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关于流浪猫放逐咱们小区事情播放事件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04
标题: 关于流浪猫放逐咱们小区事情播放事件说明。
本帖最后由 紫陌 于 2009-8-9 21:31 编辑

关于那次采访,是一个流浪猫捐助人推荐过来的,说的事情是咱们小区的流浪猫是否有人喂养,我只是告诉了他们在哪喂养的事情,并且调查的时候有很多居民都是反对,我没有表态,居委会的人也没有同意放养事件,此事我认为只是一个调查问卷,并且当时只是带他们去了喂养的地方,至于我代表大家这件事情是不存在的,对于播放时间我更不知道。并且当时的结果也是我们小区不同意,然后就把他们送走,他们说去二区!后边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就直接问我吧,我能解释的肯定解释清楚。我会去问清楚这件事情的最终情况!

当打电话和那个女孩声讨,她解释说不是她做的片子,说里边很多东西她也不知道,但是猫肯定没有放到咱们小区。
我还在等她的电话,我一直蒙在鼓里!到现在我刚知道播放的事情,大家不发帖子我都不会知道的!
作者: 温柔的耗紫    时间: 2009-8-9 17:18
“关于那次采访,是一个流浪猫捐助人推荐过来的,说的事情是咱们小区的流浪猫是否有人喂养,我只是告诉了他们在哪喂养的事情,并且调查的时候有很多居民都是反对,我没有表态,居委会的人也没有同意放养事件,此事我认为只是一个调查问卷,并且当时只是带他们去了喂养的地方,至于我代表大家这件事情是不存在的,对于播放时间我更不知道。并且当时的结果也是我们小区不同意,然后就把他们送走,他们说去二区!后边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是栏目造假,找人冒充紫陌,编造居民表态结果,建议打北京台电话85336688 反应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24
我都不认识那个所谓的推荐人啊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25
领导者,前边那些不同意的也是咱们小区的啊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26
这些话都是拿来的,我一直在20号楼,去4号楼那边的时候是去带他们看猫啊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09-8-9 17:26
俺不太喜欢猫猫狗狗,每次在院里见到就绕的远远地
作者: 温柔的耗紫    时间: 2009-8-9 17:27
谁推荐的没有关系,也没有问题,

关键是镜头前说话的人是否是您本人,那些话是否也是你原话?
作者: tiger    时间: 2009-8-9 17:31
说的啥事,有没有链接?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32
人是我,但是话肯定不是我原话!
因为当时说的话是:我告诉他们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猫,有很多老大大妈在喂养,有几个地方吧!
坐在那说的话更不对了,因为那个时候是最在那聊天,说起一些别的话题,关于新城义工去孤儿院的事情。
他给我看的东西是很多不同意,声明前边那些不同意的也是咱们小区的邻居!
作者: 为了理想    时间: 2009-8-9 17:34
谁推荐的没有关系,也没有问题,

关键是镜头前说话的人是否是您本人,那些话是否也是你原话?
温柔的耗紫 发表于 2009-8-9 17:27


是的,如果视频里的话是假的,那是记者造假,你可以告他们侵权。那这条新闻也就是条假新闻。
如果的确说了那些话,那就的确不妥啊不妥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36
这些话在我这里不会通过的,并且大家仔细看的话前边那个不同意的片段里是在我这边,我弟弟说的不同意。
不要被他们的剪切所欺骗!
作者: 为了理想    时间: 2009-8-9 17:37
说的啥事,有没有链接?
tiger 发表于 2009-8-9 17:31


tiger,说的是这个事儿
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 ... page%3D1&page=2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39
另外还有那几张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签名!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51
我刚给那个女孩子打了电话,她告诉我说片子不是她出的,等待她的回复!
作者: tordyang    时间: 2009-8-9 17:52
解铃还须系铃人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7:57
再次确认猫她们到现在都没抓到,更没有放到咱们小区!
作者: tordyang    时间: 2009-8-9 18:01
还有个疑问啊,负责人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18:07
所谓的这个我更不明白,负责人?这些事情我更不知道了。等着他们给我的解释!
我只是一个带他们去看猫而已,
作者: 费伊的玫瑰    时间: 2009-8-9 18:39
那个什么负责人是电视台加上去的字幕,他们既然出片子上节目都没有和紫陌本人打过招呼,更不用说告诉紫陌加了什么字幕了,大家别再抓着紫陌不放了,大家都知道节目是“做”出来的,采访只是收集素材,至于后期怎么剪怎么接,那猫腻可多着呢!而且大家再看看视频,调查问卷上只有选项没有签名。别伤了邻里和气呀。
作者: tiger    时间: 2009-8-9 18:57
现在记者、媒体都这样,你有什么办法?这事解释清楚就行了,电视台未必能有个圆满解释,紫陌不要生气了
作者: tiger    时间: 2009-8-9 18:57
现在记者、媒体都这样,你有什么办法?这事解释清楚就行了,电视台未必能有个圆满解释,紫陌不要生气了
作者: 依山    时间: 2009-8-9 19:40
上一个社区的一看就是采访的居委会的大妈,大妈也明确说我们居委会没有时间精力做这个事情,为什么不采访新城的居委会?主持人口口声声说事先和新城的负责人联系了,后来刚见面的时候也说了已经和你说明了放养的情况,你说个人同意,要征求大家的意见。这个难道也是捏造的?
作者: 联合国    时间: 2009-8-9 20:28
真的?
作者: 传说中的小新    时间: 2009-8-9 20:33

作者: 娑婆    时间: 2009-8-9 20:34
现在记者、媒体都这样,你有什么办法?这事解释清楚就行了,电视台未必能有个圆满解释,紫陌不要生气了
tiger 发表于 2009-8-9 18:57

电视台未必能有个圆满解释,紫陌不要生气了.


记者、媒体"做节目", 社会大环境造就!---博文妈妈
作者: 甲龙    时间: 2009-8-9 20:59
别生气了,以后对媒体还真得小心点。
作者: 止水汪洋    时间: 2009-8-9 20:59
连包子都能弄成纸馅儿的,现在的媒体不信也罢
作者: 紫陌    时间: 2009-8-9 21:37
此事件经过请见以下链接
http://www.caxc.cn/viewthread.php?tid=85914&extra=
作者: 正以基金    时间: 2009-8-9 22:13
本帖最后由 正以基金 于 2009-8-9 22:16 编辑

我在看视频的时候,听到紫陌说“我们自己虽然是领导者,但也不能左右别人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记者后期配音的?

这也是大家疑惑的地方,而不仅仅是字幕上显示的“石景山某小区负责人”(把新城放到了石景山,看来北京电视台的编导是够马虎的)


看了紫陌发的帖子,原来这里的领导者指的是义工组织的领导者,佩服一些编导的剪切能力,建议紫陌向btv投诉。
作者: gunsmoke    时间: 2009-8-10 00:19
这就是宣传机器的力量,呵呵
作者: 村长    时间: 2009-8-10 01:51
与紫陌接触较多。
第一反应是紫陌被下套了,啥东西一经编辑就有可能变味。
语境,语意全都满拧。
作者: 胖牛    时间: 2009-8-10 07:17
紫陌被利用了,为这事儿,别太上火。
作者: 散仙儿    时间: 2009-8-10 08:40
能够出头,为大家做点事的人真的是不容易!
作者: 山外山    时间: 2009-8-10 12:21
断章取意
作者: 爱玩征途    时间: 2009-8-10 13:34
栏目总有负责人吧,找负责人。这个事件已经影响到楼主的正常生活和个人形象(未经允许在电视台播放),应该要求BTV澄清事实并公开道歉。如果拒绝,建议付诸法律,找回公道。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9-8-10 14:43
最近忙的都没怎么上网,今天才知道这么一回事,,
只能说,耗子小朋友别生气了,主要是你太实心眼,对媒体的人也没什么警觉心,,早知道应该多传授你点经验,去年整个奥运,我们就在跟那些境外记者斗智斗勇,对他们真的是要三思而后言,话到嘴边留九分半
清者自清!
作者: 小狗娜娜    时间: 2009-8-10 15:12
这些话在我这里不会通过的,并且大家仔细看的话前边那个不同意的片段里是在我这边,我弟弟说的不同意。
不要被他们的剪切所欺骗!
紫陌 发表于 2009-8-9 17:36



的确是这样的~
紫陌被媒体陷害了~
作者: boy77    时间: 2009-8-10 17:46
笑话一则

领导与三陪,爆搞笑  
1,领导才下飞机,记者问:你对三陪小姐有何看法?
领导很吃惊:北京有三陪小姐?
记者第二天登报《领导飞抵北京,开口便问有无三陪》

2,记者问领导:你对北京三陪有何看法?
领导:不感兴趣!
记者第二天登报《领导夜间娱乐要求高,本地三陪小姐遭冷遇》

3,记者问领导,你对三陪小姐没有看法?
领导很生气:什么三陪四陪五陪的?不知道!
记者第二天登报《三陪已难满足领导,四陪五陪方能过瘾》

4,记者后来再问领导,领导干脆不发言。
记者第二天登报《面对三陪问题,领导一言不发》

5,领导大怒,对记者说,这么乱写,我去法院告你!
记者第二天登报《领导一怒为三陪》

6,领导气急之下,将记者告到法庭。
媒体争相报道《法庭将审理领导三陪小姐案》,领导看后撞墙而死
作者: tiger    时间: 2009-8-10 19:59
栏目总有负责人吧,找负责人。这个事件已经影响到楼主的正常生活和个人形象(未经允许在电视台播放),应该要求BTV澄清事实并公开道歉。如果拒绝,建议付诸法律,找回公道。
爱玩征途 发表于 2009-8-10 13:34

这事不靠谱,没用。我和有些记者打过交道,就是一些小P孩+无赖
作者: boy77    时间: 2009-8-10 20:11
本帖最后由 boy77 于 2009-8-10 20:13 编辑

不仅是电台记者
还有什么消费者协会、什么这热线那热线

他们和咱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紧密的基础和纽带(例如经济关系、行政关系等等)
既不像公安机关,你报案甭管人家愿不愿意,只要你坚持人家就得接警和出警
也不像法院,只要你起诉,调节不成又没有别的理由就必须立案

这种只靠道德约束的东西
一旦道德缺失,你认为他们会自己找回道德么?
作者: 小女贼    时间: 2009-8-18 17:27
堂堂电视台就这素质,太缺德了。
作者: 小女贼    时间: 2009-8-18 17:27
堂堂电视台就这素质,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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