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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永老师及各位前辈高人 [打印本页]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1 14:14
标题: 小永老师及各位前辈高人
小永老师:
您还记得有次跟我聊起同性恋的历史和名人吗?我想不起那些人的名字和作品了,麻烦您告诉我好吗!我很急,见帖速回!谢谢!

各位前辈:
对于同性恋的看法请如实告诉我,无论什么样的观点,都请告诉我,我需要这些资料做为参考。谢谢!
作者: 逸云    时间: 2007-11-21 14:34
怎么研究上这个了?!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1 14:38
怎么说呢,因为国际上已经把同性恋排除在心理疾病范围外了,所以,这类人群的心理健康值得关注啊。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21 18:24
我们还聊过这个话题吗?想不起来了。

关于同性之恋,的确古已有之。最著名的典故有“断袖”和“分桃”。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1 18:35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21 18:24 发表
我们还聊过这个话题吗?想不起来了。

关于同性之恋,的确古已有之。最著名的典故有“断袖”和“分桃”。

对啊,你还跟我说了个有名的外国女诗人,叫啥来着??跟我说下~~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21 18:47
啊,哈,对了,是提到了。

是这样滴!

现在女同性恋的英文叫Lesbian,这个词来自古希腊女诗人萨福出生的那个小岛名字。这位女诗人,结婚生孩子,都没问题。但她内心深处还是喜欢女孩子,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女子。她的很多诗歌都是写给她爱慕的女孩子的。后来大家就用她出生的岛屿名字命名女同性恋,比起男同志的GAY,女同志的名字显得诗意文雅。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21 18:55
下面摘抄一段这位女同性恋鼻祖的美丽大胆的诗歌,坦白而不加掩饰地表白自己的爱情。
这首诗是女诗人想起她的女情人的缠绵话语:

萨福,如果你不出现,
我一定不再爱你。
到我们这里来,在床上释放
你可爱的力量。
褪去你的开俄斯长袍,
在水中沐浴
仿佛泉水中洁净的百合花。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1 18:56
顺便问一句:老师如何看待同性恋?当然,可以不回答,也可以短信回答!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21 18:58
同性恋爱,只要真诚相爱,也是值得尊重的!我很理解,也为他们受到歧视和偏见而同情!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1 19:01
谢谢老师的观点,对我帮助很大。
最近接近了一个GAY,说真的,我万分同情,但觉得很难走进他的内心,他本能上在拒绝所有友善的帮助
所以,我必须要做很多准备工作,但也可能徒劳无功!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1 19:09
怪不得现在的女同性恋都叫“拉拉”
作者: 西夏名猪    时间: 2007-11-21 19:52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21 18:58 发表
同性恋爱,只要真诚相爱,也是值得尊重的!我很理解,也为他们受到歧视和偏见而同情!

同意。。。
作者: 肥羊    时间: 2007-11-21 20:14
原帖由 himmel 于 2007-11-21 19:01 发表
谢谢老师的观点,对我帮助很大。
最近接近了一个GAY,说真的,我万分同情,但觉得很难走进他的内心,他本能上在拒绝所有友善的帮助
所以,我必须要做很多准备工作,但也可能徒劳无功!


你要走进他的内心,他就不是GAY了。哈哈。

GAY和LES只与爱有关,万分同情出自何来?
作者: 白巧克力粽子    时间: 2007-11-21 20:54
深奥的问题
作者: 灌汤黄鱼    时间: 2007-11-21 21:57
原帖由 himmel 于 2007-11-21 14:38 发表
怎么说呢,因为国际上已经把同性恋排除在心理疾病范围外了,所以,这类人群的心理健康值得关注啊。

国际上的事情也不是全对啊
感觉是洋人对这个麻木了吧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7-11-22 05:21
汗一个路过,,
我觉得外国人好象根本不把这个当回事来看了,,
传染的我,,也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不同之处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偶尔看到中国人的同性恋,似乎从外表就一下能看出来,各方面表现的非常明显,,
但是外国人同性恋,有时候我还真得琢磨一下才明白,,因为虽然工作原因整天都在一起,但他们从外表看真的跟其他没什么区别,或者说区别很小,,,
这是为什么呢?
PS:八卦一下无足轻重的小事情,,我接触过的同志们,大部分男人都比较好相处,不管是0号还是1号,,惟独一对女同志中的一个,性格真的是很神经质,自私,易怒,, ,,,(那天被她气的我都说脏话了 不过还好反正她也听不懂
这又是为什么呢?
作者: 逸云    时间: 2007-11-22 09:07
原帖由 himmel 于 2007-11-21 19:01 发表
谢谢老师的观点,对我帮助很大。
最近接近了一个GAY,说真的,我万分同情,但觉得很难走进他的内心,他本能上在拒绝所有友善的帮助
所以,我必须要做很多准备工作,但也可能徒劳无功!

既然理解他们,就该平等地看待他们,又何来万分同情之感?这或许正好说明在你内心他们仍属异类。想走进人家的内心世界,大概涉及人家的隐私,又怎么可以成功?如果你想了解lesbian们的生活,或许更容易接近些。纯属讨论,并无私见,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作者: 肥羊    时间: 2007-11-22 09:54
原帖由 逸云 于 2007-11-22 09:07 发表

既然理解他们,就该平等地看待他们,又何来万分同情之感?这或许正好说明在你内心他们仍属异类。想走进人家的内心世界,大概涉及人家的隐私,又怎么可以成功?如果你想了解lesbian们的生活,或许更容易接近些。纯属 ...


严重同意.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7-11-22 12:49
研究的好!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0:49
原帖由 逸云 于 2007-11-22 09:07 发表

既然理解他们,就该平等地看待他们,又何来万分同情之感?这或许正好说明在你内心他们仍属异类。想走进人家的内心世界,大概涉及人家的隐私,又怎么可以成功?如果你想了解lesbian们的生活,或许更容易接近些。纯属 ...

我个人认为,我还真不是个同性恋。
同情,也许我用的不好,不过这样的怜悯还是可以存在的。在如今这个社会中,他们的生存质量是非常不好的,除了要面对自己的压力,还有社会、父母、朋友的眼光。除了心理问题,他们的健康问题也已经成为这个群体必须面对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他们的文化如何重构,他们该如何生活的更好,如何让他们被社会认可,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0:52
实际上,我遇到的这个案例,最难以达到突破的就是,我所有对他心理的分析,他一律不接受也不面对。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面对的是什么。
人可以逃避到这个份上,我挺佩服。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0:54
在教材上,对于这个问题,属于回避状态,除了一笔带过,什么也不说!这点是最气人的!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1:03
这也不能算是逃避。

从心理学研究的角度讲,你凭借什么标准去拿他当作你的object呢?
你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面对的是什么”,没错,为什么有好多好多人对“同性恋”做所谓的“科研”而不对“异性恋”作研究?这里存在着深深的歧视。

同性恋者本身并不觉得有任何异常,你又如何对他做“所有的心理分析”?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15
实际上,表妹理解错了我的一个观点。我没有意思要纠正他的性取向问题。是要他积极面对一切!承认自己是个同性恋可耻吗?我不觉得!我不是同性恋,但我不歧视这样的爱情!当然我无法对这样爱情下个明确的定义,但一定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爱情。也许很难,但一定要尝试。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1:18
他自己既然“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面对的是什么”,说明他的心理并没有局外人所想象的压力和耻辱。所以不需要“告诉他,教导他要积极面对”。

还是不要过分打扰他们的生活为妙。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18
原帖由 小永表妹 于 2007-11-23 11:03 发表
这也不能算是逃避。

从心理学研究的角度讲,你凭借什么标准去拿他当作你的object呢?
你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面对的是什么”,没错,为什么有好多好多人对“同性恋”做所谓的“科研”而不对“异性恋”作研究 ...


表妹,我觉得这个Object只所以可以当做Object,就是因为你所说的,他们这类人容易出现心理问题。道理显而易见。其实你说他们不认为自己不正常,但我认为他们很多人就是因为认识到自己不正常,才把自己包裹起来的!
作者: 逸云    时间: 2007-11-23 11:19
原帖由 小永表妹 于 2007-11-23 11:03 发表
这也不能算是逃避。

从心理学研究的角度讲,你凭借什么标准去拿他当作你的object呢?
你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面对的是什么”,没错,为什么有好多好多人对“同性恋”做所谓的“科研”而不对“异性恋”作研究 ...

同意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1:20
菜姐姐“一定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爱情”,这本身就是不大可能实现的。

另外,这个问题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是我,也不愿意接受调查,去做你研究的object.

所以,姐姐不要因为他的不合作而生气。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22
原帖由 小永表妹 于 2007-11-23 11:18 发表
他自己既然“甚至不知道自己需要面对的是什么”,说明他的心理并没有局外人所想象的压力和耻辱。所以不需要“告诉他,教导他要积极面对”。

还是不要过分打扰他们的生活为妙。


实际上,这个人的内心已经逐渐接纳我了。不过在很小的范围,我根本无意打扰他们的生活,这跟我的心理分析毫无关系。不过,这人需要“揍一顿”,刚才我试了一下,好象有点效果,呵呵

我已经订阅了这方面的研究书籍,也许有所帮助。不过我需要的是大家说一下对他们的看法,而不是研究他们。研究他们,其实是对他们的不尊重。因为我不能排除有的人是报有看热闹的心态,而不是帮助他们。
作者: 逸云    时间: 2007-11-23 11:23
原帖由 himmel 于 2007-11-23 11:18 发表


表妹,我觉得这个Object只所以可以当做Object,就是因为你所说的,他们这类人容易出现心理问题。道理显而易见。其实你说他们不认为自己不正常,但我认为他们很多人就是因为认识到自己不正常,才把自己包裹起来的 ...

你认为他们不正常,千方百计地要深入人家的内心世界,遭到抵触你应该反思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24
原帖由 小永表妹 于 2007-11-23 11:20 发表
菜姐姐“一定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爱情”,这本身就是不大可能实现的。

另外,这个问题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是我,也不愿意接受调查,去做你研究的object.

所以,姐姐不要因为他的不合作而生气。


我没有调查他,是他找到我的,希望我引导他。但是他又不知道需要我引导他什么~~这就走入了一个困境!这几天我脑袋里全是这个事,我无法和他们换位思考,也无法用我的情绪体验来验证他们的!所以,他的不合作,不是因为他是我的Object。我也不希望他成为我的Object。这是我的一个原则。

不过非常感谢表妹的一番话。我需要重新审视这次治疗过程。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25
原帖由 逸云 于 2007-11-23 11:23 发表

你认为他们不正常,千方百计地要深入人家的内心世界,遭到抵触你应该反思


是他认为自己痛苦才找我的
作者: 逸云    时间: 2007-11-23 11:27
那就多开导开导,
你的热情值得称赞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30
其实有个“很有意思”的情况:他们也许不认为他们不正常,但是因为社会认为他们不正常,所以他们也认为自己不正常,甚至是耻辱和不愿意提及的。他们只生活在他们的圈子里,这是谁的错?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23 11:33
我认为应该尊重各种人性中本能的东西,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以平常的心、平常的态度对待他们,不必研究,不必探求,不必有意而为之做任何事情~~~~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35
原帖由 暗香盈袖 于 2007-11-23 11:33 发表
我认为应该尊重各种人性中本能的东西,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以平常的心、平常的态度对待他们,不必研究,不必探求,不必有意而为之做任何事情~~~~


这个观点到是值得认可的。
不过,如果他们有求于我,又该如何呢?难道要拒绝吗?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1:37
既然他来主动找你,就说明他在内心深处已经鼓足勇气把隐私说出来。
但是,在你没有达到帮助他的效果之前,不要因为他的所谓不合作,而扰乱了你的心性,你很“生气”,或者你想要“揍一顿”,这个似乎是作心理分析师的大忌。况且,他来请求你的帮助,你应该站在朋友的立场关怀,而不是教导。

我随便说说我的想法,菜姐姐莫怪。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1:44
原帖由 小永表妹 于 2007-11-23 11:37 发表
既然他来主动找你,就说明他在内心深处已经鼓足勇气把隐私说出来。
但是,在你没有达到帮助他的效果之前,不要因为他的所谓不合作,而扰乱了你的心性,你很“生气”,或者你想要“揍一顿”,这个似乎是作心理分析师 ...


不怪,不怪!呵呵,不过,适当地敲打有利于他面对,他对我的打击也是很不少的,呵呵
作者: 逸云    时间: 2007-11-23 11:45
暗香说得极是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2:06
不过,菜姐姐若从文学的角度挖掘同性恋的题材,文字或许会更感人...
作者: 玉儿    时间: 2007-11-23 12:23
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没事闲的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3:09
原帖由 小永表妹 于 2007-11-23 12:06 发表
不过,菜姐姐若从文学的角度挖掘同性恋的题材,文字或许会更感人...

看过一部分,比如《蓝雨》。前两天去了他们的博客圈子,也看到许多很感人的文字,我是自愧不如,我写不出那样煽情的文字了。呵呵,做个读者吧,挺好。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5:25
菜姐姐读过《时时刻刻》吗?很多评论介绍它是一部讲述三个女同性恋的故事。然而,读到末尾,你会发现,它是一部关于人生与选择的巨著(这个选择,指的是平庸俗世与单纯梦想的选择。而不是其他。)

而我正在阅读的书《心是孤独的猎手》,评论里介绍也是描写两个哑巴同性恋的故事,可是,故事的感人心腑,催人泪下的却是难以逃避的人生的终极孤独。

或许,同性恋本身,并不是异类。人生,才是值得思忖的。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5:41
表妹把我的问题又升华了,汗啊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5:44
刚查了一下,《时时刻刻》没货,另外一本买下先。
作者: 莲步青云    时间: 2007-11-23 15:50
推荐译林出版社的《时时刻刻》,或译《丽影萍踪》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5:58
没有,等着吧,等啥时有了就会通知我的。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7-11-23 16:14
原帖由 himmel 于 2007-11-23 11:25 发表


是他认为自己痛苦才找我的


为什么痛苦呢?我觉得就是因为中国人太把同性恋当回事了,,
我接触过的那些人怎么一点都看不出什么痛苦呢,,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3 16:32
原帖由 不吃鱼的猫 于 2007-11-23 16:14 发表


为什么痛苦呢?我觉得就是因为中国人太把同性恋当回事了,,
我接触过的那些人怎么一点都看不出什么痛苦呢,,


也对,值得琢磨。
作者: 我是alice    时间: 2007-11-24 22:58
前阵子看《女心理师》,里面的一个案例就是一个拉拉被背弃的故事,心理师起初很踌躇,最终认识到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个失恋吗,谁没失过恋啊
我觉得这是一个对待同性恋的好态度,大家都会爱别人的,每个人的关注点都不同,有的喜欢胖,有的爱排骨,那么有人爱男人就会有人爱女人
看看人家红楼梦,就不提什么同性恋不同性恋的,好的、美的、风流的,我就爱,这才是自然

老师提到的那位女诗人的诗,我好像还真读过一首挺像的,具体不记得了,好像是“那个男人将解开……编的发辫”
看的出来她只热爱少女,厌弃男人,大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嫁了人就混浊了”的意思,当时没觉出同性恋的意思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1-28 17:47
跟各位说一下:本次研究暂告一段落,请各位不必再回此帖,若还有别的观点,请短信联系。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帮助!当然通过这次的实践,让我感觉到未来还有很多的问题值得去思考和解决,但并没有让我丧失最基础的热情。其实,我突然想到:这类人群,除了真正变态的,其余人的心理问题并不在于是否是同性恋!由此,我今天结束了对这位GAY的帮助,因为我知道我开始的出发点有错误。这里,我要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

顺带提一句:这次我遇到的问题已经解决。虽然过程不算顺利,但总归是解决了。人生的道路,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是否是个同性恋者而改变。他们这个群体,也许不该用异样的眼光去审视;也许有的人是有变态心理,但也有的人是由于诸多原因造成了取向的变化。这一问题在现在的中国学术界已经有了很多研究成果,我想终有一天问题将不是问题。
作者: 散仙儿    时间: 2007-12-9 08:27
《心是孤独得猎手》文笔的确不错,感觉译者的文字水平了得!谢谢推荐!

至于书中“同性爱”(我更愿意把他们的关系称为“同性爱”)的描写,隐秘而温情,有着它特有的力量!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7-12-9 13:51
挺同性的还蛮多的嘛,我怎么就始终只能站在倒的立场上呢,怎么始终认为是违反伦理道德的呢。
作者: 我是alice    时间: 2007-12-9 19:23
拜托,关伦理道德什么事
作者: 不吃鱼的猫    时间: 2007-12-9 22:11
原帖由 独立寒江 于 2007-12-9 13:51 发表
挺同性的还蛮多的嘛,我怎么就始终只能站在倒的立场上呢,怎么始终认为是违反伦理道德的呢。

据说性取向有基因问题的存在,,所以,,不是他们能做主的
作者: 金子99    时间: 2007-12-10 13:50
这个问题迟早会解决,但现在不是时候。
    因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在下滑。最严重的并不是“同志”现象。
作者: 普通百姓    时间: 2007-12-12 11:18
原帖由 不吃鱼的猫 于 2007-12-9 22:11 发表

据说性取向有基因问题的存在,,所以,,不是他们能做主的

医学上有研究吗?
作者: 烟灰    时间: 2007-12-12 11:55
清朝小说《品花宝鉴》,是中国比较早的写同性恋的小说。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7-12-12 13:07
原帖由 我是alice 于 2007-12-9 19:23 发表
拜托,关伦理道德什么事


怎么不关伦理道德的事情呢

伦理是一种自然法则,是有关人类关系(尤其以姻亲关系为重心)的自然法则。这个概念也是与道德及法律的绝对分界线。道德是人类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柔性规定,这种柔性规定是以伦理为大致范本,但又不同于伦理这种自然法则,甚至经常与伦理相悖。法律则是人类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刚性规定,这种刚性规定是以法理为基础原则的,法理与伦理的关系则比道德与伦理的关系更远,也因此人们对于法理的争议更大——长期自然法则与短期自然法则的冲突在法理上冲突最甚。
(摘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66635.html?wtp=tt

说白了,是建立在自然法则基础上的,且是建立对象是“人”的基础之上的。

为什么像人吃人是不行的,近亲通婚是不行的等一样,因为这个违反了自然法则,“自然”会惩罚这种行为。自然赋予动物的繁衍是建立在雌雄异体交配之后,这也同样是自然法则。

然而自然法则又是没有条文的,是经验学科,只有实践以后才知道有什么后果,我们发现有不良后果的我们禁止了,我们没发现的呢?

自然法则不是法律,法律可以规定,那么没有规定的就就不算犯法;

可是自然法则呢,可以随意突破吗?在医学、生命学等所有自然学科仍然没有研究透彻人类、自然是什么规律的时候(甚至存不存在“规律”尚不知),如何就可以突破原本的自然行为?

在我们尚不能证明“同性行为”无害(长期、短期、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时候,我认为,允许“同性行为”的存在就是违反伦理。


最多,社会把“同性行为”纳入符合道德,但在证明无害之前,不能纳入符合伦理。
作者: 海子    时间: 2007-12-12 15:04
原帖由 独立寒江 于 2007-12-12 13:07 发表


在我们尚不能证明“同性行为”无害(长期、短期、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时候,我认为,允许“同性行为”的存在就是违反伦理。

可不管你允许不允许他都会存在的,同性恋的人是天生就有这个倾向,社会不允许这种行为存在,结果是本来喜欢同性的人迫于社会压力只能与异性结婚,实际上却和配偶毫无感情,同时又偷偷摸摸的去找同性伙伴,这样不仅他本人痛苦,对其配偶也是不公平的,对男同性恋而言还更容易把疾病(比如艾滋病)传给无辜的妻子,我觉得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这些人自行结合去呢,反而不会危害别人。
作者: 独立寒江    时间: 2007-12-12 20:48
倒不是非要抬杠啊,纯讨论,交换看法。

楼上说的恰恰是道德领域的问题,而非伦理。

伦理、道德、法律这三方面关系比较复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却不是一回事,有包容,有交叉,还有对立。

像表兄妹相爱结婚,违反伦理,可是在某阶段某地域,却能为人们所接受,不一定违反道德。

道德、法律是随着人类而改变的,是主观的;而伦理,我认为,相对要客观一些,自然属性更多一些。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2-13 14:43
大家说的都非常有价值!再次感谢。

至于《品花宝鉴》,我听说过,里面有些故事真是非常的变态了,呵呵
作者: 肥羊    时间: 2007-12-13 17:01
刚看完一部与同性恋有关的电影<我盛大的同志婚礼>

一个影评http://msn.mtime.com/my/virgin/blog/660876/
作者: himmel    时间: 2007-12-14 19:18
今天晚上准备把电脑扛回家看一把
作者: 我是alice    时间: 2007-12-15 14:26
标题: 回复 61# 的帖子
我没有深入的思考过究竟什么是伦理道德的定义,但在我的头脑里,这些是用来规范和评判“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的守则”的。在没有影响到第三方的时候,两个人的交往没必要套上太多枷锁
以是否利于繁衍来评判人类的生活是非常不恰当的,人类有太多太多的行为(包括人们现在习惯了的吃喝穿用的各个方面)都不利于繁衍的,不必要单单盯着同性恋。
食  色  性也,自然允许物种在进化的时候产生变异,用来探索和适应自然,寻找新的路,这种变异很有可能不恰当,但应该允许他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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