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强烈抗议22号楼底商的不良装修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谈老头    时间: 2008-6-6 09:59
标题: 强烈抗议22号楼底商的不良装修行为!!
22号楼的邻居们一定都看到了,二楼的底商未经任何人的允许,擅自在二楼阳台上安装了不锈钢框架和玻璃窗,而且还在外面加装了护栏。这是典型的违反小区秩序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安装当天下午,曾经有一位男士前来阻止,看样子不像是物业的,而像是保安队的,向其致敬!后来,我联系了物业,他们说正在处理。他们的经理也和底商交涉过,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物业告诉我他们还在协调中,不行就会发律师函,走法律途径。
这件事,我觉得主要原因在于底商的良心大大地坏了。作为本楼的业主,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行动起来。一方面要给底商施加压力。要想做好邻居,首先不能侵犯邻居的利益。这个棚架,已经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感。那天如果底商发现玻璃被人砸了,可不要哀叹人心不古!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支持物业与底商的交涉,同时防止物业向底商妥协。因为现在小区里的底商的利用效果并不好,物业有可能向底商低头。我想告诉物业,除了底商的玻璃被人砸了不要随意报案外,哪天我家也安一个突出式的护栏,放上花盆,晾上衣服,你们可不要找我。想当初,我在墙上打了一个洞,你们还要来罚我的款。现在看你们怎么办?你们承诺了改善服务,这就是眼前需要做的事!
这件事希望得到邻居们的支持。我本来想在楼下贴大字报。可是想到那样对小区秩序同样不好,于是把场地搬到了这里。
作者: 逆水行舟    时间: 2008-6-10 13:09
支持楼主!
作者: caroline    时间: 2008-6-10 13:14
可以大字报贴到物业楼里
作者: 谈老头    时间: 2008-6-10 16:36
c22号楼的示范效应已经显现。其对面的21号楼东向这两天已经开始动工,将整个二楼的阳台都封了起来。昨天是星期天,可以理解为是打了时间差。但直到今天下午,都看不出有物业干涉的迹象。是不是已经得到了物业公司的默许?

无良底商已经公然走向了小区邻居们的对立面,大家难道就无动于衷?这样的小区,还能叫做和谐社区吗?

底商和居民都是小区的主人。现在大家自己就干起来了,物业正好偷着乐!
作者: 谈老头    时间: 2008-6-10 16:37
21号楼和22号楼的底上,如果你们这么点社会公德都不讲,你们还能指望你们的房产能给你们带来丰厚的回报吗??
作者: 泊漂    时间: 2008-6-11 22:45
一定要抵制这种无耻行为~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8-6-11 23:03
比如像锎月那样,,天天在阳台上能拾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也挺郁闷的,,
作者: 丫头-amy    时间: 2008-6-11 23:54
标题: 回复 8楼 的帖子
是啊!在她那里做美容,碰上过好几次了
作者: 锎月    时间: 2008-6-13 12:06
原帖由 不吃鱼的猫 于 2008-6-11 23:03 发表
比如像锎月那样,,天天在阳台上能拾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也挺郁闷的,,

好几次还有大的物件下来,还有哗哗的水、果汁,可乐瓶、那天有一个女的搽玻璃器掉下来两次,第一次掉到空调室 外机上,室外机都砸了一个坑,这要是人的头那不知道是什么样子,自己下来拿走了,第二次又掉下来我刚打扫完的地面搞了一地的黑土,什么也没说又走了,只说自己买的东西不好要去退,都是邻居希望换位思考一下,不要太以自己为中心,
作者: 锎月    时间: 2008-6-13 12:20
原帖由 丫头-amy 于 2008-6-11 23:54 发表
是啊!在她那里做美容,碰上过好几次了

就是有时候掉下来东西我在房间里都吓一跳
这要是有人在阳台没法想像有什么后果。有一次燃着的烟头掉我们美容师头上,这要是是一个重物应该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我多次去找过物业,可是得到的回答是,那是楼上的人素质不好,我又和他们理论,我说出了人员的伤亡问题谁来承担责任,物业说那当然是楼上的业主,我又问谁来找这个人呢?物业说找不出来楼上是那一个人,那整个楼的人都承担。
如果真正出了什么事情我看并非简单。
作者: 谈老头    时间: 2008-6-14 22:08

作者: 如此    时间: 2008-6-15 11:27
强烈支持楼主,这样的商家该上个黑名单什么的。
作者: 方晴    时间: 2008-6-20 16:26
我感觉也挺别扭的,关键看阳台卖给他们了没,要是卖给人家了,人家封,我没意见,要是阳台按照飘窗算一半面积卖给他们的,或者说就没卖给他们阳台,我鄙视这样的行为。。。
作者: 夫妻店    时间: 2008-6-23 14:26
原帖由 谈老头 于 2008-6-6 09:59 发表
22号楼的邻居们一定都看到了,二楼的底商未经任何人的允许,擅自在二楼阳台上安装了不锈钢框架和玻璃窗,而且还在外面加装了护栏。这是典型的违反小区秩序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安装当天下午,曾经有一位男士前来阻 ...


谈老头, 您好

我是咱们小区一个底商业主,我不知道为什么您对封阳台这么不满。我想就您在这封信中涉及的几个问题作一下解释以解除您和各位邻居对我们的误会:

首先,您说未经任何人的允许,并且违反小区秩序和物业管理规定。我们所购买的面积是包含阳台的。物业法赋予业主对属于自己的房产有买卖,处理,收益的权利,并不需要经任何人的允许, 而我们也没有违反物业法。您所说的“小区秩序和物业管理规定”是根据物业法制定的而且要服从于物业法,而且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小区秩序和物业管理规定”的任何条款带有强制性或与物业法冲突,那么该条款无效。 所以,我们没有违反物业法也就更不可能违反您所说的“小区秩序和物业管理规定”。

其次,您认为封阳台侵害了邻居们的利益。我想最大的利益就是公摊面积吧。在这我想强调的是,春晖园20,21,22号楼下面两层底商的面积和楼上是分开算的,也就是说楼上业主们公摊面积只是三层以上的面积,不包括底商。所以,封阳台不侵害邻居们的利益。

第三,您说给封阳台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感。我想问一下,您住几层,阳台的什么地方给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感。如果真的存在不安全因素,我们会尽量消除不安全因素。其实,安全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另外,我们也在和物业积极的协调,并努力建设一个真正和谐的社区。我们底商业主们非常希望能为邻居们提供各方面的服务,这样我们也可以享受底商带给我们的收益。我们很清楚我们和大家首先是邻居,其次才是商家和顾客。试想邻里都不能做朋友,怎么可能做生意。

[ 本帖最后由 夫妻店 于 2008-6-23 14:48 编辑 ]
作者: 冷水鱼    时间: 2008-6-30 22:59
支持
作者: crv    时间: 2008-7-1 09:22
原帖由 夫妻店 于 2008-6-23 14:26 发表


谈老头, 您好

我是咱们小区一个底商业主,我不知道为什么您对封阳台这么不满。我想就您在这封信中涉及的几个问题作一下解释以解除您和各位邻居对我们的误会:

首先,您说未经任何人的允许,并且违反小区秩 ...

1、那个位置可不是阳台,叫雨台,应该属于公共所有,作用是接雨水而不是擅自封闭,个人认为属于违章建筑。
2、觉得危险关键不是大家住在第几层,而是大家都要从大门进出,不管男女老幼都要从这个在雨台上搭建的“阳台”下过,雨台承重是多少,时间长了会不会掉下东西来呢?估计在里面的人也会觉得不安全吧?
3、引用一下“试想邻里都不能做朋友,怎么可能做生意。”
作者: 夫妻店    时间: 2008-7-1 14:32
就您提的这两个问题做一下回答:
1、这个阳台(遮雨台)的性质看起来比较模糊,从我们的产权证上看,这个是我们的阳台。但从您和住楼上的邻居们的角度和用途看,这个自然就是遮雨台。
2、在封阳台之前,我咨询了一下我搞建筑的朋友,按现在新的建筑规定,阳台的承重,如果和上下楼都是连着的那么楼板承重是600~1000千克/平米。如果是悬挑出去的那么单平米承重减半。根据咱们这种情况,这个阳台的承重应该是300-500千克/平米。我们是按这个标准采用比较轻的材料搭建的。所以,这个阳台(遮雨台)的承重没问题。
3、您考虑到的邻居们都要从这个在雨台上搭建的“阳台”下过,这个我们之前也考虑到了,所以我们在阳台外加了护栏,窗户所用的玻璃都是加厚的。应为我们很清楚,万一这个阳台使邻居们受到伤害,这个后果是我们承担不起的!出于安全的考虑,我们还加长阳台顶部的外延,这样也能多点距离拦住楼上掉落的东西(个人认为从楼上掉落的东西对邻居的威胁更大!)
还是那句话,安全是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夫妻店 于 2008-7-1 14:42 编辑 ]
作者: 逆水行舟    时间: 2008-7-1 14:47
相互多沟通,是好事
作者: 夫妻店    时间: 2008-7-1 14:55
没错,可以互相了解 ~
作者: crv    时间: 2008-7-1 15:49
1、你在买的时候就应该咨询你的建筑朋友,让他帮你查一下阳台和雨台的建筑规范,它两的界定范围到底是什么?如果是阳台,验收的时候怎么能合格呢?春园三幢楼应该都得了结构长城杯吧!
2、即便是“阳台”,这种外凸型的是不允许任何材料的搭建,因为封闭后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必然发生变化。
3、如果直接说想增加营业面积和使用面积,个人倒觉得你至少为人诚恳。说什么多点距离帮邻居拦楼上掉下的东西,就没劲了!“【出于安全的考虑,我们还加长阳台顶部的外延,这样也能多点距离拦住楼上掉落的东西(个人认为从楼上掉落的东西对邻居的威胁更大!)】”
作者: 夫妻店    时间: 2008-7-1 17:23
想增加营业面积和使用面积,这个还用说吗 封阳台也要花不少钱

从事实上讲,加长阳台顶部的外延,能多点距离拦住楼上掉落的东西,难道不是吗?

您不认为从楼上掉落的东西对邻居的威胁更大吗?
作者: ice    时间: 2008-7-1 20:20
原帖由 crv 于 2008-7-1 09:22 发表

3、引用一下“试想邻里都不能做朋友,怎么可能做生意。”

说得好~
作者: crv    时间: 2008-7-3 09:18
原帖由 夫妻店 于 2008-7-1 17:23 发表
想增加营业面积和使用面积,这个还用说吗 封阳台也要花不少钱

从事实上讲,加长阳台顶部的外延,能多点距离拦住楼上掉落的东西,难道不是吗?

您不认为从楼上掉落的东西对邻居的威胁更大吗?

1、花了钱的事不一定就是对的。
2、违章建筑和高空坠物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说有联系它们都是危险的,是妨碍大家人身安全的。区别在于高空坠物可能和你没有关系,但是由于违章建筑出现的事故你是要负全责的!你真的想拦住楼上掉下的东西,就把两个楼之间做成连廊更好!
3、这件事和我个人没有关系,但看到你混淆视听的答复实在有点看不过去。我该表述的意思都在帖子里,不再回复。(另外我觉得你最后一个回帖有点HJMC)
作者: 夫妻店    时间: 2008-7-3 11:19
我所解释的这些只是想消除邻居们对我们的误会。仁者见仁吧 ~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8-7-3 13:29
局外人罗嗦::
觉得夫妻店两口人还是挺好的,,解释问题的态度也很诚恳啊,,,
crv同学可能因为不常在底商那边,,难以体会到高空坠物的郁闷,,也是可以理解的

反正我先前也是体会不到,,但前些天有一次,在锎月那躺着的时候,就听外面哐当一声,,吓一跳,,
作者: 夫妻店    时间: 2008-7-4 11:29
谢谢猫,太感动了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8-7-5 12:38

不客气,,我只是客观反映一下我的所见所闻,,
希望大家多方面了解事情,,这样才能好好沟通啊,,
毕竟都是邻居么,,带着矛盾做邻居,,多别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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