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向市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是明年该为百姓办的实事 [打印本页]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9-9-7 15:44
标题: 向市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是明年该为百姓办的实事
最近市政府发出征集建议的号召,明年要为百姓办一批重要实事,让市民提建议,该办哪些实事。(详情见“首都之窗”,征集活动9月16日截止)
      本人通过政府邮箱(jianyi@beijing.gov.cn)提了一条建议:把居委会牵头成立业主大会当做一件重要实事来抓。
      因为不把它当做一件重要事来抓的话,它就要黄。
      单说成立业委会这件事吧,新城居民就算一群不走运的业主。想起有一回,最早的时候,几个热心邻居开会商量成立业主大会,事先在网上通知了,所以门总开着,愿进就进,愿出就出,人最多的时候可能有十几个吧。散会的时候进来一位邻居,四周看了一圈,说,发起成立业委会就是你们这些人吗,不是那个劲头呀,根本不是那个劲头。我问他是什么劲头呀,他不说,就是很失望的样子。后来不好意思问了,明白了,以俺为代表长的太砢碜了,对不住大伙儿呀,没一个人长得像领袖,像领导,像大牌,连像“大哥”的都没有。好在去年底政府发了文件,由居委会牵头了,很多业主从心底里高兴,因为这下成立业主大会就有保证了。我们也高兴,唯一担心的是民主对所有人都是新鲜东西,不知道居委会能不能民主。这点担心也写在论坛上了,俺们信马克思吗,共产党人不需要隐瞒自己的观点。红头文件降大任于居委会啦,居委会大展宏图了吗?新城居民能时来运转吗?一年将过,事实说明新城居民还是不走运,居委会没什么像样的行动,一副没劲头不像领袖领导大牌大哥的四不像样子,完全辜负了新城居民的希望。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毛主席的诗句总是令人神往,鼓舞我们自己做舜尧,也相信人人都能做舜尧。
      我们业主们应该做舜尧,居委会和物业也能做舜尧。我们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文明的物业秩序,建设一个和谐的家园。为了这个,我们要尽一个业主的责任,促进落实政府成立业主大会的文件。本人在建议里希望政府人员到本市各个小区的论坛里看一看,以便决定要不要把成立业主大会当做一件重要实事来办。如果您知道丰台区政府办实事征求建议,街道办事处办实事征求建议,就请告诉大家,这能方便邻居们向政府贡献意见。
      想起了毛主席的话: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的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要斗私批修;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作者: 蓝色贝雷帽    时间: 2009-9-7 16:16
非常同意行者老师的话。居委会没有完成自己落实建立业委会的计划,应该批评!!!
(原定9月初要回收业主对成立业委会的建和提出候选人)
作者: 正以基金    时间: 2009-9-7 20:46
发现行者的文笔不错,呵呵。很有自己的风格。
作者: 为了理想    时间: 2009-9-8 09:15
帮顶,支持行者
作者: 明月Mm    时间: 2009-9-8 12:47
作为新城业主非常支持和感谢行者!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9-9-8 15:33
支持行者!!
作者: woodpeter    时间: 2009-9-8 17:08
支持!!!
作者: 厚德载物    时间: 2009-9-8 22:45
“我们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文明的物业秩序,建设一个和谐的家园。”
支持啊!
作者: 如此    时间: 2009-9-9 08:33
我们已经不习惯民主,不懂得民主,因为我们从来就没做过主。
作者: 剑影    时间: 2009-9-10 17:25
行者说得对,我们大家都应该向政府建议把城里业委会列入2010年政府要办的实事当中。我刚刚发完邮件。希望有更多的人推进这项建议。
作者: 新城老友    时间: 2009-9-10 17:37
我也发邮件  响应行者的号召
作者: 香槟    时间: 2009-9-11 10:16
我也想法,谁给发个模板,没时间写,呵呵
作者: 剑影    时间: 2009-9-11 12:17
还挺快的,昨天我发的邮件,今天就给我回复了。原文:“感谢您在《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期间提出意见与建议,我们将及时整理您的建议,做好2010年实事的汇总工作。”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9-9-11 12:48
行者要是能研究并组织实施新城业主自治模式就好了
作者: 风中    时间: 2009-9-11 13:05
实在不行的话,就武装起义,把居委会和物业全赶出去,重新建立我们自己的王国。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9-9-14 10:25
行者要是能研究并组织实施新城业主自治模式就好了
冷玉沉音 发表于 2009-9-11 12:48

        小区要是业主自治了,先清洁采暖证明随便开,和什么都不挂钩,每人预开十年、二十年的慢慢使吧。
      关于自治,个人想法是要有邻居在业委会任专职,他们听取大家意见,组织业主逐步自己管理电梯间收益,管理地下室和停车位等,慢慢地扩大自治范围。可以一个园和一个园不一样,例如有的园业主愿意自己管理地下室、停车位,只要能给他们带来好处并且不影响其他园的业主,那业委会就应该帮助他们自治。业主的自治愿望、要求、建议大多是零星、个别、分散提出来的,没人组织就是空想,很容易被忽视,所以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保证业委会忠实听取每一位业主的意见,坚决实现正确意见,那业主自治就离我们不远,大概不需要谁来特别设计、考虑,不知说的对吗。
      以前看一个专家文章,说保安、绿化、电梯维护、水电维修、车辆管理等先要充分市场化,这样业主们可以通过市场自由选择、组合,如此物业费就降下来了,也有利于业主自治。专家写文章是给政府提建议,看起来市场正这么发展,按说物业应该有危机意识了。
作者: 山外山    时间: 2009-9-15 10:29
我们业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存在哪个银行了?谁知道,是不是都存的活期?应该对此进行
研究
作者: 苍天    时间: 2009-9-17 08:12
这样说来,业委会今年不能成立,后年也不能成立,只能在明年“被成立”。
作者: 老毛病    时间: 2009-9-18 21:55
支持
作者: 空空    时间: 2009-9-20 10:37
本帖最后由 空空 于 2009-9-20 10:39 编辑

我对管理松散的民间自发组织一直不看好




欢迎光临 长安新城 (http://caxcnet.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