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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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预备筹备组发布:“长安新城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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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3-23 17:56
标题:
业主大会预备筹备组发布:“长安新城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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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邻居:
我们很高兴看到大家对“长安新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出的各种意见。成立业委会应当警惕少数人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大家。为此,我们特别主张一人一票,凡是社区大一点的事,都应由业主一人一票决定。您认为哪些事该一人一票表决,请发表意见。
下面的“长安新城业主公约” 绝大多数内容完全同政府的示范文本,只有停车位的使用分配方式,依照示范文本要求由小区业主自行规定。设计了表决票,根据表决结果确定“业主公约”中此条款的内容。请发表意见。
长安新城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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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本公约对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 总 则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暂略)
座落位置:(暂略)
总建筑面积:(暂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暂略)
土地用途:(暂略)
二、全体业主应遵守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本公约以及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公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二章 物业使用和维修
三、全体业主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四、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不在共用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五、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共用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并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六、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
七、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本物业区域的共用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为
:(依照有关规定,不管共用车位的所有权属谁,如何使用分配由业主决定)
1、地下车库和停车楼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使用分配方式,表决结果写入本公约
。(地下车库和停车楼产权应该是属于开发商。虽然如此,业主也有权决定其使用分配方式,表决票附在后面,请发表意见)
2、小区地面停车场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使用分配方式,表决结果写入本公约
。(因为本小区业主购买房产是在“物权法”生效之前,当时没有约定停车场归谁所有,所以这种情况下地面停车场所有权有待相关部门落实“物权法”的细则规定出台后才能确定。表决票附在后面,,请发表意见)
3、小区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划出车位,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使用分配方式,表决结果写入本公约。特殊情况下在非划定车位停车的,不得使用手刹,允许受阻碍的他人挪动车辆
。(“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道路属全体业主共有。现在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擅自把主干道全部划为固定停车位出售给业主是违法行为,它与购买业主之间形成的停车位租用合同关系因为违法而归于无效。固定车位的收费由两部分组成,管理费和车位使用费,管理费是管理者的劳动收益,车位使用费是车位所有权人的财产收益。物业公司把出售小区道路停车位的收入完全纳为己有,是侵犯业主利益的侵权行为。对小区道路停车位使用分配方式的表决票附在后面,,请发表意见)
八、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九、对房产毗连的物业维修,各相邻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维修。因阻挠维修,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相邻业主必要时进行入户维修,如因该等维修而损坏业主利益,应予以修复或适当赔偿损失。
十、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
装饰装修房屋,应在规定时间施工,不得擅自拆改承重墙、各种管线和破坏防水层等,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十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催缴,采取电话催缴、书面催缴和当面催缴等催缴方式。同时,业主应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和供暖等费用。
十三、业主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
十四、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续筹.
第四章 其他相关事项
十五、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公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
十六、业主应自觉遵守本公约的各项规定,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对业主的违约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其他业主可督促其改正,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改正。
十七、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也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遇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本公约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十九、本业主公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地面停车场使用分配方式业主大会表决票
业主:
物业位置: 区 楼 门 号
物业面积(物业票权): 平方米
尊敬的业主:小区地面停车场的使用分配方式有如下三种,您只能选择一种签上您的名字,以签名表示选择。一种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票;选择多于一种的为无效票。方式中需要填空的请填上您的意见,空白不填的视为同意多数人对此的选择。方式中需要划掉的请您划掉,不划掉的视为同意多数人对此的选择。
方式一、全部停车位为自由车位,先到先停,后到后停。
同意。签名:
方式二、全部停车位为固定车位,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如果轮换分配,轮换期为 月。
同意。签名:
方式三、留出 %的自由车位,其余为固定车位,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如果轮换分配,轮换期为 月。
同意。签名:
小区道路停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业主大会表决票
业主:
物业位置: 区 楼 门 号
物业面积(物业票权): 平方米
尊敬的业主:小区道路停车位的使用分配方式有如下三种,您只能选择一种签上您的名字,以签名表示选择。一种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票;选择多于一种的为无效票。方式中需要填空的请填上您的意见,空白不填的视为同意多数人对此的选择。方式中需要划掉的请您划掉,不划掉的视为同意多数人对此的选择。
方式一、全部停车位为自由车位,先到先停,后到后停。
同意。签名:
方式二、全部停车位为固定车位,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如果轮换分配,轮换期为 月。
同意。签名:
方式三、留出 %的自由车位,其余为固定车位,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如果轮换分配,轮换期为 月。
同意。签名:
地下车库、停车楼使用分配方式业主大会表决票
业主:
物业位置: 区 楼 门 号
物业面积(物业票权): 平方米
尊敬的业主: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楼的使用分配方式有如下三种,您只能选择一种签上您的名字,以签名表示选择。一种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票;选择多于一种的为无效票。方式中需要填空的请填上您的意见,空白不填的视为同意多数人对此的选择。方式中需要划掉的请您划掉,不划掉的视为同意多数人对此的选择。
方式一、全部停车位为自由车位,先到先停,后到后停。
同意。签名:
方式二、全部停车位为固定车位,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如果轮换分配,轮换期为 月。
同意。签名:
方式三、留出 %的自由车位,其余为固定车位,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如果轮换分配,轮换期为 月。
同意。签名:
说明:“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关于停车位的条款如下,请参考:
七、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区域的共用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例如:留出适当数量的访客车位后,按顺序登记分配/轮换分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8-3-23 21:24
LZ 辛苦!!!
作者:
tiger
时间:
2008-3-23 22:12
基本同意
楼主辛苦了!!
作者:
fdyx
时间:
2008-3-24 08:29
标题:
限制业主的条款,最好要有条件!
1、限制业主的条款前面最好要有条件,否则业主签约之后,将会处于被动状态!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封闭阳台算是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吗?这样的话业主不是又处于被动的位置了吗?——建议改为“不擅自变更房屋用途。”
作者:
luo__tuo2002
时间:
2008-3-24 09:12
标题:
强烈支持尽快成立业委会!
改变目前物业不作为,wsk横行敛财的局面!
作者:
小蝴蝶
时间:
2008-3-24 11:51
支持
作者:
青藏高原
时间:
2008-3-24 12:34
标题:
支持!辛苦啦!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8-3-24 12:48
支持!
作者:
grace0123
时间:
2008-3-26 13:35
坚决支持!只要把那个无德的WSK赶走。支持先到先停的原则,如果只是业主也没有那么多矛盾。在没有他们之前也没有那么多事呀!
作者:
homeland
时间:
2008-3-26 14:30
一切不愿意被压迫的业主都应积极行动起来!
作者:
喜欢琥珀
时间:
2008-3-26 20:48
标题:
LZ辛苦!
现在是费心阶段吧,支持!
作者:
popo
时间:
2008-3-27 09:03
第七条应该补充上禁止机动车在小区内鸣笛!
作者:
x.man
时间:
2008-3-27 10:33
基本同意,支持
作者:
田野
时间:
2008-3-27 16:54
标题:
谢谢你们。辛苦了、
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努力
作者:
叮当猫
时间:
2008-3-27 18:37
支持!!!
作者:
fuyu
时间:
2008-3-27 20:14
标题:
支持!
支持!希望更多的业主为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而努力!
作者:
小胡
时间:
2008-3-27 23:09
基本同意,楼主辛苦了。
作者:
玉儿
时间:
2008-3-28 17:44
这个要顶
作者:
木木妈
时间:
2008-3-28 22:43
辛苦了!长安新城的人民感谢你,
作者:
卷心虫
时间:
2008-3-29 12:53
LZ辛苦了
支持
作者:
物权1
时间:
2008-3-29 19:40
标题:
为什么"长安新城业主公约"中没有谈到地下室出租费用的事情?
为什么"长安新城业主公约"中没有谈到地下室出租费用的事情?依据物权法,地下室出租的费用是否该与广大业主分享?还要得到业主的同意吧?不要租些闲杂人!还有就是电梯里的广告和楼外墙的广告收入,估计早该够物业费了!记得前段看电视说过类似的事情!希望"长安新城业主公约"不光是对业主的约束!也要为广大业主的利益考虑!试问:楼门镜到底有多久是好的?还好意思叫交物业费?!楼门镜坏了近一年多,是否物业费要少交一个月?
作者:
行者
时间:
2008-3-30 16:21
楼上邻居的问题很重要。
关于地下室等业主们必须有说法。或者是在“业主公约”中约定地下室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或者是由业主大会作出相关决议。为了使长安新城的“业主公约”容易获得有关部门通过,所以尽量和政府的示范文本一致,没有涉及地下室等问题。不过这几天有变化,政府新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代替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其中一条:
二十四、利用依法归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
可与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这一条被报纸舆论主要解读为地下室、电梯间广告的收益不是与所有业主有关,只与相关业主有关。看起来地下室问题写入“业主公约”可以考虑。
租用地下室的人员不止是使用了地下室,也使用了小区绿地、清洁、保安等,并且人多使居住环境变差,所以出租收益除主要归有地下室的这个楼的业主,也应有一小部分归全体业主。现在每个楼都有地下室,但是能得到的收益人均起来楼和楼可能很不一样。地下室许不许出租?收益怎么分配?
可否全体业主先就地下室许不许出租投票表决,如果多数业主同意出租,再由业主大会协商收益分配比例?
[
本帖最后由 行者 于 2008-3-31 21:19 编辑
]
作者:
stanfxin
时间:
2008-3-31 08:31
坚决支持尽快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让大成物业公司尽快撤离。我们晓星园6号现在大都业主还没有入住,但道路管理的混乱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进出,尤其靠近东侧的几个单元,装修的车经常无法进出,因此,严重关注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
作者:
别等太久
时间:
2008-3-31 08:55
支持!辛苦了!
作者:
周杰伦
时间:
2008-4-1 11:26
作者:
小溪涧涧
时间:
2008-4-1 12:21
强烈支持!
作者:
bird_in_caxc
时间:
2008-4-1 17:57
现在的目标是业主委成立。
至于很多的细节,能够全就全,不能全的,先放下。很多的都有变化,业主委成立后,也需要一段时间有补充文件,倒时候补充,不要因为一两个问题影响业主委的成立
作者:
小溪涧涧
时间:
2008-4-2 08:28
坚决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利!希望动真格的!
作者:
laochen
时间:
2008-4-5 01:3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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