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致全楼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打印本页]

作者: gl761214    时间: 2007-11-19 15:45
标题: 致全楼业主的一封公开信
自去年我们全体业主陆续入住以来,不知各位业主是否也遇到了一些困惑,今天我就将我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一一罗列,看各位是否亦有同感?!
1.        我记得在我们的购房合同中,我们18号楼的一层为物业所在,而旁边的三层小楼为幼儿园。但目前的情况是三层小楼摇身一变成了物业公司所在,更不可思议的是一层的房间装修完毕后,物业准备将其出租外人——如此这般,我们业主自身的安全问题以及公共面积的收益问题物业将如何解决?(类似的还有地下室问题)
2.        再有,一年以来,我们的一楼大厅(虽然不大)一直处于混乱状态,我们的自行车一直没有固定的存放地方,不但影响整体的美观,同时自行车的安全也是问题;而不久前物业一纸文书强行将我们的自行车放置在楼外,这是出于何种目的?难道是为了出租一楼(目前已经有外面的人员租住了)
3.        众所周知,我们的停车问题一直处于无序状态,而且停车的道路本是小区的公共道路,但一年来路灯一直没有正常开启。这样一来,我们私家车的安全问题何以保证?更重要的是随着天色黑的越来越早,业主们的自身安全问题更是难以保证!!!
4.        我们楼共有3部电梯,而物业长期只开启两部电梯,上班时间则非常拥挤。另外,此两部电梯经常出现故障,但物业熟视无睹,且不及时维修,试问物业把我们业主的人身安全至于何地?
5.        再有,为何我们的电梯24小时均无人看守,再加上电梯的安全故障,我们的安全问题更是雪上加霜!!!——路灯问题、电梯问题以及电梯值班人员,是否是物业出于自身的利益问题?
6.        我们的门禁系统已经损坏近一个月了,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故曾多次询问要求物业尽快修理,而物业竟然无视我们业主的利益,根本就不理睬我们的要求!!!
    为此,我们是否应该要求物业:
1.        公布去年我们的物业费收支情况——我们业主有权知晓!!!
2.        一楼的公共区域禁止物业出租外人,保证我们业主自身的安全和利益!
3.        尽快将门禁系统进行维修、并将电梯进行检修,同时应将三部电梯皆全天开启,并在白天和周末应有电梯值班人员,以保证各位业主的人身安全!!!
4.        尽快修建自行车棚,以保证楼道大厅的美观和自行车的安全问题!
5.        道路和小区路灯应按时开启!
6.        妥善解决好停车问题!
作者: 卡布奇诺    时间: 2007-11-19 15:51
请WY给予解释
作者: 光辉岁月    时间: 2007-11-19 15:56
无业的人会看到吗
看到以后会管吗
作者: x.man    时间: 2007-11-19 16:00
支持!地下室应该就是设计用做自行车库的,不知一直空着有什么动机。
作者: gl761214    时间: 2007-11-19 16:31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重要的不是WY是否能看到,看到后管不管。关键是我们业主是如何看待物业这样的行为,我们如何打算?!
作者: 如此    时间: 2007-11-19 20:00
我来替物业答复一下
1,收支状况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更不可能告诉你
2,一楼已经给卖了,物业没话语权。
3,新设备就坏是质量+人为破坏,物业也只能帮着联系。
4,自行车棚正在找地儿修,但是放地下室肯定不行,因为我们还要出租挣钱呢。
5,灯都开了,可是不亮,所以没办法。
6,对于停车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只管收钱。
作者: 踏雪寻梅    时间: 2007-11-19 20:03
原帖由 如此 于 2007-11-19 20:00 发表
我来替物业答复一下
1,收支状况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更不可能告诉你
2,一楼已经给卖了,物业没话语权。
3,新设备就坏是质量+人为破坏,物业也只能帮着联系。
4,自行车棚正在找地儿修,但是放地下室肯定不行,因 ...


作者: 魍魉    时间: 2007-11-20 07:57
原帖由 如此 于 2007-11-19 20:00 发表
我来替物业答复一下
1,收支状况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更不可能告诉你
2,一楼已经给卖了,物业没话语权。
3,新设备就坏是质量+人为破坏,物业也只能帮着联系。
4,自行车棚正在找地儿修,但是放地下室肯定不行,因 ...



既然这样还有留在这里的必要吗?干什么吃的?
作者: 泡泡    时间: 2007-11-20 08:17
还有,进18#楼的大铁门,到了晚上就用铁丝拦着,晚上天黑很容易绊倒!
作者: 香槟    时间: 2007-11-20 08:41
楼主,更正一条:3部电梯两开一备,这是有规定的。嗯
其他的,强力支持
作者: pekinglong    时间: 2007-11-20 09:03

作者: tty_2008    时间: 2007-11-20 09:16

作者: 枝江大曲    时间: 2007-11-20 09:17
支持楼主!
作者: 枝江大曲    时间: 2007-11-20 09:20
不过我觉得,在中国这个大环境下,许多问题的解决和权利的争取都是需要时间的,像美丽园那样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能通过业委会公开选聘物业公司的事例在目前中国来讲,还是太少。我们需要花费一些时间、精力、技巧去斗争,去争取!
作者: 如此    时间: 2007-11-20 21:01
事在人为呀,第一步集体拒交物业费
作者: 我就是我    时间: 2007-11-20 21:42
原帖由 泡泡 于 2007-11-20 08:17 发表
还有,进18#楼的大铁门,到了晚上就用铁丝拦着,晚上天黑很容易绊倒!



别说晚上,那天早上赶着上班,我都差点被铁丝绊倒了!
这样不但不方便,其实也很不安全,因为万一这里要是发生点火灾或是啥紧急情况了,急救车或消防车又被铁丝拦着开不进来,是很耽误事情的,估计要真发生这种情况了,物业也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该死的物业,一点不为业主着想!
作者: 我就是我    时间: 2007-11-20 21:44
原帖由 如此 于 2007-11-20 21:01 发表
事在人为呀,第一步集体拒交物业费


集体拒交物业费算我一个,不解决问题,坚决不交物业费!
作者: zhaox    时间: 2007-11-20 22:18
原帖由 如此 于 2007-11-20 21:01 发表
事在人为呀,第一步集体拒交物业费

支持!!!
作者: 爱的右翅膀    时间: 2007-11-22 19:34
支持一下
作者: 帅帅    时间: 2007-11-22 19:42
不交物业费是我们最直接\最有效的维权方法,但决不是最好的方法.我们最好能够成立业委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者: xinxin6668    时间: 2007-11-23 00:26
标题: 注意
进出小区的本来挺宽,汽车道占用了根本用不了的道路很多,致使自行车和行人进出非常不便.只要稍用心就能很好地解决.难道他们只为汽车服务,只为收钱.成立业委会,同意帅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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