居有冲劲,不怕打官司,难得。
    如果我们和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提倡大家都遵守,按时交费。因为社会要安定,就要人人都有契约精神,讲诚信。
    但是现在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却是合理的,是对物业侵权太过份的自力救济。不交费的人越来越多,不交费正变得越来越合理,这是我们整个社会不把建立契约、遵守契约当回事的结果。小区要安定和谐,政府必须引导业主和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怎么能把开发商和物业的临时合同当成一辈子的事呢?
    不交费的邻居理由几乎都是相同的,现在也有同样的物业来催的困扰。建议楼主邻居把不交费的邻居组织一下,集体和物业商谈,这肯定对业主有利。
    我一直都交费,但是到明年交费的时候,如果物业还不和小区业主签物业服务合同我就不交了,在这个契约的社会里必须大家都讲契约。那时就加入楼主的队伍吧。
作者: 明月Mm    时间: 2009-12-16 15:58
同意行者的说法。
作者: 水晶雪兔    时间: 2009-12-16 21:05
支持楼主
作者: 有凤来仪    时间: 2009-12-16 21:51
顶你
作者: 为了理想    时间: 2009-12-17 10:10
"而我认为. 入住当年物业管理尤其混乱不堪,所有的怨气都是从第一年开始的,物业服务打折其费用也应该打折.更何况当年除冷夏园外,其余都是有折扣的,何以单单把我们冷夏园排除在外"

——也不知道有这回事呢,支持lz!
作者: 夜幕降临    时间: 2009-12-17 14:02
1# tdnexhx

支持。近来在讨论物业管理条例中有,物业要每年公布账目明细,咱小区的电梯里的广告,地下室出租,消费通道改停车位收入等从不公告业主。我们要交物业费但必须交的明明白白。物业不知道这些吗?他打官司告谁呀?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9-12-17 14:10
支持,楼主真令人钦佩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17 23:49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尚未到细探理想的物业如何服务的程度。作为维权最适宜选择一些普遍的共识(如基本的卫生安全和有序化等物业无法回避的问题为突破口)和在当前环境下已经具备可操作和借鉴的条文为基础。真正有效的法律依据依旧是民法中的合同内容,即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享受部分服务则对应部分义务。故从始至终我都没提不交物业费。物业代表扬言要给我录音,我说欢迎录音,我对自己说过的每句话负责。当我们拒绝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伸张时,我们就有了要求的权利。
作者: dunk    时间: 2009-12-18 14:46
小星园也没有听说物业交费有折扣啊?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18 16:06
小星园也没有听说物业交费有折扣啊?
dunk 发表于 2009-12-18 14:46


自己的权利要自己主张
物业永远不会主动的帮你去主张打折,除非他们接受了某种上帝的洗礼后幡然觉悟了
如是,我们就能和物业共唱《吉祥三宝》了
折扣这个词也就不复存在了
作者: 满天星    时间: 2009-12-18 20:51
支持楼主!
作者: 鹤风    时间: 2009-12-18 22:16
支持楼主.
今天物业来家里上门催缴物业费了。之前多次打电话催缴,我每次都告诉他,不是不想交,第一年、第二年都交了,但是他们用恶劣的服务对待业主。他们提供了打折的服务,我们只能交打折的费用。他每次电话都墨迹半个小时,基本几招。
1。别人都交了,就你家不交。
2。我很可怜,上班不容易,可怜可怜我
3。某某业主骂我,打我,要整死我……
重来没在电话中骂过他之类的。因为觉得这不是针对他个人的,我们是对物业服务不满。
我也到物业去谈,表明观点,他又不让我见他们领导。
今天,他上门来催,还带着个小姑娘。开始还是说让可怜他们,
我又表明观点。他嘴里就开始不太干净,本想揍他,但想想和这种人不值得。
关门后,他不停的敲门。开门呵斥,关门,又敲。如此重复3次,报警,结果他跑了。
警察来了,说会和物业说说。
后来真想揍他,但这哥们一脸巴不得你揍它的样子,这样他就有借口了。
真是服了物业,就这样还想收到物业费。
另外,楼主,你注意过吗,当初签的合同里,一楼是算我们的公摊的,为什么一楼0102两个户型都被卖掉了呢。
需要什么证据,大家一起收集吧。
就像你说的,大家不差物业费,但他们的服务太差了。
作者: 鹤风    时间: 2009-12-18 22:17
本帖最后由 鹤风 于 2009-12-18 22:34 编辑

楼主和我家一个楼,同一个物业代表。这哥们脑袋里全是糨糊,说话一点逻辑没有,总是有人要弄死他之类,要不就是别人对物业不满意也缴费了,难道别人都有病之类的反问句,再有就是耍赖,当场编瞎话。今晚好说歹说不听,还扛起了灭火器要砸人。
说起证据,想起来楼上的邻居家有近1年的停电记录(我家经常停电),不知道有没有用。当时物业想方设法要从邻居手上拿走这纪录。
另外,物业今年要钱咋这么积极?去年不见这样啊。
作者: 芳邻    时间: 2009-12-19 10:42
楼上现在遇到的物业代表想必就是前两年骚扰我们这栋的那位,此人无赖无耻之极

跟男业主打电话就装可怜,跟女业主打电话就耍流氓,不停的打电话,你挂掉他再打,接通就听见他说,你去报警告我骚扰啊!

至于折扣,我知道的是最低是5折。
作者: 甲龙    时间: 2009-12-19 10:48
18号楼现在一片混乱,一楼大厅自行车乱七八糟,外面也是。自行车没地方放,物业从不管。
作者: 居者    时间: 2009-12-19 22:05
支持到底
作者: 山山    时间: 2009-12-20 17:24
现在有实际行动的吗?大家交流啊?
作者: 厚德载物    时间: 2009-12-20 18:06
当年我尚未毕业时曾独身参与一起行政诉讼,面对面的交锋过所谓专业律师,说实的没什么可怕,庭审程序也决非物业威胁业主的那样,一般的程序是3回合 1答辩 2质证 3辩论.清晰的记得当年的庭审有数十家媒体观战,大庭广众下对 ...
tdnexhx 发表于 2009-12-15 17:56



嗯,看来在法庭上解决这个问题,可能更有效。
我们不就为了改善小区生活环境的目标吗?多简单朴素的愿望啊。怎么就这么难实现...
作者: 厚德载物    时间: 2009-12-20 19:35
楼主邻居有冲劲,不怕打官司,难得。
    如果我们和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提倡大家都遵守,按时交费。因为社会要安定,就要人人都有契约精神,讲诚信。
    但是现在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却是合理的,是对物业侵权太 ...
行者 发表于 2009-12-16 14:57


大道至简。契约与诚信,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物业,本该是小区一个值得信任和尊重的保姆。为什么人家不信任你,首先要思考的,恰恰是物业自己。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22 14:53
今看报纸,2则与物业相关, 1是说北京一小区物业公司以紧拽700万电梯广告收入为条件要求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且700万中要求截留80%为管理收入)2是北京一小区新聘物业无法进驻,老物业以无政府部门下文件为由拒不交接(奇怪,香港澳门还能自治,业委会的决议何以不能对自己生效)。

相比新楼盘拔起的速度,和物业服务相关的条例和法律何以珊珊不来呢,是我们的法律专家还没看到这一法律盲点么

前两天看报纸,也是一则结合拆迁法召集专家研讨新闻而发出的感叹评论,大意说的是很多影响深远
事件未见人大提案,却全是民意的直接表达,可惜我不是人大代表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09-12-23 14:30
莫名其妙 让我给他们女员工道歉,花样还真够多的

他们无聊的一套套交费方案,我也有三套方案供其选之
上班时间和夜半12点的骚扰电话,我接了
小酒感情的诱惑,我拒了
诉讼威胁,我应了
可怜叫苦, 我淡然之,职场人说职场话
道理苦劝, 我以道理反敬之
电话录音, 我请便
自掏腰包苦肉计  我不配合
如今是无中生有的诬蔑又开始了 详情见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hp?tid=91253&extra=page%3D1
接下来还能是什么

有这些心思,好好想想如何承诺业主如何改进服务质量吧
真是不务正业,何以教导各自子女
作者: 小蝴蝶    时间: 2009-12-23 16:18
支持楼主,物业除了收物业费时把我们当业主,平时什么时候把我们放在业主的位置上了!
作者: 睡到自然醒    时间: 2009-12-25 23:59
好像这个物业的主要工作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来催/欺骗业主交物业费。一旦把物业费要到手,你要得到该有的服务要到明年交物业费的这个时候。可气!可恨!
作者: 永远的茉莉    时间: 2009-12-27 17:39
42# 睡到自然醒

支持楼主,物业除了收物业费时把我们当业主,平时什么时候把我们放在业主的位置上了。收物业费这会也没有把业主当业主呀。-----------好长时间门口都没有看见保安了,马上就要新年了。
作者: 兜兜妈咪    时间: 2009-12-29 10:08
我看绿化工人都比保安常见。
这个月就没看见保安的影子。
作者: 兜兜妈咪    时间: 2009-12-29 10:10
支持楼主,需要什么证据,说一声,大家帮忙找。
作者: 笨笨熊    时间: 2010-1-28 16:56
物业敢起诉你吗?干了那么多违法的事而且一直在违法,真正怕上法庭的是物业。物业总以为我们都是草民,这正是他猖狂的原因。其实只是没有直接骚扰到我,不理他们罢了。
作者: 笨笨熊    时间: 2010-1-28 17:01
想要物业费,你让物业给出一个交的理由。
作者: 有话就说    时间: 2010-1-28 18:43
强烈支持LZ的提议,大家一定要团结啊。长安新城的物业实在是太差了。
作者: 大漠孤雁    时间: 2010-2-7 10:56
我支持你我用现金支持你呵呵
作者: 晒太阳的熊    时间: 2010-2-8 08:45
还能打折?不知道诶,支持楼主!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10-3-14 21:41
昨天物业到我住的地方一区13楼敲门,一听说我计划买车就告诉我他手里有闲置的停车位愿意给我,目前经济不景气我还想观望下车市场,有急切停车需求的人可自行和对方联系
作者: 赛博尔泰格    时间: 2010-3-15 11:23
我正想起诉,LZ能否把证据提供给大家共享呢。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10-4-21 22:41
楼主何时起诉物业啊,我支持你!!!
作者: steven-zeng    时间: 2010-4-21 23:23
本帖最后由 steven-zeng 于 2010-4-21 23:30 编辑

坚决支持tdnexhx起诉物业,都过了5个月了,LZ准备很充分了吧,不像我,准备了几天就草草起诉了,非常期待LZ的实际行动,给LZ加油。
作者: 赤焰    时间: 2010-4-22 10:34
本帖最后由 赤焰 于 2010-4-22 10:38 编辑

物业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官司是有,不过貌似区法院会对这类案件有个数量限制,每年类似诉讼几件到十几件不等,如果被起诉了就踏实等着开庭,估计得等个几年。
作者: steven-zeng    时间: 2010-4-22 10:39
物业起诉业主的官司是有,不过貌似区法院会对这类案件有个数量限制,每个月5-10户不等,如果被起诉了就踏实等着开庭,估计得等个几年。
赤焰 发表于 2010-4-22 10:34

呵呵,看来我消息太闭塞了,做律师打了3年官司,竟然没听说过对起诉物业有什么限制,更没听说过立案后等几年开庭的。
作者: 蓝色贝雷帽    时间: 2010-4-22 11:03
强烈支持楼主,期待预期的结果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10-4-26 02:12
我一直在等待物业的律师函或法院传票
热心的邻居可以帮我催催
作者: steven-zeng    时间: 2010-4-26 15:37
我一直在等待物业的律师函或法院传票
热心的邻居可以帮我催催
tdnexhx 发表于 2010-4-26 02:12

楼主如果是真心想打公益诉讼,就主动出击,马上行动,否则讨论半天没啥意义。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10-4-26 20:43
我可不赖以官司而生存, 这和我职业不吻合. 但也许和别人吻合
所以 呵呵
心中不惧 是不用向谁证明的.
这个道理对缺乏经历过的人是不明白的



楼主如果是真心想打公益诉讼,就主动出击,马上行动,否则讨论半天没啥意义。
steven-zeng 发表于 2010-4-26 15:37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10-4-26 22:33
我可不赖以官司而生存, 这和我职业不吻合. 但也许和别人吻合
所以 呵呵
心中不惧 是不用向谁证明的.
这个道理对缺乏经历过的人是不明白的




tdnexhx 发表于 2010-4-26 20:43


汗一个
作者: 喜欢琥珀    时间: 2010-4-26 23:17
我可不赖以官司而生存, 这和我职业不吻合. 但也许和别人吻合
所以 呵呵
心中不惧 是不用向谁证明的.
这个道理对缺乏经历过的人是不明白的




tdnexhx 发表于 2010-4-26 20:43


如果你有过经历,为何不把经验给大家分享?
作者: tdnexhx    时间: 2010-4-27 10:04
经验1. 提起诉讼,不是以消耗对方精力为目的, 如是,则对方还没消耗完自己就倒下了
经验2. 不要想着法律赋予我们诉讼的资格,就随意潦草的动用社会司法资源,好比滥打110
经验3. 身为原告,要多承担举证的责任,同时换位思考,提前想想被告的辩解之辞
经验4. 必须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对法的精神得有理会,附带一句我2001年为一起行政诉讼案我周末泡在国家图书馆学习大半年
经验5. 相信自己,相信法律,而不盲信所谓现实潜规则或部分法律人氏的意见(2001年我咨询过的所有律师,没一人有信心为我代理,也认为我不可能胜出,为此我自学法律,自我代理)
经验6,何谓公益,为民请命是一种公益,为自己请命而将结果惠及大众也是公益。如果为一己之利见好就收则公益何在。身为原告,当不接受调解,否则就是对自己诉讼请求的一种放弃。


如果你有过经历,为何不把经验给大家分享?
喜欢琥珀 发表于 2010-4-26 23:17

作者: 海獭    时间: 2010-5-14 21:41
坚决支持tdnexhx起诉物业, 希望以论坛为舆论联系、传播的阵地。
这个版人少,建议楼主去“邻居互助会”和“文体生活”开新帖,随时公告进度。
我相信新城的居民都会支持,有任何需要,大家都会鼎力支持。
作者: 爱乐者    时间: 2010-6-8 15:37
行者的观点我比较同意。我是自04年收房就一直交物业费,但是09-10年度我没交。因为物业把我们楼的地下室出租了,租户在地下室通道及外面的树上挂满了衣服被褥等,一层楼道满是他们做饭带来的味道,把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物业居然声称没有扰民!地下室设备层本来就不是居住用的,物业出租没有任何可依据的法规!为此打12345多次,他们说转到丰台区解决,但根本不解决,物业早已和区里达成了默契。
但是总不交物业费也不是事儿,他们更加不好好服务,借口亏损加大出租等歪门邪道的“经营”力度,以致恶性循环下去。
所以真希望大家团结起来,多方呼吁,促使北京市出台禁止出租地下室设备层等非住宅房屋的法规,继而和物业签严谨细致、符合规范的服务合同,而不是以拒交费这种被动方式和物业抗衡。
有人能组织吗?
作者: 化蝶    时间: 2010-6-9 09:27
有些日子没关注物业费的问题了。看到LZ的题目,很感兴趣,所以跑来。
好像是在催缴09年、10年的物业费呢,各位芳邻们都交费了吗?不该交呢?有折扣吗?
如果要诉讼的话,不是个人行为,而该是集体行为?怎样应对呢?要实现怎样的目标呢?
作者: lfjlfj    时间: 2010-6-9 13:38
想交物业费真的找不到理由!
看着被出租的地下室,被当临时车位卖的消防通道、、、、、、
作者: 飞翔的蛇    时间: 2010-10-26 17:03
支持在外地哪,和你站在一个战壕里
作者: 正以基金    时间: 2010-10-26 22:51
本帖最后由 正以基金 于 2010-10-26 22:52 编辑
答辩状开头,我将向法官提出如下请求,大成物业不能正面其服务过失,不思改进,反挖空心思仗着一定的资金优势为区区300多元不惜动用社会宝贵的司法资源。是对整个社会的极不负责。无论本案最终胜负结局如何,我将强烈请求法庭对这样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行为给予必要的谴责和处罚。
tdnexhx 发表于 2009-12-14 14:54


我觉得这句话有些不妥,法院不是行政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它只会考虑双方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不会考虑哪一方是否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如果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法院会要求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而不是要谴责和处罚。

建议lz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还是找一个律师仔细咨询一下为好,道路比较艰难,关键是太耗时间和精力了,这也是其他人不愿意告到法院的原因。
作者: yaoyao229    时间: 2010-10-30 17:50
支持 凭什么我们的待摊面积买的的地下室 要让他们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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