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关于书院发帖——致美人鱼及其他书院同仁和高邻 [打印本页]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6 20:51
标题: 关于书院发帖——致美人鱼及其他书院同仁和高邻
永无止境

长安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创造和谐社区文化氛围,构建社区情感交流空间,提供各类文化交流信息,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升社区文化与精神境界。

虽然“长安书院”这个版块,从来没有提出明确的发帖要求,但是成立两年多来,各位邻居已经逐渐认同书院的氛围与风格。只要是原创的,只要是有趣,有见解,有真情实感的,只要是对大家的文化艺术生活有所提高和帮助的,书院一直都是敞开怀抱,并鼓励就事论事的观点交流与争论。

但是,在书院兼容并蓄的同时,也一直坚守自己的原则与独特风格。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书院版块的人气,给人留下曲高和寡的印象,但是书院并不会因此放松尺度,降低要求。

然而,书院这个尺度和要求,也并非如大家所认为的那样门槛高,有距离。如上文我所提到的,只要是原创的,只要是有真情实感的,书院一律欢迎。但是,在这个基础上,有必要再让大家明确,书院论坛发帖,最基本的要求是主题鲜明,文章完整。如果想开辟自己的专题水塔,水塔内楼主的每一帖子也必须是有完整而明确的中心主题。如果楼主在自己的水塔里发的帖子大多数都是几句话的聊天帖子,该水塔即属于纯粹版聊帖子,版主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如果是熟悉网络论坛规则的邻居,对这个基本要求应该都有所了解,对真正的帖子和版聊帖子也会有所辨别。

如果是除了新城论坛,除了书院论坛,其他任何论坛都没有去过的邻居,也可以参照书院其他帖子,或专题水塔,进一步了解和学习书院的发帖原则与风格,从而提高自己的发帖水平,以适应书院氛围。

另外,再次强调,论坛绝对属于网络的公共场所,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同时,作为公共场所的论坛,对任何不同声音和观点都应是欢迎和包容的,而不应给予排斥和打击。一个论坛的生命力,更多地在于有个性有见地的观点表达,而绝不是一味地以人情关系为准则进行吹捧和恭维。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高邻对长安书院的一贯支持和热爱,同时热切期待各位书院同仁继续创作出更多有趣,原创,感人的好帖子!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6 21:00
“生活的故事”和“看看这些书名”这两个帖子,属于上述版聊帖子,不符合书院发帖要求,已经被转移到灌水区,有兴趣的邻居可以继续关注,地址如下:

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hp?tid=57001&extra=page%3D1
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hp?tid=57108&extra=page%3D1

若帖子楼主对版主的处理和操作有异议,可在此帖后跟帖表达观点。若楼主另开新帖表示异议,版主将一律做删除处理,不再通知楼主本人。
作者: 肥羊    时间: 2007-11-6 21:33
可以说这是既小懒互助会版块版规及带海的茶馆版块版规后出台的第三个版块版规,非常感谢论坛这些很负责任的版主。

各个版块版规的出台将更有利于形成和保持每个版块的特点和风格,一定认真领会精神按要求执行。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6 21:45
保留反对意见,我认为美人鱼的帖子算是随笔和白话小说(也算是书的一个种类吧),比现在书院的一些帖子更像是一本书,如果认为书院的帖子只能是写一些风花雪月不知所云的雅文(最少我看不懂,文学基础薄弱),那可以移,无话可说~~
作者: 灌汤黄鱼    时间: 2007-11-6 21:51
俺们穿协的帖子被批评之后,现在已经是改成游记为主的了.可是少被关心啊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6 22:02
刚才有浏览了一下书院的帖子,类似版聊的帖子不在少数,只是跟贴的数量少罢了~移帖标准可以有,但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双重标准,这是我的看法,继续保留反对意见

[ 本帖最后由 浮游 于 2007-11-6 23:08 编辑 ]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6 22:11
很同意小永的观点:再次强调,论坛绝对属于网络的公共场所,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

但是我觉得移至灌水区不妥,原因有二:首先此帖为原创,楼主写的时候是很用心的,也是很希望把她的所见所闻与大家分享,其次这样的帖子放到灌水区有害无益,浏览量会受到影响,也会打击作者的积极性啊!!!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6 23:05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6 22:11 发表
很同意小永的观点:再次强调,论坛绝对属于网络的公共场所,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

但是我觉得移至灌水区不妥,原因有二:首先此帖为原创,楼主写的时候是很用心的,也是很希望把 ...

非常同意拖拖的看法!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带入这块大家珍惜的空间!
同时也非常赞同永无版主制定版规来管理书院。
按照这个版规,仔细对照了一下被删的帖子,没感觉违反了这个版规啊,再看看书院其他的帖子,感觉有的也好像违反了这个版规,总之感觉是应该出个细则,具体些,透明些,这样大家都可以对照比较下,免得被人误解哦!
举一个例子,版规中有一条:一个论坛的生命力,更多地在于有个性有见地的观点表达,而绝不是一味地以人情关系为准则进行吹捧和恭维。这条如何界定呢,最好能具体些!

[ 本帖最后由 小草 于 2007-11-7 00:18 编辑 ]
作者: 美人鱼    时间: 2007-11-7 00:47
由于时差的关系,我这个被主送人员刚看到,

版规我在学习中,

希望小永版主对于论坛的管理能够做到: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我最初是看到春梦的纽约报道,是小永版主特邀进来的,
我就觉得那这洛杉矶的报道也差不多的内容吧,只不过就是因为我的电脑技术问题,照片还没缩小尺寸,没有及时贴上,我想大家可能觉得有照片会有趣一些。

当看到有人说我的贴没有“意义”我也自省了,看看好像即使是在书院,也不一定要每一贴都有“意义”
所以我就开始了,
我在贴里也解释了,如果我写得很好再贴可能老也开始不了,
我不如就先开始,看看每日的生活中会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小永不是也说感谢我为繁荣论坛做的努力吗,而且,我也尊重你的管理,
也在继续努力,争取贴出有趣,有人爱看的贴呢,这怎么一觉醒来就成这样了??

不过,这一切看起来都不重要了,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11-7 07:06
支持版规!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11-7 07:08
原帖由 浮游 于 2007-11-6 22:02 发表
刚才有浏览了一下书院的帖子,类似版聊的帖子不在少数,只是跟贴的数量少罢了~移帖标准可以有,但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双重标准,这是我的看法,继续保留反对意见



标准刚出,审核所有的帖子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欢迎有识之士进行对“类似版聊”的帖子举报!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07:31
看来那个叫越狱的批评很有效果啊,似乎提出不同意见的,都被移贴了~
作者: 兰花草儿    时间: 2007-11-7 08:01
看来书院的门槛又提高了一个档次,在这里真有文盲的感觉啊
作者: boy77    时间: 2007-11-7 08:07
灌水区的规则很宽松
像美人鱼等的精品倒是求之不得

欢迎大家在遵守国家法律和基本道德规范及班规的前提下
到灌水区发表高见、版聊

关于争论,只要是就事论事,正面积极的,用语规范,不含沙射影的人身攻击,欢迎畅所欲言
至于什么叫就事论事,正面积极,用语规范,不含沙射影的人身攻击,目前只能是我的价值标准来判别,不客气的讲,应该能得到大部分同学的认可。虽然这不能保证完全公正,但这是现实能采用的最好方式。

我的原则是: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你有言论自由,但你必须为你的言行负责。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08:17
BOY77说的很对,就事论事而言,搞不明白如何定义版聊?
我看美人鱼的帖子,主题也算是鲜明,原创文字不算少还配有图片,连黑雪版主都说有质量,为何突然之间被定义为版聊呢?
个人意见,对于版规的确应该出,就像国家的法律,不能没有。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版规面前也应该是,如果在出台版规前或中,一定要杀几个帖子以用以说明问题,就种做法不可取(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浮游 于 2007-11-7 08:25 编辑 ]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8:51
感谢美人JJ对版主工作的支持。

您的帖子,只要符合书院的最基本要求和风格,书院是绝对欢迎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曾经对你的发帖方式有过建议。建立自己的专题水塔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建水塔的楼主,发每一个主帖,都必须是主题明确,行文完整的。这就是基本要求。

如果您能按照书院基本要求,修改您的帖子,版主可以申请其他版块版主将其移回书院。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8:56
关于版聊的定义,我再次明确一下:

所谓版聊,指发帖楼主自己的主帖是以聊天形式开头的,绝不是指后面跟帖人的回帖方式。

对照这个定义,如发现本版块还有其他类似版聊的帖子,版主都将进行相应处理。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8:58
感谢灌水区版主BOY的支持。

论坛所有版块都是平等的,区别只在风格。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9:03
此次帖子处理,绝非针对个人,完全从帖子风格本身出发。

至于帖子和水塔中出现的脏话,和人身侮辱攻击的事件,本人只是一个版块的版主,并非整个论坛的管理员,所以无法在技术层面查清核实,相关人员只能等待总管理员的处理结果。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9:06
欢迎帖子楼主和其他高邻继续讨论,书院欢迎所有开诚布公的建设性意见。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9:13
如果对书院帖子风格和版聊的界定还不明确的,请参看书院其他帖子。

同类专题水塔,符合本版要求的,比如:
扣肉的看片水塔
逸云的诗词原创水塔

关于海外生活经历的同类主题水塔,比如:
NEIGHBOR的北欧帖子
春梦的纽约客帖子
排骨的德国行述

如果美人姐姐能修改自己的发帖方式,书院永远欢迎。
作者: 七碗茶    时间: 2007-11-7 09:15
原帖由 boy77 于 2007-11-7 08:07 发表
灌水区的规则很宽松
像美人鱼等的精品倒是求之不得

欢迎大家在遵守国家法律和基本道德规范及班规的前提下
到灌水区发表高见、版聊

关于争论,只要是就事论事,正面积极的,用语规范,不含沙射影的人身攻击, ...


呵呵,有拉票的嫌疑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09:22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08:56 发表
关于版聊的定义,我再次明确一下:

所谓版聊,指发帖楼主自己的主帖是以聊天形式开头的,绝不是指后面跟帖人的回帖方式。

对照这个定义,如发现本版块还有其他类似版聊的帖子,版主都将进行相应处理。

嗯,我感觉小永的态度符合版主条件,(顺便提一句我佩服的版主是老虎、BOY、小懒)但是如果光是按照帖子的开头而不去看真正的内容这个标准来判定是不是版聊,未免过于形而上学,就像看书,不能光看前言(纯属讨论)
作者: 兰花草儿    时间: 2007-11-7 09:24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09:13 发表
如果对书院帖子风格和版聊的界定还不明确的,请参看书院其他帖子。

同类专题水塔,符合本版要求的,比如:
扣肉的看片水塔
逸云的诗词原创水塔

关于海外生活经历的同类主题水塔,比如:
NEIGHBOR的北欧帖子 ...

我看那些也不是都在第一帖里把内容写完,也是后面自己的跟帖里陆续写阿.当然也许是我水平低没看出来
不过关于法帖方式的意见不同的话,是不是可以先沟通?楼主不同意改再移?不是移了之后再让改了移回来?
我不懂那么多道理,只是觉得既然美人鱼愿意发在书院里,肯定是喜欢这里,尊敬这里的版主,这样太受打击吧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09:43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09:13 发表
如果对书院帖子风格和版聊的界定还不明确的,请参看书院其他帖子。

同类专题水塔,符合本版要求的,比如:
扣肉的看片水塔
逸云的诗词原创水塔

关于海外生活经历的同类主题水塔,比如:
NEIGHBOR的北欧帖子 ...

按照小永版主的说明,对照以上水塔包括其他水塔,感觉也有第一层是以聊天开头的啊,文字不比移走的帖子要多啊,我想就没必要顶上来了吧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09:51
本人发这个帖子,只想明确书院的发帖风格与方式。

绝对没有任何制定版规的意图!

书院任何版规的制定,必须在广泛征求各位邻居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必须在征得本版块其他版主和总管理员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欢迎各位邻居可以以本次版主帖子处理为契机,热烈讨论,辨明原则,为书院的繁荣和人气提升提供支持与帮助!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09:58
我就当反方吧,我总觉得既然是讨论版规,那就应该在讨论定稿以后再移贴,还没有征求意见呢,就过早的把认为不合适的贴子处理是,不合适,也很不妥的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10:11
版规的制定,需要征求各方意见,甚至为此举行网络听证会都不为过。

但是,版主对不符合版块风格的帖子进行相关处理,则不必先征求各方同意。

本人发这个帖子,完全出于对美人姐姐的尊重,纯粹是一个说明帖。若是按照常规,版主处理帖子,只发系统短消息通知帖主就可以了。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10:21
这样啊,那又何必出台版规呢,直接把不合适的删掉就行了嘛
作者: 飘魂    时间: 2007-11-7 10:22
尽管我还没有接到被无端漫骂的道歉和处理。但本贴既然作为版规的讨论贴,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那个帖子我认为适合发在茶馆。但现在由于出现了漫骂应该删除。
作者: 懒得起    时间: 2007-11-7 10:38
第一次书院的活动内容很好,片子看了让我有点写东西的感觉。
这段时间除了工作文档,别的都没怎么写,慢慢再来吧。

不过我想年底我就会回来啦。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0:58
不明白为什么动不动就删除回帖而且连个短信通知都没有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11:01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7 10:58 发表
不明白为什么动不动就删除回帖而且连个短信通知都没有

那是扣局做的,移到论坛管理那里了,不要冤枉人啊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1:02
哈哈。。。。坛子里好久没这么热闹了,书院现在是硝烟再起啊,哈哈。。。。。。
怎么感觉小永老师有恶炒以提高点击率的嫌疑啊,哈哈。。。。。。小永老师不许删我的帖子,哈哈。。。。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1:03
哦,对不起小永我错了
那就是扣肉的错,为什么不发短消息通知????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1:04
玩笑归玩笑,觉得大家发贴者还是尽量平心静气些。本来坛子是大家交流的地方,弄成唇枪舌战的地方就没意思了。
作者: 西夏名猪    时间: 2007-11-7 11:07
确实不太好界定,个人觉得这两帖和书院里很多帖子挺相近的,特别是 看看这些书的书名 此帖更适合放在书院。。。

[ 本帖最后由 西夏名猪 于 2007-11-7 11:09 编辑 ]
作者: 飘魂    时间: 2007-11-7 11:12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7 11:03 发表
哦,对不起小永我错了
那就是扣肉的错,为什么不发短消息通知????


我收到管理员的短信通知了,支持管理员的做法。
作为单独的投诉贴移到了这里http://www.caxc.net/viewthread.p ... &extra=page%3D1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1:14
标题: 回复 38# 的帖子
看来是扣肉疏漏了,我也原谅他了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1:22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7-11-7 10:11 发表
版规的制定,需要征求各方意见,甚至为此举行网络听证会都不为过。

但是,版主对不符合版块风格的帖子进行相关处理,则不必先征求各方同意。

本人发这个帖子,完全出于对美人姐姐的尊重,纯粹是一个说明帖。若 ...

根据永无版主的意思,这里发的帖子都要符合书院的版块风格,我真的有点糊涂了,删除的两个帖子真的是那么不符合书院的风格吗?现在书院的帖子真的都那么符合书院的风格吗?是帖子本身的问题,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我想大家都是成年人,事实是什么,它终归会是什么。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1:34
原帖由 小草 于 2007-11-7 11:22 发表

根据永无版主的意思,这里发的帖子都要符合书院的版块风格,我真的有点糊涂了,删除的两个帖子真的是那么不符合书院的风格吗?现在书院的帖子真的都那么符合书院的风格吗?是帖子本身的问题,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



小草,你就别裹乱了。虽然有“理不辩不明”的说法。但现在好像是越搅越乱。你真的认为这种辩论能解决问题或说服对方或是能讨什么说法吗?真要解决问题最好是双方都不讨论这个问题了。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7-11-7 11:35
这次看美姐姐的帖子老想起一本书《呼兰河传》
这本书刚开始读的时候,很简单的聊天
而且还是儿童语言风格的聊天
哪像小说呢
但是越往后看越悲凉,越能感觉出作者的独特语言方式所要达到的目的

当然,美人鱼的这个故事帖和《呼兰河传》基本没有什么可以共同讨论的地方
不过,我确实觉得如果抛开文学的角度,如果不很严格的执行书院的主旨的话
美人鱼这个帖子的可读性还是很强的
如果没有老蒜和胖肉肉等的互动、提问等那些捣乱的插足帖
让美人鱼的帖子从头至尾一气呵成
可读性会更好

不过,既然书院已经很明确的说出版规并且作出了一些修正
我觉得灌水区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老BOY77一定会强烈欢迎的
很多规定并不是一出来就会很完善
这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意见
大家慢慢讨论,慢慢适应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7 11:37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才是书院真繁荣,不同的声音、见地、观点彰显著书院的宗旨所在。当然只是此帖贴外之音太多,太偏离书院氛围。作为版主有权进行调整。我支持小永老师对书院发贴规则的制定,我想小永也不是针对美人鱼的。
我个人一直比较喜欢美人鱼的贴子,比较随意,但也真实,不哗众取宠。美人鱼只是发贴的方式不对,应该是一个主题发一贴。小永说得很明白了。希望美人鱼JJ改进一下发贴方式。
作者: boy77    时间: 2007-11-7 11:39
原帖由 胖肉肉 于 2007-11-7 11:35 发表
不过,既然书院已经很明确的说出版规并且作出了一些修正
我觉得灌水区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老BOY77一定会强烈欢迎的
很多规定并不是一出来就会很完善
这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意见
大家慢慢讨论,慢慢适应


只有一个字有意见
“老”
我 我我
我找时间和能能疯去
老胳膊老腿还听使唤哦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7 11:41
BOY77,有了孩子你就服老吧,孩子长得那叫一个快~~~~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1:41
原帖由 胖肉肉 于 2007-11-7 11:35 发表
这次看美姐姐的帖子老想起一本书《呼兰河传》
这本书刚开始读的时候,很简单的聊天
而且还是儿童语言风格的聊天
哪像小说呢
但是越往后看越悲凉,越能感觉出作者的独特语言方式所要达到的目的

当然,美人鱼的 ...



又见胖肉肉,不容易啊,有日子没见你冒泡了。对了,这次集采苹果你跟进了吗,我可买了啊。哈哈。。。。。。
作者: 晕船的海盗    时间: 2007-11-7 11:47
这是啥地方,你们居然聊起天来了
太不把版主当干部了,找灭呢吧!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1:51
原帖由 晕船的海盗 于 2007-11-7 11:47 发表
这是啥地方,你们居然聊起天来了
太不把版主当干部了,找灭呢吧!



哈哈。。。。你是不把小永老师不把黑老大还是要不把暗箱或是扣肉当干部?太离谱了吧。当心扣肉是可以封你ID的。哈哈。。。。。对了,还把boy77给忘了,这好像是他的地头。

[ 本帖最后由 西瓜皮 于 2007-11-7 11:55 编辑 ]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7 11:56
原帖由 西瓜皮 于 2007-11-7 11:51 发表



哈哈。。。。你是不把小永老师不把黑老大还是要不把暗箱或是扣肉当干部?太离谱了吧。当心扣肉是可以封你ID的。哈哈。。。。。

瓜皮就是擅长抱柴救火、拎着油枪当消防笼头`````
作者: 晕船的海盗    时间: 2007-11-7 11:57
原帖由 西瓜皮 于 2007-11-7 11:51 发表



哈哈。。。。你是不把小永老师不把黑老大还是要不把暗箱或是扣肉当干部?太离谱了吧。当心扣肉是可以封你ID的。哈哈。。。。。对了,还把boy77给忘了,这好像是他的地头。

都是头啊
一个俺也惹不起
俺走!水塔里凉快去!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1:59
原帖由 暗香盈袖 于 2007-11-7 11:56 发表

瓜皮就是擅长抱柴救火、拎着油枪当消防笼头`````



谁让咱热心那,嘿嘿。。。。。。暗箱MM怎么好久没看到你了?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2:02
原帖由 晕船的海盗 于 2007-11-7 11:47 发表
这是啥地方,你们居然聊起天来了
太不把版主当干部了,找灭呢吧!



把那么多大队干部挤兑了,就象跑?晚了,领导们好像在开会讨论你的问题那,哈哈。。。。。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7-11-7 12:23
原帖由 西瓜皮 于 2007-11-7 11:41 发表



又见胖肉肉,不容易啊,有日子没见你冒泡了。对了,这次集采苹果你跟进了吗,我可买了啊。哈哈。。。。。。


哼!我在忙着淘腾小孩衣服呢!你要不要参与一下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7-11-7 12:26
瓜皮
别老暗箱、暗箱的
那是暗香
作者: boy77    时间: 2007-11-7 12:26
好了好了
说说正事

我觉得有一件事是个大问题
就是新ID带来的新言论、新风格、新问题

我们这里是小区论坛,不是社会论坛
这注定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这里是现实的,不是虚拟的

虚拟的地方你可以发表一些过激言论
可以比较放肆的进行一些攻击或暗函的攻击

但我们很少有人能面对面对人进行认真的言语攻击
尤其是邻居

如果有一个新ID出现,并带来了波动,我们怎么办?
首要是判别身份,如果纯属恶意广告、行骗等,直接封了ID没商量。(这事咱干了不止一回了),这不会引起任何问题。

如果发表了一些不太符合大家习惯的言论或表达方式,又无法直接判明动机,这就比较麻烦。
我个人的建议是,版主或管理员要及时要求其说明身份或进行解释。这个要求无可厚非,因为我们是小区,大多数人是要见面的。如果是真正的新同学或朋友的朋友,大家有必要引导、团结他(她)在和谐、平等的氛围里交流。如果是莫明其妙的人(这种人有,少,但我无法用更好的词来形容了),就莫明其妙的处理好了。

与维护论坛的正常运行、建设和谐家园相比。
所谓的言论自由或什么权力都显得苍白无力。

关于新ID引起波动的建议,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7-11-7 12:30
同意“老”BOY的意见

另外,我同意实名制
就像博联社似的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11-7 12:34
boy说的对
作者: 西夏名猪    时间: 2007-11-7 12:48
原帖由 boy77 于 2007-11-7 12:26 发表
好了好了
说说正事

我觉得有一件事是个大问题
就是新ID带来的新言论、新风格、新问题

我们这里是小区论坛,不是社会论坛
这注定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这里是现实的,不是虚拟的

虚拟的地方你可以发表一些 ...

支持。。。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2:51
原帖由 boy77 于 2007-11-7 12:26 发表
好了好了
说说正事

我觉得有一件事是个大问题
就是新ID带来的新言论、新风格、新问题

我们这里是小区论坛,不是社会论坛
这注定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这里是现实的,不是虚拟的

虚拟的地方你可以发表一些 ...



看来boy77辣手摧花不是一次两次了,哈哈。。。。。。。很有经验吗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2:52
原帖由 胖肉肉 于 2007-11-7 12:30 发表
同意“老”BOY的意见

另外,我同意实名制
就像博联社似的



你自己先实名了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2:54
同意肉肉!但做起来是不是相对有困难呢?
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用马甲发贴我可以理解,但是用马甲来诽谤,攻击,恶意伤人是绝对不允许的,应该给这样的人爆光
作者: 芳邻    时间: 2007-11-7 12:58
标题: 确实门槛高
有的贴子,看了不知道怎么回贴,不过偶愿意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3:02
瓜皮一看就是最近玩的不错,心情也格外的好!

看来新疆之行还真是有收获!羡慕死,嫉妒死!!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3:03
原帖由 芳邻 于 2007-11-7 12:58 发表
有的贴子,看了不知道怎么回贴,不过偶愿意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比俺强啊,俺的问题是错别字太多了。刚才肉肉MM还给俺纠正错别字那

[ 本帖最后由 西瓜皮 于 2007-11-7 13:04 编辑 ]
作者: 西瓜皮    时间: 2007-11-7 13:03
原帖由 小草 于 2007-11-7 13:02 发表
瓜皮一看就是最近玩的不错,心情也格外的好!

看来新疆之行还真是有收获!羡慕死,嫉妒死!!



主要是吃好吃好。哈哈。。。。。。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3:09
原帖由 boy77 于 2007-11-7 12:26 发表
好了好了
说说正事

我觉得有一件事是个大问题
就是新ID带来的新言论、新风格、新问题

我们这里是小区论坛,不是社会论坛
这注定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这里是现实的,不是虚拟的

虚拟的地方你可以发表一些 ...

支持Boy77!

看见没,俺用的是小!!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3:11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7 12:54 发表
同意肉肉!但做起来是不是相对有困难呢?
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用马甲发贴我可以理解,但是用马甲来诽谤,攻击,恶意伤人是绝对不允许的,应该给这样的人爆光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13:14
鉴定如下:虽然后面涉嫌版聊,但前面内容不错,不能处理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3:16
没有版聊哪里有论坛的繁荣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7-11-7 13:23
[quote]原帖由 小草 于 2007-11-7 13:09 发表

支持小Boy77!

看见没,俺用的是小!! [/quot


不带这样的
你又在发挥你的长项
作者: 兰花草儿    时间: 2007-11-7 13:26
又开始版聊?找办呢你们
支持大家
作者: 玉儿    时间: 2007-11-7 13:26
难得糊涂....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13:28
同意BOY的意见,其实据我所知,总版主和管理员可以看到发帖人的IP,可以判断马甲的身份(当然还是不建议公开的好),如果出现争议的时候,可以适当提醒一下,马甲有2个致命的缺点,这是其中一个(更可惜的是,我不是总版主)

[ 本帖最后由 浮游 于 2007-11-7 13:31 编辑 ]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3:32
要不让扣肉开个版聊区,美人鱼很适合啊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3:33
楼下的同意吗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3:34
原帖由 浮游 于 2007-11-7 13:28 发表
同意BOY的意见,其实据我所知,总版主和管理员可以看到发帖人的IP,可以判断马甲的身份(当然还是不建议公开的好),如果出现争议的时候,可以适当提醒一下,马甲有2个致命的缺点,这是其中一个(更可惜的是,我不是 ...

好像你连一般的版主都不是!!
真是个官迷啊!!
作者: 兰花草儿    时间: 2007-11-7 13:34
同意阿,促进邻里关系,繁荣新城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3:35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7 13:33 发表
楼下的同意吗

你咋知道楼下是我啊,神了,你!!!

同意!!!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3:36
原帖由 浮游 于 2007-11-7 13:28 发表
同意BOY的意见,其实据我所知,总版主和管理员可以看到发帖人的IP,可以判断马甲的身份(当然还是不建议公开的好),如果出现争议的时候,可以适当提醒一下,马甲有2个致命的缺点,这是其中一个(更可惜的是,我不是 ...


你要是总斑竹,我就要求退坛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7 13:37
原帖由 兰花草儿 于 2007-11-7 13:34 发表
同意阿,促进邻里关系,繁荣新城

行啊,草儿,把板块的宗旨都说了,我看你也像干部!!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13:39
不会吧,我没有总版主的能力啊,不过要是能看到各位的IP地址,也是种乐趣,当不当总版主也无所谓
拖拉机手的建议:我同意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11-7 13:39
原帖由 拖拉机手 于 2007-11-7 13:32 发表
要不让扣肉开个版聊区


好主意啊!
还不抓紧行动?
作者: 兰花草儿    时间: 2007-11-7 13:44
原帖由 小草 于 2007-11-7 13:37 发表

行啊,草儿,把板块的宗旨都说了,我看你也像干部!!

我要是干部就能看id了
不过我不是干部,版聊会不会被封ID啊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7 13:45
原帖由 兰花草儿 于 2007-11-7 13:44 发表

我要是干部就能看id了
不过我不是干部,版聊会不会被封ID啊


我很看好你哦----版聊区斑竹哦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7 13:46
我看你行,支持你~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7-11-7 13:47
各位快去行动吧。在这里聊,说不定版聊得版主就跑了,哈哈!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7 13:47
原帖由 胖肉肉 于 2007-11-7 12:26 发表
瓜皮
别老暗箱、暗箱的
那是暗香

瓜皮口齿不清,从来没叫对过~~~~   草儿莫哭啊~~~

[ 本帖最后由 暗香盈袖 于 2007-11-7 13:53 编辑 ]
作者: 兰花草儿    时间: 2007-11-7 13:47
楼上的俩不许打岔
欺负我
作者: 永无止境    时间: 2007-11-7 17:15
原帖由 西瓜皮 于 2007-11-7 11:02 发表
哈哈。。。。坛子里好久没这么热闹了,书院现在是硝烟再起啊,哈哈。。。。。。
怎么感觉小永老师有恶炒以提高点击率的嫌疑啊,哈哈。。。。。。小永老师不许删我的帖子,哈哈。。。。

嘿嘿,还是瓜皮厉害,这都让你看出来了。

半天不见,回来一看,很欣慰啊,书院终于重现当日之繁荣景象,感谢各位的支持和捧场!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7 21:44
书院就是书香门地啊,版主招待人也就清茶一杯啊~~~~
作者: 老狼    时间: 2007-11-8 00:42
支持版规!

不过,个人意见:美人鱼的帖子是适合书院的,形式为内容服务,娓娓道来,为我们带来了生活不一样的故事
作者: 排骨鱼    时间: 2007-11-8 11:03
对于要容纳不同意见,允许争论这一点,我赞同,
但对于板聊这一概念仍有疑惑.一方面很难界定,另一方面也难以执行,
个人认为美人鱼的贴子本身并没有违反书院的宗旨,
对移贴持保留意见.
作者: 小草    时间: 2007-11-8 13:19
再在这里说一次吧,虽然可能有点的人不爱听,呵呵!
作为一个版主,个人以为首先应该具备的品质是正直、善良,具有一颗包容的心。当你有理的时候,你更应该宽容大度,善意的规劝,而不是表现的那么咄咄逼人,非把对方置于死地(当然是在对方不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的情况下);当你并不是很在理的时候,你更应该谦虚友善,勇于承认自己的问题。人无完人,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通情达理。
说到美人鱼的这个帖子,相信只要是具有一般智力,而且不带任何偏见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那些马甲的用心,所以大家才会支持美人鱼继续她的故事。作为本版的版主,真的让我无法相信:只是认为那个马甲表示了不同的意见而已!!!这就是问题所在!美人鱼的做法是过激了些,这点谁也不否认,但这也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一再在我们新城网上发生表示出来的愤怒,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理解,而且大家也都理解了,因为我们都是正常的人,我们碰到这样的事,也许表现的比她还要激动。但后面对这帖子的处理方式,确实让人难以理解,我们真想相信也许大家都错了,也许我们判断事情的能力太差了!
我们热爱新城网,才会希望她越来越好!新城网也应该包容所有热爱她的人,这才是新城网创始人--扣局的初衷吧!!
作者: 浮游    时间: 2007-11-8 13:28
不错,现在我只是想知道哪个越狱是谁?

[ 本帖最后由 浮游 于 2007-11-8 13:58 编辑 ]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7-11-8 13:53
小草的话说的很诚恳!
作者: boy77    时间: 2007-11-8 13:55
生活
就是在不断的摸索中前行

大家开开心心就好哦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7-11-8 14:07
标题: 回复 96# 的帖子------生活版(2)
生活
就是处理完一件事再处理一件事

只要开心就好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7-11-8 14:13
标题: 回复 97# 的帖子
生活
就是一个故事接着又一个故事 。。

简单些就会快乐多一些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7-11-8 14:15
非常同意小永的观点:任何私人恩怨纠葛都不适宜被带入这块大家共同珍惜热爱的空间

个人认为把美人鱼的帖子放在灌水区确实不合适。。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7-11-8 15:52
生活就是一个贴子接着一个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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