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北京市物业服务规定5月1日启用 欠费将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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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槟
时间:
2008-4-24 15:28
标题:
北京市物业服务规定5月1日启用 欠费将收滞纳金
http://news.sohu.com/20080424/n256495236.shtml
是不是该和物业重新签合同啊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8-4-24 19:34
地下室出租问题不解决,坚决不交物业费!!债多了不愁,五年没交了,地下室问题解决了,我不光补交5年的,我还再预付5年的!!
作者:
小张
时间:
2008-4-28 19:02
北京市物业服务非常不合理,只说不交物业费要交滞纳金,为什么不说约束一下物业公司的服务呢??
http://vsearch.cctv.com/play_plgs.php?ref=CCTV2_20080426_6173045
作者:
八亩堰
时间:
2008-4-30 08:42
那物业可发了,哈哈。年年还多收一些银子
作者:
睡美人
时间:
2008-4-30 08:48
这规定对咱物业貌似没用。因为他根本收不到钱。别说滞纳金啦。
作者:
小张
时间:
2008-4-30 10:29
大家都交了吗??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8-5-1 11:21
交滞纳金必须以新合同成立生效为前提!
都没有签合同,想交滞纳金也没有办法呀?!
作者:
小胡
时间:
2008-5-1 21:49
作者:
小张
时间:
2008-5-19 13:16
冷夏一18号楼的朋友注意了,首层疏散楼梯为什么有一个被锁了,请问物业万一要是地震或火灾,跑到首层出不去,谁来承担责任!!!!
作者:
费尔丁
时间:
2008-5-19 20:56
不交!找不出交的理由!物业管理很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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